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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和起诉顺位——兼谈自然资源物权和环境权的理论要点 被引量: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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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朝霞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02-112,共11页
环境公益不同于由多个人身和财产私益所构成的环境众益,它是指环境基于其生态服务功能而提供可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承载的公共性利益。当下法律框架下民事制度、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保护环境公益的不足,为自然资源物... 环境公益不同于由多个人身和财产私益所构成的环境众益,它是指环境基于其生态服务功能而提供可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承载的公共性利益。当下法律框架下民事制度、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保护环境公益的不足,为自然资源物权和环境权的创设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萌生了现实上的需求。环境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诉讼信托理论,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权利依据,奠定了理论基础。实际上,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包括公益性环境权诉讼、自然资源所有权诉讼和环境权信托诉讼三大类型。至于起诉顺位的设置,应依实体权利依据的不同而作相应安排:以自然资源所有权为基础,环保机关为第一顺位,检察机关为第二顺位,公民和环保组织为第三顺位;以环境权为基础,公民和环保组织为第一顺位,环保机关为第二顺位,检察机关为第三顺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权利基础 生态产品 环境权 自然资源物权 起诉顺位
原文传递
小议“公地悲剧”对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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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德霂 《高教学刊》 2015年第9期99-100,共2页
"公地悲剧"是指个体在没有相应制度约束下理性追求最大化利益,其短期行为对公共利益、公共资源造成了损失,反映的是个体理性决策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后果。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明晰各类公有产权的边界,在不改变现有体制的基础上... "公地悲剧"是指个体在没有相应制度约束下理性追求最大化利益,其短期行为对公共利益、公共资源造成了损失,反映的是个体理性决策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后果。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明晰各类公有产权的边界,在不改变现有体制的基础上,放活各类使用权,建立起严格规范的产权交易制度、及资源和环境产权保护制度,建构符合我国国情、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地悲剧 产权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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