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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飞机产业组织策略分析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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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吉昌 姜春海 《中国工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59-67,共9页
中国发展大飞机产业,必然受到波音和空中客车双寡头的联合压制。双寡头极有可能采取纵向约束措施,限制上游国际零部件供应商与中国大飞机产业合作。本文分析了双寡头可能采取的纵向约束措施,对大飞机产业链进行了纵向分解,并分析了大飞... 中国发展大飞机产业,必然受到波音和空中客车双寡头的联合压制。双寡头极有可能采取纵向约束措施,限制上游国际零部件供应商与中国大飞机产业合作。本文分析了双寡头可能采取的纵向约束措施,对大飞机产业链进行了纵向分解,并分析了大飞机产业链不同环节的经济特征。进而本文总结了国际大飞机产业在不同阶段的三种组织策略,并结合中国国情,指出中国大飞机产业可以发挥后发优势,政府积极干预,坚持"国内为主,国际为辅",在发展初期,采取政府主导的"整零集团化"半独立组织策略;在成熟期,政府减少干预,采取市场主导的"整零分离"外包组织策略,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快本国大飞机产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纵向约束 中国大飞机产业 组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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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两指令”与垂直约束下的江苏信息产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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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德春 李冬昕 缪海荣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12-14,43,共4页
通过构建垂直约束的一般模型,分析了欧盟"两指令"对企业成本、技术、市场进入等各方面的影响,以及江苏信息企业应对欧盟绿色壁垒的前景,提出了企业应实施绿色创新的观点。
关键词 欧盟“两指令” 垂直约束 信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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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管:看守所改革的第三条道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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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闵丰锦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21-28,共8页
针对看守所发生的一系列热点事件,学界提出了"看守所中立化"的改革思路。通过对"看守所中立化"观点的系统解读,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剖析看守所管理权变与不变的极大争论。直面公安机关不放弃看守所监管权... 针对看守所发生的一系列热点事件,学界提出了"看守所中立化"的改革思路。通过对"看守所中立化"观点的系统解读,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剖析看守所管理权变与不变的极大争论。直面公安机关不放弃看守所监管权的现状,找准看守所"中立看守、服务诉讼"的定位,通过创新"省级统管、条块制约"的看守所监管机制,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看守所改革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守所 中立化 省级统管 条块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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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视野中的买断式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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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智能 蔡新艺 《宜宾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15-17,共3页
买断式销售以生产商和销售商达成买断销售协议为基础。买断销售协议属于反垄断法中的纵向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对买断销售行为应加以立法规制,建立以合理分析为原则,以市场结构标准为主要考察目标的规制买断式销售行为的法律制度。具体市... 买断式销售以生产商和销售商达成买断销售协议为基础。买断销售协议属于反垄断法中的纵向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对买断销售行为应加以立法规制,建立以合理分析为原则,以市场结构标准为主要考察目标的规制买断式销售行为的法律制度。具体市场结构标准的确定,依赖于我国政策和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并由反垄断法执法机关在实践中不断地作出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断销售协议 组向限制竞争 合理分析原则 市场结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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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主导零售商市场势力的纵向限制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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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培松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75-81,共7页
基于主导零售商市场势力的纵向限制研究已经引起国内外学者越来越多的重视,一些已取得市场主导权的大型零售商所采取的多种纵向限制能带来何种社会福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综述,并构建... 基于主导零售商市场势力的纵向限制研究已经引起国内外学者越来越多的重视,一些已取得市场主导权的大型零售商所采取的多种纵向限制能带来何种社会福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综述,并构建模型分析了纵向限制的福利效应。结合实际对武汉市零售企业收取"进场费"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导零售商 纵向限制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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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规制之必要性与措施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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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真军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80-85,共6页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研究颇多,但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研究则明显不足,我国竞争法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也几乎是空白。虽然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具有一些积极作用,但其消极影响和对自由竞争的损害也显而易见,因此反垄断...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研究颇多,但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研究则明显不足,我国竞争法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也几乎是空白。虽然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具有一些积极作用,但其消极影响和对自由竞争的损害也显而易见,因此反垄断立法有必要对其加以规制。欧美等主要国家在规制纵向限制竞争方面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制度,我国应借鉴其立法经验,在立法原则和具体制度上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 纵向限制竞争 纵向限制竞争行为 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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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与横向限制竞争协议的比较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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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光耀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7年第5期28-34,共7页
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主要影响同一品牌内部的竞争,因而对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主要应看一方当事人的市场力量如何,以及对竞争者的排斥效果如何。由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积极效果更加突出,因而不像横向限制竞争协议那样受到严格的控制,本身违法... 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主要影响同一品牌内部的竞争,因而对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主要应看一方当事人的市场力量如何,以及对竞争者的排斥效果如何。由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积极效果更加突出,因而不像横向限制竞争协议那样受到严格的控制,本身违法规则适用范围有限,除了转售价格维持与绝对的地域保护以外,对其他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均应适用合理规则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竞争法 合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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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纵向非价格限制的反垄断规制——以地域限制和顾客限制为中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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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丽君 黄明涛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33-36,共4页
美国在纵向非价格限制规制上,从1963年的White Motor公司案适用合理规则,到1967年Schwinn案的本身违法规则,再从本身违法规则重回1977年Sylvania案的合理规则,美国在纵向非价格限制领域规制问题上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执法和司法经验。通过... 美国在纵向非价格限制规制上,从1963年的White Motor公司案适用合理规则,到1967年Schwinn案的本身违法规则,再从本身违法规则重回1977年Sylvania案的合理规则,美国在纵向非价格限制领域规制问题上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执法和司法经验。通过了解美国在该领域的经验,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运行的中国语境,不断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纵向非价格限制条款,明确本身违法规则和合理规则的适用,注重纵向地域限制和顾客限制规制的经济分析,制定中国版本的反垄断指南,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 美国反垄断规制 纵向非价格限制 地域限制 顾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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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地域限制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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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骏 王先林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98-106,共9页
纵向地域限制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种痼疾。但是,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第14-15条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8条只有原则性,没有操作性,根本无法起到规制的作用。美国、欧盟的经济理论与实务经验表明,纵向地域... 纵向地域限制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种痼疾。但是,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第14-15条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8条只有原则性,没有操作性,根本无法起到规制的作用。美国、欧盟的经济理论与实务经验表明,纵向地域限制的福利效果复杂,无法用简单的思维来对其予以规制。两者也都根据自身情况,发展出了行之有效的纵向地域限制反垄断规制模式。我国应借鉴它们的成熟经验,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规制模式,完善相应的反垄断法律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纵向地域限制 交易成本理论 合理规则 类型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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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中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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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小明 粟欢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61-68,共8页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必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且目的在于限制竞争;根据不同的分类法,可将其分为横向与纵向、协议与协同、禁止与豁免等种类;考虑其在经济上既能产生消极效果亦能产生积极效果,因此不能简单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有时需通过...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必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且目的在于限制竞争;根据不同的分类法,可将其分为横向与纵向、协议与协同、禁止与豁免等种类;考虑其在经济上既能产生消极效果亦能产生积极效果,因此不能简单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有时需通过经济学分析以区别豁免情形;欧美竞争法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立法体例、价值目标、执法机制、例外制度方面等均不尽相同;我国反垄断立法应以欧美竞争立法经验为基础,同时体现我国的特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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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十年回顾:2007年-2016年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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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延纯 苏华 《竞争政策研究》 2017年第1期13-23,共11页
本文梳理了2007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Leegin案判决后美国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的发展,涵盖联邦与州层面立法、执法与诉讼,涉及案例包括:纽约州等诉赫曼米勒公司、加州诉Derma Quest公司、加州诉生物元素公司、纽约州诉泰普尔公司、马里... 本文梳理了2007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Leegin案判决后美国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的发展,涵盖联邦与州层面立法、执法与诉讼,涉及案例包括:纽约州等诉赫曼米勒公司、加州诉Derma Quest公司、加州诉生物元素公司、纽约州诉泰普尔公司、马里兰州诉强生公司、玖熙公司以定期报告价格和销量为前提获准实施转售价格维持、麦克维恩案、Leegin案联邦与州层面的进展、好市多诉强生公司以及隐形眼镜系列诉讼案。本文分析显示,合理原则在美国联邦层面的适用并未给企业带来纵向价格限制足够的灵活度和可预测性,特别是美国各州与联邦反托拉斯制度差异不容忽视。本文指出,认为合理原则已成为国际惯例以及该原则优于中国和欧盟等司法辖区采用的"禁止+豁免"原则的观点,是基于对Leegin案最高法院判决及该判决后十年发展碎片化了解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联邦与州反托拉斯制度 纵向价格限制(转售价格维持) 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 “禁止+豁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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