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
被引量:
1
1
作者
李泊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1-89,共9页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冲突。但笔者认为,从既判力的物之范围与时之范围来判断,裁判生效前再诉便不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判生效后,无论再诉与否,都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只不过为了补正缺席审判的固有缺陷,保障被告人之听审权与在场权,重审是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定例外。在重审的启动方式上,仅缺席审判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可允许控方重新起诉,其余情形只得由法院启动重审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缺席审判
重新审理
一事不再理原则
禁止双重危境
犯罪事实同一性
原文传递
题名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
被引量:
1
1
作者
李泊毅
机构
《人民司法》杂志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1-89,共9页
文摘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冲突。但笔者认为,从既判力的物之范围与时之范围来判断,裁判生效前再诉便不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判生效后,无论再诉与否,都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只不过为了补正缺席审判的固有缺陷,保障被告人之听审权与在场权,重审是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定例外。在重审的启动方式上,仅缺席审判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可允许控方重新起诉,其余情形只得由法院启动重审程序。
关键词
缺席审判
重新审理
一事不再理原则
禁止双重危境
犯罪事实同一性
Keywords
ex
parte
verdict
trail
de
novo
the
principle
of
ne
bis
in
idem
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same
transaction
test
分类号
D91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
李泊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1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