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名义的正当性刍议
- 1
-
-
作者
姜艳
-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73-77,共5页
-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实体救济之类型化分析”(FXY2020106)。
-
文摘
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时,债权难以公示,执行机构又因审执分离原则不能对到期债权进行实体判断,易出现与真实权利悖离的情况,加之执行程序侧重对债权人的权益保护,过分追求执行效率,执行名义的正当性受到质疑,会有不当执行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因现行规定未涉及对第三人的实体救济,而对债权人的救济又不能实现预期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故根据权利主体的不同赋予相应的救济途径,以期能完善现有的救济体系,方能兼顾公平与效率。
-
关键词
第三人到期债权
执行救济
收取诉讼
债务人异议之诉
不当得利之诉
-
Keywords
third party’s due creditor’s rights
execution relief
collection action
debtor’s objection action
unjust enrichment action
-
分类号
D92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