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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封建割据性特征:面相与论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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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武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10期87-91,100,共6页
土司制度是与封建大一统制度迥然有别的特殊的地域统治制度,具有明显的封建割据性特征。土司制度的封建割据性,早于其原起的羁縻制度时代即已凸显出来,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愈加浓烈。造成土司制度封建割据性的主要原因,当缘于地方土司... 土司制度是与封建大一统制度迥然有别的特殊的地域统治制度,具有明显的封建割据性特征。土司制度的封建割据性,早于其原起的羁縻制度时代即已凸显出来,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愈加浓烈。造成土司制度封建割据性的主要原因,当缘于地方土司与封建中央王朝在行政制度上的相异性特点及由此造成的地方土司割据形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司制度 封建割据性 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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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嘉靖“两省会勘”对木氏土司东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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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田敕之 段士爱(译)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78-86,共9页
明代以来,随着丽江木氏土司势力的扩张而进入滇西北区域,并逐渐占领了永宁府和盐井卫的大部分地区,由此引发了连年的战争与纷争。1436年开始,明王朝对此进行了多次调解,但一直未对木氏土司的军事行动予以惩罚,原因在于历代木氏土司通过... 明代以来,随着丽江木氏土司势力的扩张而进入滇西北区域,并逐渐占领了永宁府和盐井卫的大部分地区,由此引发了连年的战争与纷争。1436年开始,明王朝对此进行了多次调解,但一直未对木氏土司的军事行动予以惩罚,原因在于历代木氏土司通过多年的“诚心报国”获得了明王朝的信任与支持,使明代木氏土司拥有了极大的自主政治权利并将其运用于社会秩序的维护。从明朝的角度来看,在土司统治地区,只有受到中央朝廷的支持才能行使土司权力,通过这种土司制度使地方与中央朝廷取得有机联系,地方土司正是利用了这种制度向周边地区扩张自己的势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麽些 木氏土司 永宁府 盐井卫 土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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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乌江流域民族关系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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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率帅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27-131,共5页
明清时期,地处祖国西南地区的乌江流域地区呈现出复杂多元的民族关系,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在这一地区施行羁縻制度、土司制度,逐步把乌江流域纳入到统一中国行政管理系统中。在该地区建立形成的贡赋与互市等经济制度和行为、文化教育以... 明清时期,地处祖国西南地区的乌江流域地区呈现出复杂多元的民族关系,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在这一地区施行羁縻制度、土司制度,逐步把乌江流域纳入到统一中国行政管理系统中。在该地区建立形成的贡赋与互市等经济制度和行为、文化教育以及移民等因素不仅促进了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增进了乌江流域各族人民彼此之间以及与中原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进一步密切了不同地区人们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也对增强乌江流域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和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乌江流域 民族关系 土司制度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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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存废与国家统一(1944~1948)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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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春桥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03-108,共6页
1944年至1948年间,滇西土司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反对改土归流。前两次会议都有英国人参与,史称"高理会议"和"小陇川会议",滇西土司开会的目的是借助英国的力量以维护土司制度。民国政府避免了英国的干涉,将此问题作... 1944年至1948年间,滇西土司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反对改土归流。前两次会议都有英国人参与,史称"高理会议"和"小陇川会议",滇西土司开会的目的是借助英国的力量以维护土司制度。民国政府避免了英国的干涉,将此问题作为中国内政处理,和平解决了这次边疆危机。1948年缅甸刚宣布独立,滇西土司又召开会议。民国政府立即展开调查并拟废除土司制度。8月,媒体披露了滇西土司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民国政府用政治手段解决了土司问题,以保留土司制度使土司服从政府管辖。这几次边疆危机的发生和解决,重新调整和规范了民国政府与土司之间的关系,维护了边疆稳定和国家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司制度 滇西土司 “高理会议” “小陇川会议” 刀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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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川西北民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存废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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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利军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55-65,共11页
民国川西北民族地区土司承袭仍是事实上的存在。对此,民国学界既否定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又主张改土不急,办理从宜。民国中央政府虽不允土司承袭,但地方政府多行实用主义,授土司区乡保长之职。整个民国时期川西北民族地区土司承袭政策呈... 民国川西北民族地区土司承袭仍是事实上的存在。对此,民国学界既否定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又主张改土不急,办理从宜。民国中央政府虽不允土司承袭,但地方政府多行实用主义,授土司区乡保长之职。整个民国时期川西北民族地区土司承袭政策呈现出不系统、不规范,无序化的现象。旧制废除了,但改革土制的正确途径却没有找到。土司仍为世官,土民仍为世民,各屯土各行其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川西北民族地区 土司承袭 土司制度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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