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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空抛物致害中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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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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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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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2年第2期75-7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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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首次明确了高空抛物案件中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不同的类型,其安全保障义务认定标准需要予以相应的区分,但以往学界对此尚无必要的关注。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性质应予区分为住宅小区物业与商业物业两种不同类型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而类型化区分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唯有此,物业服务企业才能更好地及时履行职责,保护群众“头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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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空抛物
物业服务企业
安全保障义务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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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 buildings
property service enterprises
security obligation
identification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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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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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高空抛坠物案件中公安机关调查权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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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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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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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21-12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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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电商领域二选一行为的竞争法规制困境及破解路径”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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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守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在民事高空抛坠物侵权案件中公安机关的及时调查职责。然而通过类案检索,发现在实践中此类案件存在着调查措施性质认知不一、调查权行使范围不明晰、调查权退出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公安机关在此类案件中的调查权,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协助民事权,体现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在强化受害人救济、缩小可能加害人范围等方面具有正当性。在民事高空抛坠物案件中,公安机关的调查程序不应作为补偿之诉的前置程序,调查权行使规则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调查主体、调查期限、调查结论等方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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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典》
公安机关
高空抛物
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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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 Cod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 buildings
the investigation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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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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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空抛物入刑的实质考量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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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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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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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59-6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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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高空抛物具有独立的行为类型与明确的规制范围,修改现行立法,将高空抛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独立成罪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高空抛物犯罪是具体危险犯,成立犯罪的实质判断标准是高空抛物造成的危险状态。高空抛物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行为方式,尤其是在成立犯罪对危险状态的要求上存在差别,两者关于公共安全内涵的理解也不同。一般的高空抛物难以被认定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在可能发生竞合的场合,应当限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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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空抛物
危险方法
具体危险犯
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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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 buildings
dangerous method
specific dangerous crime
public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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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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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高空抛物规则价值意蕴与适用重塑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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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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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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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02-115,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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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0SFB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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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1254条“高空抛物规则”吸收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第87条“补偿责任”规则的同时,又以增加建筑物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与公安等机关介入条款,对原有的高空抛物规则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实际上放弃了先前《侵权责任法》在高空抛物问题上的强调救济功能的立场,转而追求社会总体利益的更大化以及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平衡实现。基于此,高空抛物规则的适用要点也需要根据其价值意蕴的改变而获重塑:明确补充责任在先、补偿责任在后的责任担当次序,同时拓展“补偿责任”规则细化的空间,并明确公安机关为解决民事纠纷介入调查与实施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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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空抛物
补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
经济分析
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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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lling and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rise buildings
indemnification obligation
safety guarantee obligation
economic analysis
value purs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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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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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联性罪名的司法适用
被引量: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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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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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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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1年第5期52-64,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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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美国刑事诉讼革命的经验、教训与中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后发优势”(17YJC820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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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联性罪名的高频适用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的最大特色,作为关联性重罪袭警罪的适用,对"暴力"做相同理解的前提下,可以与妨害公务罪完全区隔,但是袭警罪的适用需要考虑警察执法的特殊性,在执法强度过当、执法程序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有可能排除袭警罪的适用。作为关联性轻罪名的高空抛物罪仍应包含对公共安全的破坏,否则将完全挤压了治安处罚的空间。妨害安全驾驶罪中对公共安全的理解应做具体危险的解释方向才能真正化解修法之前对此类行为定罪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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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关联性罪名
袭警罪
高空抛物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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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Law Amendment(Ⅺ)
related crimes
crime of assaulting apolice officer
crime of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rise buildings
crime of obstructing safe dr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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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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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层住宅建筑高空抛物问题的法治化治理研究
被引量: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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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兴林
宁羚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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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广西警察学院治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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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创新》
2020年第6期100-10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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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科技计划项目“城市高层建筑住宅区公共安全治理机制研究——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为例”(201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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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高层住宅建筑高空抛物事件日益增多,公共安全风险随之增大,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目前我国社会民众对城市高层住宅建筑高空抛物危害认识不清,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部门权责不清,高层住宅建筑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致使治理难度相当大。需进一步加强高空抛物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普及,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多部门综合治理,以法治化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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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空抛物
公共安全
高层住宅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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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rise buildings
public security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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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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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空抛坠物侵权诉讼中责任人调查结论的定位与适用
被引量: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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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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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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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24-3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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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民法典》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程序实现”(2021XZXS-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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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高空抛坠物侵权行为发生后,公安等机关需对具体侵权人和可能加害人的身份进行调查,由此形成责任人调查结论。在高空抛坠物侵权诉讼中,责任人调查结论并非是起诉证据而是作为一般诉讼证据在诉讼开始后提交。责任人调查结论是证明具体侵权人或可能加害人身份以及“经调查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等要件事实的法定证据。在证明规则上,若无相反证据,人民法院应直接推定责任人调查结论所载明的事实为真实。此外,相关当事人对责任人调查结论的形式证明力、实质证明力及相关程序性事项的异议及其处理规则亦需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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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
公安机关
公文书证
法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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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ort liability for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rise buildings
police
public document
legal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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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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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空抛物罪的双重法益定位及其适用边界
被引量: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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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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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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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15-2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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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21AZD088)
南京市法学会“刑法修正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研究”(NJFX(2021)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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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司法部门对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的属性存在分歧,导致高空抛物罪的认定中存在罪质不清、危险犯与结果犯混同等问题。从实质上讲,这是法益性质以及具体内涵的定位争议,其根源则在于法益一元主义定性之弊。根据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二分法,高空抛物罪的法益构造应具有二元立体性,即既有基础属性的社会秩序法益,又有目标属性的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法益。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明晰高空抛物罪准抽象危险犯属性,建立阶层递进的适用结构,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形式入罪标准,以无具体法益侵害可能性和具有预测客观危险演变为抽象危险可能性为出罪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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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为规范
裁判规范
双重法益
准抽象危险犯
高空抛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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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de of conduct
judgement norms
dual legal interests
Quasi-abstract dangerous crime
crime of intentionally throwing objects from high-rise buil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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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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