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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的路径和方法 被引量: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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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宗智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39-156,共18页
在我国,推动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审判方式的重大变革,与刑事司法的体制、机制、制度、理念的变革紧密相关。实现庭审实质化,需适度阻断侦审联结,直接、有效地审查证据,包括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需充实庭审调查,改善举... 在我国,推动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审判方式的重大变革,与刑事司法的体制、机制、制度、理念的变革紧密相关。实现庭审实质化,需适度阻断侦审联结,直接、有效地审查证据,包括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需充实庭审调查,改善举证、质证与认证;需完善庭审调查规则,调整审判节奏,加强释明权的运用,改革裁判方式;需充实二审庭审,明确检察官在二审法庭的职能定位,发挥其诉讼功能,合议庭则应当运用职权推动二审审理的精细化和庭审实质化。为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应改善庭审准备、加强辩护权保障、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以及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司法改革 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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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庭审实质化与刑事司法改革——基于庭审实录和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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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铭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6-27,175-176,共12页
审判中心主义要求裁判者亲历审理和证据审查过程,依据当庭提供并经过控辩质证的证据作出裁判,侦查等审前程序需要为此作出调整,从而使刑事司法围绕审判展开,并使侦查、控诉、辩护、审判四方关系发生变化。实证分析显示,我国刑事诉讼仍... 审判中心主义要求裁判者亲历审理和证据审查过程,依据当庭提供并经过控辩质证的证据作出裁判,侦查等审前程序需要为此作出调整,从而使刑事司法围绕审判展开,并使侦查、控诉、辩护、审判四方关系发生变化。实证分析显示,我国刑事诉讼仍带有显著的案卷笔录中心主义色彩,这背后又是侦查中心主义的刑事诉讼构造。应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和司法改革为契机,围绕对质权保障推动庭审实质化,从证明力切入逐渐限制证据能力,完善分工配合制约原则,渐次展开审判中心主义之改革,以实现刑事司法中看得见的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庭审实质化 司法职权配置 刑事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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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重心主义”研究——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反思与拓展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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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宗文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41-152,共12页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庭审实质化,但庭审实质化仅单向强化了错案过滤功能,加之审判者的深层认知心理因素、证据信息在诉讼进程整合中的有罪强化趋势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实质化的庭审程序仅能适用于少量...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庭审实质化,但庭审实质化仅单向强化了错案过滤功能,加之审判者的深层认知心理因素、证据信息在诉讼进程整合中的有罪强化趋势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实质化的庭审程序仅能适用于少量案件等,其对实体公正的整体保障作用将是有限的。英美对抗式审判仍产生了大量错案即为明证。解说当前改革的两种代表性意见都高估了庭审实质化的作用,提升实体公正水平应贯彻"侦查重心主义"。此概念与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不同,可以融入当前改革,并要求深化改革。贯彻"侦查重心主义"要求对侦查行为进行程序控制;防止以虚假供述为主要目标强化辩护人的监督权;并强化侦查录音录像,为还原侦查过程提供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侦查中心主义 侦查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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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制约要素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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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奋飞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59-71,共13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终被落脚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上。面对中国刑事庭审始终无法走出"虚化"的困境,与其提出主观性过强的理论方案,不如揭示其背后的制约要素。通过对近30名法律从业者的深度访谈发现,目前制约...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终被落脚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上。面对中国刑事庭审始终无法走出"虚化"的困境,与其提出主观性过强的理论方案,不如揭示其背后的制约要素。通过对近30名法律从业者的深度访谈发现,目前制约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制度和程序要素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司法决策的卷宗依赖,仍然是导致刑事庭审流于形式的"元凶";其二,庭前会议的功能异化,本应在庭审环节解决的事项被前移到了庭前会议阶段,导致法庭审理被虚置乃至被替代;其三,当庭讯问的程序不当,对举证、质证环节造成了"喧宾夺主"的影响;其四,控辩对抗的效果不彰,特别是被告人难以获得有效的辩护,使得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你来我往"效果非常有限;其五,审理期限的巨大压力,客观上也使得法官难以进行从容不迫的实质化审理。不仅如此,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法体制,实际也构成了庭审实质化的关键制约因素。通过揭示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制约因素,或可为未来的司法改革提供符合本土资源的建设性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以审判为中心” 制约要素 司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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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争点主导主义” 被引量:15
5
作者 李奋飞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5-47,共13页
为实现司法资源配置在刑事诉讼中的持续优化,充分激活控辩双方的处分自由,有效地保障司法裁判的公正,需要保证实质化庭审仅适用于控辩双方诉讼争议的解决。这不仅需要建构认罪认罚案件和不认罪认罚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还需要在刑事普通... 为实现司法资源配置在刑事诉讼中的持续优化,充分激活控辩双方的处分自由,有效地保障司法裁判的公正,需要保证实质化庭审仅适用于控辩双方诉讼争议的解决。这不仅需要建构认罪认罚案件和不认罪认罚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还需要在刑事普通程序内部建构"二元模式",即"有诉讼争议—实质化解决"模式和"无诉讼争议—形式化确认"模式。"有诉讼争议—实质化解决"模式,要求审判机关在妥善确定"诉讼争议"的基础上,真正贯彻直接言词原则,逐步克服对案卷笔录材料的依赖,对"诉讼争议"进行实质化审理。与"有诉讼争议—实质化解决"模式不同,"无诉讼争议—形式化确认"模式,则不需要再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案卷笔录的证据资格也可以不再受到严格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争点主导主义” “有诉讼争议—实质化解决”模式 “无诉讼争议—形式化确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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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庭前证据调查准备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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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毅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66-178,共13页
庭前证据调查准备是一套在法官主持下,以庭前会议为作业平台,内含了控、辩、审三方互动合作及对抗而形成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诉讼工作机制,其关系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效果。证据展示是庭前证据调查准备的基础与前提,包括了以"重要者... 庭前证据调查准备是一套在法官主持下,以庭前会议为作业平台,内含了控、辩、审三方互动合作及对抗而形成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诉讼工作机制,其关系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效果。证据展示是庭前证据调查准备的基础与前提,包括了以"重要者优先"为原则的展示顺序,以控、辩双方为主的展示主体以及拟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为限的证据展示内容。庭前调查准备的核心与内容涵括整理证据和归纳争点两部分。其中,整理证据是在遵循"表态而不论证""补漏而不辩真""说明而不证明"三项标准的基础上对证据的种类、证据形式、证据来源、拟证明的对象和内容及人证出庭名单进行梳理。而归纳争点即是法官在进行证据整理后以此为基础归纳案件争点,便于庭审时以争点为庭审实质化审理的重点。争点可依其自然形成之状态划分为证据争点、事实争点与法律争点。此外,庭前证据调查准备亦涵盖调查新证据与排除非法证据两个专门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证据调查 证据展示 证据整理 争点 庭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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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与实践反思--以B市40个刑事案件为样本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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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小军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32-140,共9页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设定,刑事庭前会议主要解决程序性争议,基本功能是归纳控辩争议焦点,确定法庭调查范围;拓展功能衍生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规范撤回起诉程序,协商确定审判方式。通过对B市40个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庭...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设定,刑事庭前会议主要解决程序性争议,基本功能是归纳控辩争议焦点,确定法庭调查范围;拓展功能衍生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规范撤回起诉程序,协商确定审判方式。通过对B市40个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的功能有限,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关系不明,"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程序"现象值得警惕,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未来要谨防庭前会议替代、削弱正式庭审,避免辩护权弱化、庭审虚化等不良倾向,回归庭前会议功能,推动庭审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前会议 庭审程序 功能定位 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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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笔录与庭审实质化改革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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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褚福民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1-92,共12页
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中,案卷笔录具有重大影响。庭审实质化的本质要求体现在:确立庭审程序在审判阶段的核心地位,确保实质化庭审的审理方式、裁判依据。案卷笔录影响庭审实质化的基本逻辑,体现在审判方式、裁判依据、庭审程序和庭前程序的... 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中,案卷笔录具有重大影响。庭审实质化的本质要求体现在:确立庭审程序在审判阶段的核心地位,确保实质化庭审的审理方式、裁判依据。案卷笔录影响庭审实质化的基本逻辑,体现在审判方式、裁判依据、庭审程序和庭前程序的关系等三个方面。在庭审实质化改革中"容忍"案卷笔录的使用,既有庭审实质化改革自身的设计问题,也是基于案卷笔录影响庭审的深层次原因未得到解决。该问题的未来改革课题,包括重新定位案卷笔录与庭审实质化的关系,采取措施消除案卷笔录影响庭审的深层次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卷笔录 庭审实质化 庭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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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背景下证言可信性调查的反思与现实路径 被引量:5
9
作者 张伟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4期218-229,共12页
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进程中,庭审虚化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庭审虚化现象的背后潜藏着深层次的认识根源,又与司法人员证据调查手段的匮乏密切关联。证言三角形理论所揭示的证人证言危险,廓清了庭审虚化的认识根源,凸显了证言可信性调查对于... 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进程中,庭审虚化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庭审虚化现象的背后潜藏着深层次的认识根源,又与司法人员证据调查手段的匮乏密切关联。证言三角形理论所揭示的证人证言危险,廓清了庭审虚化的认识根源,凸显了证言可信性调查对于庭审实质化的现实意义。以交叉询问为载体的证言可信性调查路径,能够有效应对证言三角形理论所揭示的各种证言性危险,且在域外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随着我国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深化,围绕证言的四种危险对证言可信性进行实质性和精细化调查,是克服庭审虚化的现实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证言三角形理论 证言可信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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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研究 被引量:3
10
作者 亢晶晶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043-1062,共20页
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着一种“职权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分案被看作是公检法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并服务于办案需要,但是未能对被追诉人权利给予必要的关照。“职权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与域外的“权利主导型”刑事分案... 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着一种“职权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分案被看作是公检法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并服务于办案需要,但是未能对被追诉人权利给予必要的关照。“职权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与域外的“权利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存在本质差异,其形成与我国刑事分案的服务型定位、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以及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传统等有密切关系。该模式虽然与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构造相契合,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但是缺乏正当性内核,不仅有违程序公正,而且存在产生错案的风险。未来有必要在坚持“职权主导型”刑事分案模式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优化,引入权利保障因素。具体可建立刑事分案的层层制约机制,赋予被追诉人分案参与权和救济权,保障被追诉人分案审理中的对质权,并有必要阻断前案裁判效力在后案中的扩张,以实现后案庭审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权主导型 权利主导型 刑事分案 对质权 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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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法官庭前阅卷制度反思 被引量:2
11
作者 石凌云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51-56,共6页
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中,有的法院曾尝试要求除程序法官以外的其他合议庭成员在庭前不阅卷,以此来避免庭前预断。实际试点中,法官仍倾向于在庭前通过阅卷进行诉讼准备。其原因主要包括:以技术性改革为内容的"庭审实质化改革"... 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中,有的法院曾尝试要求除程序法官以外的其他合议庭成员在庭前不阅卷,以此来避免庭前预断。实际试点中,法官仍倾向于在庭前通过阅卷进行诉讼准备。其原因主要包括:以技术性改革为内容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决定了审判阶段应当充分了解侦查阶段的工作成果,我国现行规范对书面证言证据能力及证明力持肯定态度,审判长需要借助卷宗所载信息来主持庭审,司法环境、法检关系、法官办案制度也要通过庭前阅卷来保障案件实体真实。庭前阅卷并不当然导致不利于被告人的"预断"产生,应当视为开庭前对案件信息的"预知"而非"预断"。实质化的庭审制度设计才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防止"预知"与"预断"的同一性、促进案件公正审判、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的有效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庭前阅卷 庭前预断 庭前预知 起诉状一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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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法官预判确定性的功用、契机及其困境 被引量:1
12
作者 韩振文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年第2期73-85,共13页
法官预判的相对确定性体现出司法决策背后的思维认知具有相对的稳定化、持续化特性,这对于穿越错综复杂的司法决策发挥着特定的功用。智慧法院建设下智能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中深度融合应用,使法官的智能预判具有相对确定性的同时,也显... 法官预判的相对确定性体现出司法决策背后的思维认知具有相对的稳定化、持续化特性,这对于穿越错综复杂的司法决策发挥着特定的功用。智慧法院建设下智能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中深度融合应用,使法官的智能预判具有相对确定性的同时,也显现出更加精准高效的附加特质,当然也应警惕预判确定性契机中潜在的可能风险。法官确定性预判具有可废止性,其结论可得到复验改进,但试图改变预判背后的思维认知过程却是它遭遇的“虚假”困境。法官把确定性预判变得绝对彻底化,而智能预判更是直接转变为最终的裁判结论,这才是它遭遇的真正现实困境。真正的困境表征出法官“预判—证实”思维的单向推论特质,以及庭审程序一定程度上的虚化现象。困境生成的认知根源在于过度依赖卷宗笔录的审判认知结构,相应的纾解之道是重塑审判认知结构,渐进推动由侦查中心到审判中心的转变,发挥预判确定性的正向功用,从而逐步达致庭审证明过程的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预判确定性 智慧法院建设 “预判—证实”思维 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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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审判委员会刑事裁判权的必要性 被引量:2
13
作者 李雪平 《天津法学》 2018年第1期61-67,共7页
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其存在的特定历史背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不足以消解其违背诉讼原理的特质,从立法沿革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实体裁判权的历史嬗变,并从理论角度探讨该制度的弊端。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被告人的刑... 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其存在的特定历史背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不足以消解其违背诉讼原理的特质,从立法沿革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实体裁判权的历史嬗变,并从理论角度探讨该制度的弊端。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被告人的刑事回避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有违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原则,其讨论决定案件的方式违背直接言辞和集中审理的审判原理,成为实现庭审实质化的最大障碍,除了理论上的先天不足,通过数据考察,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权存在异化运行。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下,必须废除审判委员会的裁判权,方能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审判委员会 刑事裁判权 异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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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下的检察运行机制转型 被引量:1
14
作者 卢乐云 曾亚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3期49-54,185,共7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键在实现庭审实质化。检察机关作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重要的参与者、推进者,应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加强审前过滤,强化庭审指控,完善诉讼监督,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检察运行机制从捕诉分立向捕诉合一...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键在实现庭审实质化。检察机关作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重要的参与者、推进者,应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加强审前过滤,强化庭审指控,完善诉讼监督,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检察运行机制从捕诉分立向捕诉合一、从三级审批向扁平化运行、从出庭宣读式指控向当庭指证质证、从单纯庭上对抗向庭前诉辩沟通、从单一式审判监督向类型化审判监督等方面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检察工作 庭审实质化 认罪认罚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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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使用问题——日本的经验、教训及启示
15
作者 方海日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72-87,193,共17页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讯问录音录像制度以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使用问题备受瞩目。目前,对其能否成为证明案件实体事实的实质证据仍存在较大分歧。在日本,讯问录音录像在庭审中发挥着固定口供、防止翻供、发现案件真相的功能,检警...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讯问录音录像制度以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使用问题备受瞩目。目前,对其能否成为证明案件实体事实的实质证据仍存在较大分歧。在日本,讯问录音录像在庭审中发挥着固定口供、防止翻供、发现案件真相的功能,检警机关对录音录像实质证据化的态度由抵制逐渐转变为妥协甚至支持,学界的争点也从能否作为实质证据使用转向如何有效发挥录音录像的实质证据功能。讯问录音录像具有供述笔录不可企及的优势,如果使用得当将有利于审判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因此,我国应当明确讯问录音录像的实质证据资格。但是,我国现阶段侦查讯问程序尚未实现控辩平等,讯问程序正当化程度较低,不宜将讯问录音录像不加限制地作为实质证据使用,应当设定具体标准严格筛选。在审判实务中,可根据预期的证据功能和播放效果予以灵活运用,避免与庭审实质化改革发生冲突,异化为侦查中心主义的新一代加速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讯问录音录像 实质证据 讯问程序正当化 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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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视角下讯问被告人程序改革研究
16
作者 李奋飞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9-110,共12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心在于庭审实质化的实现。然而,我国刑事法庭调查阶段讯问被告人程序存在诸多问题,成为了庭审实质化的明显阻碍。该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发挥着对庭审走向定调、确定被告人认罪态度及案件争点和...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心在于庭审实质化的实现。然而,我国刑事法庭调查阶段讯问被告人程序存在诸多问题,成为了庭审实质化的明显阻碍。该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发挥着对庭审走向定调、确定被告人认罪态度及案件争点和与控方优势暗合的实际作用。比较研究表明,刑事诉讼程序包括讯问被告人程序的设计应始终遵循“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的基本理念。我国的讯问被告人程序,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印证证明模式”和“案卷笔录中心主义”共同形塑下的产物。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应当对该程序进行改革,赋予被告人选择是否作为控方证人接受检察官询问的权利,凸显被告人的主体性地位,优化调整庭审布局,以推进庭审实质化的落实,进而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讯问被告人 控辩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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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的新思考
17
作者 梁文峰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9年第11期61-65,共5页
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旨在保证控辩双方于开庭前了解对方所掌握证据,由此做好于庭审中进行对抗和防御的充分准备。庭前证据开示的“证据”和“开示”各自都有着丰富而独特的内涵,并对刑事诉讼证明活动发挥着规范和指引作用。修订后的刑事诉... 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旨在保证控辩双方于开庭前了解对方所掌握证据,由此做好于庭审中进行对抗和防御的充分准备。庭前证据开示的“证据”和“开示”各自都有着丰富而独特的内涵,并对刑事诉讼证明活动发挥着规范和指引作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扩大辩护律师阅卷范围的基础上,确立了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然而其中亦留有问题。作为看得见的正义,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实现需要包括庭前证据开示在内的整体制度进行持续性的改革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前证据开示 刑事诉讼 证据 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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