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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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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珺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6-73,共8页
民事责任、行政义务、私权力控制的杂糅以及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共同决定了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决策与行动。现实中,存在“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和商标侵权中难以适用、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与能力不匹配、义务面纱下的平台权力行... 民事责任、行政义务、私权力控制的杂糅以及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共同决定了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决策与行动。现实中,存在“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和商标侵权中难以适用、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与能力不匹配、义务面纱下的平台权力行使缺乏监督与制约等问题。应该从明确界定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与权力,完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通知、移除规则,建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以及将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恶意投诉纳入严重失信行为等方面促进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 “通知—删除”规则 第三方义务 私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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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 被引量:14
2
作者 吴建斌 吴兰德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24-31,共8页
在我国近年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频遭侵害而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最为严重。其原因虽多,但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缺失,对其责任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正确引导以及... 在我国近年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频遭侵害而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最为严重。其原因虽多,但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缺失,对其责任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正确引导以及司法审判处于混乱状态等,为其几大根源所在。考虑到我国商法一般规则尚未确立,公司法处于民法特别法的地位,因此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应当属于特别法定责任,主观要件应当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责任以及特定情形下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董事 第三人 责任 性质 主观要件 归责原则 中国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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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与婚姻的困惑——“第三者”民事责任的理论与现实之探讨 被引量:19
3
作者 周安平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66-69,共4页
是否应对第三者课以民事责任成为这次婚姻法修改论争的焦点。笔者认为 ,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缺乏理论支撑 ,又缺乏现实基础。目前理论上所提出的配偶权 ,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同居义务、贞操义务均无法诠释第三者的法律责任。从现实上来... 是否应对第三者课以民事责任成为这次婚姻法修改论争的焦点。笔者认为 ,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缺乏理论支撑 ,又缺乏现实基础。目前理论上所提出的配偶权 ,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同居义务、贞操义务均无法诠释第三者的法律责任。从现实上来看 ,第三者问题广泛而且复杂 ,第三者概念模糊难以界定 ,其程序也具有不可操作性。因此 ,第三者问题由道德调整是较为现实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者 民事责任 道德 婚姻法 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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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侵权责任界定 被引量:21
4
作者 唐绍均 魏雨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41-151,共11页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界定不能依赖于委托治理模式、托管运营模式、集中治理模式、分散治理模式等类型表达,应从明确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展开。以治污设施由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提供为根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界定不能依赖于委托治理模式、托管运营模式、集中治理模式、分散治理模式等类型表达,应从明确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展开。以治污设施由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提供为根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可能为环境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或者承揽合同法律关系;此外,二者间的基础关系也可能为无效合同关系。在环境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下,治污企业若有过错则与排污企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揽合同法律关系下,排污企业若无定作、指示、选任过失,治污企业作为承揽人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效合同关系下,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应区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存在累积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行为,以及存在共同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行为等行为类型,承担或连带或按份或部分连带加部分按份的侵权责任。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最终责任的承担,应依约定或者法定比例进行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治理 环境服务合同 承揽合同 无效合同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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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的定性——以对第三人责任为中心 被引量:6
5
作者 彭真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5年第3期46-53,共8页
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 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具有本质差异,将会计信息作为一种“产品”欠妥当;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应定性为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 财务报告 第三人责任 注册会计师 定性 中心 会计信息 产品责任法 责任问题 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 本质差异 侵权责任 责任论 局限性 投资者 归责 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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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发展与趋势 被引量:16
6
作者 周倩慧 袁受美 王锦帆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4年第6期837-840,共4页
对医患纠纷及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概念和要素进行了阐释,以时间为轴线,将我国第三方调解的发展分为萌芽期、探索期、发展期、认可期并分别概述;总结我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变化特征:政府主管部门从卫生部门变为司法部门、调解从收费... 对医患纠纷及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概念和要素进行了阐释,以时间为轴线,将我国第三方调解的发展分为萌芽期、探索期、发展期、认可期并分别概述;总结我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变化特征:政府主管部门从卫生部门变为司法部门、调解从收费变为免费、经费从困难变为政府财政支持、模式从单一趋向多元化。提出优化医疗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和制定专属医患纠纷处理法律的建议:不断优化医疗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建立专属于医患纠纷的法律条例,统一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患纠纷 第三方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患关系 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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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违约救济 被引量:13
7
作者 潘重阳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51-160,共10页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来自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的违约救济方式也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第三人不享有基于违约而生的解除权,但可以通过放弃权利从债之关系中脱身。对于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来自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的违约救济方式也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第三人不享有基于违约而生的解除权,但可以通过放弃权利从债之关系中脱身。对于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无特别约定,第三人不享有主张的权利;对于赔偿性违约金,第三人应当受该违约金条款的拘束,不得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在第三人与债权人分别主张强制履行与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时,两者的请求可能发生冲突。此时,第三人选择强制履行的责任形式应当优先于债权人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的请求,而债权人主张强制履行的请求则优先于第三人选择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第三人合同 违约责任 第三人救济 民法典 违约救济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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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实践考察与完善对策——基于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为例模式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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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志杰 张瑞 +1 位作者 徐芳芳 黑启明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5期102-108,共7页
医疗纠纷诉讼外调解得到了各国的普遍认可与倡导,我国正在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其中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模式是主流。该模式在海南省的实践较好地维护了医疗秩序,基本实现了纠纷调解与经济赔偿、风险预防、法律援助的对接。... 医疗纠纷诉讼外调解得到了各国的普遍认可与倡导,我国正在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其中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模式是主流。该模式在海南省的实践较好地维护了医疗秩序,基本实现了纠纷调解与经济赔偿、风险预防、法律援助的对接。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可以主要从减少行政干预调解过程以保障独立开展,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才队伍综合建设以保障专业水准,探索建立调解监督机制以保障公平公正及立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以市场化分解医疗责任风险等方面入手完善,同时第三方还可尝试修复医患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纠纷 诉讼外调解 第三方调解 人民调解 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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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致第三方损害的责任承担:法经济学的视角 被引量:10
9
作者 吴维锭 张潇剑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78-87,101,共11页
法学界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形成了主体论和客体论两派观点,前者主张赋予人工智能以一定的主体地位,后者则将人工智能定性为财产或工具。对于人工智能造成的第三方损害,主体论认为应当由人工智能承担独立责任,其责任财产来源于制造者... 法学界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形成了主体论和客体论两派观点,前者主张赋予人工智能以一定的主体地位,后者则将人工智能定性为财产或工具。对于人工智能造成的第三方损害,主体论认为应当由人工智能承担独立责任,其责任财产来源于制造者或者使用者预先缴纳的资金池,资金池之外的制造者或使用者无须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客体论认为制造商或者使用者应当对人工智能造成的损害承担无限责任,但二者之争停留在主观应然层面,缺乏客观实然的分析。法经济学视角下法律规则在效率上存在优劣之分,区分的标准有'更安全地从事活动'和'从事更安全的活动'两种范式。主体论和客体论构造的法律规则在人工智能的不同应用领域有着不同的效率:在自动驾驶车领域,客体论更有效率;在智能投资顾问领域,主体论更有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第三方损害 责任承担 法律责任 自动驾驶 智能投资 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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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视角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探究 被引量:10
10
作者 高争志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37-46,共10页
因个人信息泄漏导致信息主体的财产权或人身权遭受第三人侵害的案例屡见不鲜,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是理顺当事人之间权责关系的关键。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结果义务,其责任主体应当限定在经营领域的个人信息控制者。应当区分对个... 因个人信息泄漏导致信息主体的财产权或人身权遭受第三人侵害的案例屡见不鲜,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是理顺当事人之间权责关系的关键。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结果义务,其责任主体应当限定在经营领域的个人信息控制者。应当区分对个人信息本身财产价值的保护和以"预防故意侵权"为目的的个人信息保护,后者是民法上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内容。建立违反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制度,应确立以下规则:相关损害赔偿范围应限定在第三人即直接侵权人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进而对信息主体造成的财产权或人身权损害;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直接侵权人的介入不构成个人信息保障义务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阻断;在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直接侵权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分担上,应当适用"补充责任"分担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人侵权 侵权责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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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第三方责任打破医院双向垄断:改变“以药养医”体制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10
11
作者 赵雷 薛白 《中国卫生经济》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47-50,共4页
"看病贵、看病难"是近年来最为百姓关注的事件之一,其中药费虚高的问题尤为突出。政府对药价的管制药价却越来越高,这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利用其在药品上的双向垄断地位——垄断买方和垄断卖方获得... "看病贵、看病难"是近年来最为百姓关注的事件之一,其中药费虚高的问题尤为突出。政府对药价的管制药价却越来越高,这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利用其在药品上的双向垄断地位——垄断买方和垄断卖方获得超额利润造成的。强化"第三方责任",可以改变医疗市场上的博弈形势,减少信息不对称,有效控制药品价格。为此,需要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加强新药审批管理,由市场力量促进企业集中,改革医生收入分配体制,完善医疗服务信息披露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责任 双向垄断 以药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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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侵权民事责任论 被引量:6
12
作者 李成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7-9,共3页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第三者”是指由于过错而与有配偶者进行性行为,侵害了对方的配偶的合法权益,且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人。第三者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特别是侵害了他人的配偶身份权,为了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人,保护...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第三者”是指由于过错而与有配偶者进行性行为,侵害了对方的配偶的合法权益,且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人。第三者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特别是侵害了他人的配偶身份权,为了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应追究第三者的侵权责任。第三者与行为相对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者 侵权民事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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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以证券虚假陈述为视角 被引量:7
13
作者 彭真明 陆剑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11-120,共10页
证券律师的专业人士职责性及其社会责任的存在,是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律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专业人士责任。在归责原则上,采用一般过错推定原则。在因果关系认定的层面,宜借鉴美国的做法,引入... 证券律师的专业人士职责性及其社会责任的存在,是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律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专业人士责任。在归责原则上,采用一般过错推定原则。在因果关系认定的层面,宜借鉴美国的做法,引入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双层结构;在律师过错的认定上,应将"勤勉尽职义务"视为一种"合理的注意义务";在责任的承担主体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直接负责人)应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 证券虚假陈述 第三人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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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8
14
作者 贾静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5期102-108,共7页
第三者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仅有关于第三者刑事责任的规定,且不尽完善,而尚无关于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第三者的行为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三者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仅有关于第三者刑事责任的规定,且不尽完善,而尚无关于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第三者的行为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三者与有配偶者的姘居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破坏婚姻罪论处。此外,第三者与有配偶者的通奸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完善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者 配偶权 侵权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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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上不承认超越法教义学的“道德审判”——对“江歌案”相关观点的讨论 被引量:6
15
作者 王静 舒国滢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82-91,178,共11页
“江歌案”一审判决后,桑本谦教授认为,“江歌案”中的刘鑫(刘暖曦)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但引入“过错冗余”“有难同当”的概念可将一审判决合理化。这在理论上值得赞赏,但从道义层面为司法寻求判决理由的观点有待商榷。二审判决虽以“... “江歌案”一审判决后,桑本谦教授认为,“江歌案”中的刘鑫(刘暖曦)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但引入“过错冗余”“有难同当”的概念可将一审判决合理化。这在理论上值得赞赏,但从道义层面为司法寻求判决理由的观点有待商榷。二审判决虽以“安全保障义务”为基础寻找裁判依据,但在“安全保障关系”“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直接过错”认定方面存在不足。判定刘鑫在法律上存在过错的另一种思路是刘鑫应承担《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的“第三人侵权责任”,其教义学原理在于“双重风险损害原则”。刘鑫虽非直接侵权人,但其行为是他人陷入不可预测之风险境地的肇因,且因过错增加了这种风险的发生几率,应对他人的损害承担责任。司法裁判并不反对道德判断,反对的是绕开法条及对法条进行超越法教义学分析的道德审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侵权责任 双重风险损害原则 过错 道德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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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分析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3
16
作者 彭真明 江华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27-130,共4页
证券分析师是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该定性为侵权责任,并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其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借鉴"欺诈市场"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减轻第三人的举证责... 证券分析师是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该定性为侵权责任,并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其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借鉴"欺诈市场"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减轻第三人的举证责任,以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同时通过合理界定第三人的范围和规定免责事由,以保护证券分析师的合法权益,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分析师 第三人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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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责任风险分析 被引量:7
17
作者 李敏 《中国市场》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9期25-26,共2页
第三方物流是商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提供者,服务多样化,责任和风险很大,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整合物流各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更有利于形成行业优势从而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第三方物流 法律责任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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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创设与再发展 被引量:1
18
作者 王洪亮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52-64,共13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1句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责任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法律适用时,要结合《民法典》第500条,并准用《民法典》第509条,承认第三人也应当负有合同前的保护义务。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1句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责任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法律适用时,要结合《民法典》第500条,并准用《民法典》第509条,承认第三人也应当负有合同前的保护义务。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第三人原则上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刑事追缴、退赔之外也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2句的但书规则,排除了非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以及侵权责任属性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但在体系上仍保持一定的再发展的可能性,第5条第1句规定的第三欺诈人、胁迫人责任可以类推适用到“引发信赖、影响缔约”的第三人责任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欺诈 第三人胁迫 第三人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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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第三方责任及其异化研究 基于私法被公法不合理遁入的考察 被引量:6
19
作者 丁道勤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第6期44-48,共5页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问题是当前各国互联网发展中都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外立法主旨均以保护网络产业发展为主,对其损害赔偿责任予以适当限制。在我国,平台责任越来越面临异化风险,从私法主体承担的第三方责任扩大至公法上的巡查发现并制止...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问题是当前各国互联网发展中都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外立法主旨均以保护网络产业发展为主,对其损害赔偿责任予以适当限制。在我国,平台责任越来越面临异化风险,从私法主体承担的第三方责任扩大至公法上的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的责任,日益承担了与其法律地位不相适宜的越来越繁重的法律责任。建议"各司其职,合作治理",平台仅承担与其能力范围相当的一般性的"合理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主动性网络监控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第三方责任 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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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群体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认知调查 被引量:6
20
作者 夏勇军 刘珂 +2 位作者 董贺文 曾达 刘敏 《华西医学》 CAS 2015年第8期1552-1558,共7页
目的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医护人员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认知和调解模式的倾向,分析影响医护群体对第三方调解的信任因素,提出关于构建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议。方法 2012年8月-12月,参照既往有关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文献资料,... 目的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医护人员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认知和调解模式的倾向,分析影响医护群体对第三方调解的信任因素,提出关于构建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议。方法 2012年8月-12月,参照既往有关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文献资料,从对医患关系的认识以及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组织架构(包括地点设置与主管部门),人员配备、调解依据、效力来源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设计问题,制作《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认知调查问卷》,对5所不同级别医院的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整群随机抽样调查。将所得原始数据逐条录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以SPSS 18.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医护人员对第三方调解的知晓程度较高。2医护人员对于调解地点倾向集中于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则认为应是卫生行政部门;在调解失败后,多数医护人员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解决纠纷;对于调解结论的效力,多数医护人员倾向于以仲裁形式确认。3医护人员认为调解人员应具备医学以及法学的专业背景,多数受访医护人员倾向于采用司法鉴定的结论作为调解依据,此外,确定赔偿的法律依据方面,医生偏向于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4四成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第三方调解应由财政拨款解决经费问题,过半数的医护人员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结论 1建议将第三方调解机构设置于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并由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第三方调解机构。2建议调解员由法学专业及医学专业人员共同组成;而在调解过程中,建议通过司法鉴定对医疗纠纷的争议焦点进行鉴定,明确责任划分及归属,提升调解效率。3建议政府在各级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引入医疗责任险制度,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强制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险,为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运作提供经费支持;同时加强对承保医疗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纠纷 第三方调解 问卷调查 模式 医疗责任险 非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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