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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的区分标准 被引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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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坤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1-38,共18页
法学方法论通说区分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文义可能性"作为区分标准。随着意义理论的发展与法律解释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这一标准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新标准。然而,这些标准要么外延宽窄不当... 法学方法论通说区分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文义可能性"作为区分标准。随着意义理论的发展与法律解释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这一标准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新标准。然而,这些标准要么外延宽窄不当,适用时会遇到反例;要么缺乏一般性与明确性,无法真正有效地区分解释与续造。一个合理的区分标准应当中立于不同的解释立场,使得同法治相关的各种价值理想都有机会参与到解释活动的权衡程序中。由此,可以基于已有标准提出一个复合标准:一个探究法律文本意义的活动是解释,当且仅当它:(1)是探究法律文本的规约性意义、说话者意义或真实意义的活动;或者(2)当不存在规约性意义时,是探究法律文本的合理意义的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法律续造 文义可能性 立法意图 价值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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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类分析陈述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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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剑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7期21-25,共5页
蒯因通过对第二类分析陈述的质疑 ,否定分析与综合的区分。本文用可能世界的方法阐明这类分析陈述与经验陈述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语义规则而后者表述的是经验的事实。从而在是否独立于经验的意义上确立分析与综合的区分 ,并从这个区分的... 蒯因通过对第二类分析陈述的质疑 ,否定分析与综合的区分。本文用可能世界的方法阐明这类分析陈述与经验陈述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语义规则而后者表述的是经验的事实。从而在是否独立于经验的意义上确立分析与综合的区分 ,并从这个区分的本性中去除了“必然—偶然”的性质 ,认为它只是“先天—后天”的区分。而语言本身的先天性是第二类分析陈述所具有的分析性的根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综合 语义规则 第二类分析陈述 分析哲学 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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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四塘平话中的可能补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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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丽娟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2期1-5,共5页
对临桂四塘平话中的可能补语进行考察。对其涵义、形式、语义及语法特性的分析、研究,可以打破平话研究中重语音轻语法的局面,具有一定的语法学意义。
关键词 四塘平话 可能补语 形式 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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