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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背景下社会观护制度的检视与完善——以上海闵行法院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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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妙 吴瑞益 沈梓君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第5期83-91,共9页
社会观护制度是人民法院在长期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探索建立起来的一项新制度,起源于刑事司法理念、发展于涉少民事审判、整合于家事审判,在家事案件审理中起到了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 社会观护制度是人民法院在长期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探索建立起来的一项新制度,起源于刑事司法理念、发展于涉少民事审判、整合于家事审判,在家事案件审理中起到了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经过数年来的探索实践,总结出具有闵行特色的社会观护工作机制流程。但面对家事审判改革,检视现行制度仍存在程序性规范缺失、职能界定不明、法律地位模糊、激励评价机制欠缺等问题。本文以上海闵行法院运用社会观护制度实例为样本进行分析,厘清思路以期进一步推进社会观护制度整合运用及深入发展并提出完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观护 社会观护调查报告 少年家事审判改革 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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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少民事案件审理机制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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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蓉 《青少年犯罪研究》 2008年第4期4-10,共7页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的“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会议”上,统一部署在18个中院开展独立建制少年综合庭的试点工作,将涉少民事、行政等案件纳入少年综合庭统一审理。这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的“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会议”上,统一部署在18个中院开展独立建制少年综合庭的试点工作,将涉少民事、行政等案件纳入少年综合庭统一审理。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少年司法领域大规模的一次自上而下的统一少年司法改革措施。涉少民事案件脱离民法庭审判集中纳入少年综合庭审理这一改革措施,并不是简单地将案件从民法庭转移至少年庭审理,其意义在于能够促成更为完善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纠正未成年人不当行为综合治理审判机制的形成。改革过程中,最需要重视的问题之一是如何防止少年法庭特色丧失,如何避免少年综合庭改革仅成为法院内部审判业务庭之间受案范围的调整,因而适应时势,发扬特色,发展与完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机制成为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通过对涉少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历史回顾、借鉴国内外先进审判理念和成功的审判制度,结合目前审判工作情况,对案件审判机制、司法理念和司法模式进行探索和研究,逐步发展和完善涉少民事案件审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件审理 民事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少年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 审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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