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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欧美等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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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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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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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60-6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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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各国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和德国的内部监控模式,法国属兼采用两种模式的国家。我国公司法应授权公司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并对监事会权力作出重新调整,限制董事和监事的兼职数量,加强银行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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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美国家
内部监督机制
公司管理
中国
公司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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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pany governance
single-tier board
two-tier 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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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52.29
[政治法律—法学]
D9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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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监督机构的立法完善:超越单层制与双层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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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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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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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6-52,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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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司监督机构有效发挥监督功能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通过考察主要国家和地区公司监督机构的演进发现,双层制立足于强化监事会职权以及完善监事任职资格,并逐步引入单层制。单层制国家的董事会逐渐由执行机构转为监督机构,并提高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权。两种制度下的公司监督机构运行和功能日益趋同,并无优劣之分。我国公司监督机构的完善应当首先立足于强化监事会职权,提升监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增强其获取信息的能力。同时,引入单层制有助于增强公司治理弹性,通过制度竞争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公司治理模式。采用单层制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定位为监督机构而非执行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应择一采用,避免监督职能叠床架屋、权责不清。还要进一步充实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并处理好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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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双层制
单层制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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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one-tier board system
two-tier board system
board of supervisors
audit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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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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