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虚拟货币立法:日本经验与对中国的启示
被引量:54
- 1
-
-
作者
杨东
陈哲立
-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
-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9-78,共10页
-
基金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我国股权众筹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的成果
项目编号:14SFB4006
-
文摘
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是亟待解决的全球共性问题,中国对此采取了严厉的管制型监管措施。日本率先立法规范虚拟货币交易,旨在平衡持有者利益保护、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并具体规定了虚拟货币的定义,设置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准入标准,规定了平台用户保护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相关规则,但私法上未对虚拟货币加以特别规定。此次日本修法以其进步性回应了社会需要,值得其他国家借鉴。我国采取管制型措施的必要性及有效性均值得再商榷,应当基于本国实际,积极吸取他国有益经验,完善专门立法,形成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虚拟货币规制体系。
-
关键词
虚拟货币
网络虚拟财产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货币监管
-
Keywords
virtual currency,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virtual currency exchange platform, currency regulation
-
分类号
D92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日本ICO法律监管制度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4
- 2
-
-
作者
陈斌彬
-
机构
华侨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现代日本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4-25,共12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我国因应金融科技的监管法制创新研究”(20BFX152)。
-
文摘
日本是全球率先将虚拟货币合法化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又因其国内发生了数起用户加密资产被盗事件而加大了与ICO相关立法的修改,最终形成了对ICO分类监管的进路:股权型(证券类)的ICO成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规制对象;而非股权型(结算类)的ICO,由于其发行的代币具有加密资产性质和支付地位,则受到《资金结算法》的规制。整体而言,日本对ICO的法律监管具有软硬法兼施,立法和执法并行,创新激励与保护投资者兼备等诸多特点,但也存在分类监管粗糙、监管科技运用与国际协作欠缺等不足。日本的经验与不足对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完善颇具启示意义。当前,面对国内如火如荼的金融科技,我国有必要去芜存菁,对之施以更多的包容性审慎监管,并适时引入监管科技手段,加强监管的国际协作,以更好实现风险防范和促进产业的发展。
-
关键词
ICO
法律监管
代币
加密资产
虚拟货币交易所
-
Keywords
ICO
legal supervision
token
crypto asset
virtual currency exchange platform
-
分类号
F133.130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