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水利立法后评估体系构建研究 被引量:3
1
作者 王俊杰 陈金木 潘静雯 《水利经济》 2018年第5期53-56,共4页
开展水利立法后评估是完善水利法治体系、提高立法水平和立法成效、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重要方式和渠道。水利立法后评估应当遵循客观性、公开透明、系统全面、注重实效的评估原则,可采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社会调查等评估方法,从合法... 开展水利立法后评估是完善水利法治体系、提高立法水平和立法成效、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重要方式和渠道。水利立法后评估应当遵循客观性、公开透明、系统全面、注重实效的评估原则,可采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社会调查等评估方法,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6个方面对水法规进行评估。结合我国水利法治体系建设现状和水利立法后评估机制建设现状,应当健全水利立法后评估机制,统筹部署开展水利立法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水利智库在立法后评估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利立法 后评估 体系构建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