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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植物人离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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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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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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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第6期84-87,11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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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婚姻终止的原因不同,婚姻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和因离婚而终止。植物人婚姻的终止只有因裁判离婚而终止这种情形才存在争议。植物人能否离婚?如果植物人能离婚,离婚又该满足哪些条件?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所以,当一方成为植物人的时间满二年,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因为植物人生存状态的特殊性,植物人离婚还要满足另一个条件———配偶履行了扶养义务。所以,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植物人的婚姻可以被终止。因为植物人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所以,在离婚诉讼中,由植物人的监护人代理其行使离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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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婚姻的终止
植物人离婚
感情破裂
扶养义务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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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arriage's termination
vegetative being's divorce
break-up of affection
obligation of caring
guar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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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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