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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技时代的刑法规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中心 被引量:24
1
作者 杨丹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71-80,共10页
在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所涉科学事实的核心是将基因改变后的人类生殖系细胞(胚胎)植入子宫启动妊娠。对此,国际社会和部分国家以伦理指南或者法律的方式予以禁止。对该事件的关键环节逐一作刑法教义学分析,其中,将基因编辑后的人类胚胎... 在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所涉科学事实的核心是将基因改变后的人类生殖系细胞(胚胎)植入子宫启动妊娠。对此,国际社会和部分国家以伦理指南或者法律的方式予以禁止。对该事件的关键环节逐一作刑法教义学分析,其中,将基因编辑后的人类胚胎植入女性子宫是临床医疗行为,若行为人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则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决即持该观点。然而以非法行医罪定罪更多体现的是对行为人资格的要求,掩盖了行为本身的危害。该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贯彻风险社会预防原则,实现刑法和生命科技发展的良性互动,应当将其入罪化。罪状表述应以"将遗传物质已被改变的人类细胞或者胚胎植入子宫"为核心,以"未经批准"为前置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非法行医罪 生殖系基因编辑 生命科技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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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基因技术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定性为切入点 被引量:7
2
作者 王志祥 安冉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5-12,共8页
关于贺某某编辑婴儿事件的刑法定性问题,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行医罪等三种观点。非法行医罪的观点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贺某某的涉案行为不宜以这三种犯罪论处。面对基因技术的使用已... 关于贺某某编辑婴儿事件的刑法定性问题,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行医罪等三种观点。非法行医罪的观点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贺某某的涉案行为不宜以这三种犯罪论处。面对基因技术的使用已经引发、可能引发的刑事风险,需要对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完善,以弥补法律的空白。为了防止滥用基因技术所造成的危害,需要增设妨害基因管理秩序罪;为防止在人体上非法进行基因试验,需要增设非法进行人体试验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因编辑 基因技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伤害罪 非法行医罪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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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兼评刑法336条第1款 被引量:4
3
作者 王越 蒲川 《医学教育探索》 2006年第2期183-184,189,共3页
《刑法》对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规定过窄,且与《执业医师法》的诸多规定矛盾,达不到设立该罪的立法目的。所以应该对刑法第336条第1款作必要的修订,扩大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范围,以规范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
关键词 刑法 非法行医罪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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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刑法观下非法行医罪的限缩适用
4
作者 王磊 吴林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162-167,共6页
医生执业资格是非法行医罪的违法阻却事由,对该资格身份的认定是非法行医罪适用的关键,仅考虑形式价值的“单证说”与“双证说”存在不当扩大非法行医罪适用的风险,应围绕法益展开,只有侵害公共卫生安全法益的个人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医生执业资格是非法行医罪的违法阻却事由,对该资格身份的认定是非法行医罪适用的关键,仅考虑形式价值的“单证说”与“双证说”存在不当扩大非法行医罪适用的风险,应围绕法益展开,只有侵害公共卫生安全法益的个人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无医生执业资格者与有医生执业资格者共同开展医疗行为,行为人原则上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只有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者未对医疗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的才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身份 法益 医生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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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罪过 被引量:4
5
作者 石磊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16-18,共3页
对于非法行医罪等法定犯的行为犯、情节犯而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可以直接体现在违法性认识上,其内容应当以行为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性认识为前提。非法行医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不包括间接故意。非法行医罪结果加重犯的罪过... 对于非法行医罪等法定犯的行为犯、情节犯而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可以直接体现在违法性认识上,其内容应当以行为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性认识为前提。非法行医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不包括间接故意。非法行医罪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不应包括间接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中国 刑法 犯罪故意 间接故意 本罪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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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实质含义 被引量:1
6
作者 方悦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185-191,共7页
“国家医疗管理秩序”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保护法益,破坏医疗管理秩序不能作为本罪实质的处罚根据。现有单一法益说与双重法益说均有缺陷,非法行医罪的保护法益应是公共卫生安全。非法行医罪是具体危险犯,处罚根据是行为足以给公众的生命... “国家医疗管理秩序”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保护法益,破坏医疗管理秩序不能作为本罪实质的处罚根据。现有单一法益说与双重法益说均有缺陷,非法行医罪的保护法益应是公共卫生安全。非法行医罪是具体危险犯,处罚根据是行为足以给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实害的具体危险。对罪状中的“情节严重”应采取实质解释,确定医疗行为是否达到足以侵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险程度。对于受过2次行政处罚后又实施非法行医行为的处罚,应从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这一目的出发,从违法程度、违法主体、违法间隔时间等方面进行限制,并坚持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 医疗管理秩序 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 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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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界定标准及适用(上) 被引量:5
7
作者 王瑞 《中国卫生法制》 2018年第1期13-14,共2页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应当界定为"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实习医生(见习医生)在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展的医疗活动,视作带教医师合法医疗行为的组成部分,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应当界定为"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实习医生(见习医生)在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展的医疗活动,视作带教医师合法医疗行为的组成部分,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未经带教医师同意,擅自开展的医疗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乡村医生虽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但其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因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正面确认功能,可以作为界定标准。凡是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就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主体 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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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2
8
作者 刘平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4期39-44,共6页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1997年新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设定的新罪名。由于新设罪名的不周延,导致在对于非法行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等理论上存在很大分歧,争议颇大。对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应着重考虑非法行医与...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1997年新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设定的新罪名。由于新设罪名的不周延,导致在对于非法行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等理论上存在很大分歧,争议颇大。对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应着重考虑非法行医与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承诺不应成为阻却非法行医的事由,我国内地非法行医的共犯问题较为常见,而网络空间的医疗行为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加重结果 承诺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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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主体的实质解释 被引量:3
9
作者 姜金良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45-50,共6页
犯罪主体的认定可以说是非法行医罪中最为复杂的问题,立足于实质的解释论,将"未取得执行资格"解释为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遵从了目的解释的方法,不仅可以解决"三超行为"、美容师、医疗机构开办者、见习医生等情... 犯罪主体的认定可以说是非法行医罪中最为复杂的问题,立足于实质的解释论,将"未取得执行资格"解释为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遵从了目的解释的方法,不仅可以解决"三超行为"、美容师、医疗机构开办者、见习医生等情形的认定问题,还可适用于乡村医生、单位挂靠医疗机构、个人家中行医等行为的具体认定,从而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与保障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为非法行医罪的争议问题提供一条可行的解决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实质解释 非法行医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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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犯罪理论研究述评
10
作者 卢建平 田兴洪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0-28,共9页
建国60年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对医事犯罪的理论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等具体医事犯罪的研究都随着我国刑事立法的进程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研究逐步深入。但是,在医事犯罪的诸多问题上还存... 建国60年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对医事犯罪的理论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等具体医事犯罪的研究都随着我国刑事立法的进程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研究逐步深入。但是,在医事犯罪的诸多问题上还存在较大争议,通说性的观点少,不少观点还值得继续商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事犯罪 医疗事故罪 非法行医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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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被引量:2
11
作者 刘国祥 《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06年第1期58-59,共2页
非法行医罪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且达到“情节严重”;非法行医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非法行医罪基本犯罪构成中的罪过形式只能为直接故意,其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也只能表现为过失。
关键词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罪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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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非法干细胞治疗的刑事规制研究
12
作者 黄鹏 《医学与社会》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19-123,129,共6页
干细胞治疗领域迅速发展的同时,非法干细胞治疗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患者生命健康,应依法予以刑事惩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规定,应根据这一刑事立法变化对非法干细胞治疗... 干细胞治疗领域迅速发展的同时,非法干细胞治疗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患者生命健康,应依法予以刑事惩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规定,应根据这一刑事立法变化对非法干细胞治疗犯罪的定罪处罚进行重新考量。在许某、汪某等非法经营案这一典型案例中,许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妨害药品管理罪、非法经营罪和非法行医犯罪。在罪数形态上,妨害药品管理罪与非法经营罪构成法条竞合犯,妨害药品管理罪与非法行医罪、非法经营罪与非法行医罪均构成牵连犯。对于法条竞合犯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依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定罪处罚;在适用妨害药品管理罪罚不抵罪时,应依据重法优于轻法原则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牵连犯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根据从一重罪处罚原则以妨害药品管理罪或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在妨害药品管理罪与非法行医罪法定刑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妨害药品管理罪为基础加重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干细胞治疗 刑事规制 非法经营罪 非法行医罪 妨害药品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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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辨析及立法思考
13
作者 李先龙 李先赋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35-38,共4页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各犯罪构成要件上都有区别,罪数形态上亦有区分。执业医师擅自脱离执业地点和不按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应以非法行医论处,有证医疗机构的无证"医务人员"从事...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各犯罪构成要件上都有区别,罪数形态上亦有区分。执业医师擅自脱离执业地点和不按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应以非法行医论处,有证医疗机构的无证"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造成损害的应以非法行医论,无证人员无偿提供医疗服务的仍属非法行医行为,刑法立法上应当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以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医疗事故罪 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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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基于双层因果关系判断模式的展开 被引量:1
14
作者 曹波 文小丽 《中国卫生法制》 2022年第3期67-72,共6页
非法行医罪向来是我国危害医疗卫生秩序犯罪中的重点罪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司法实务中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主体、入罪的危害结果基本形成共识,但在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基本只依据医疗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意见判... 非法行医罪向来是我国危害医疗卫生秩序犯罪中的重点罪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司法实务中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主体、入罪的危害结果基本形成共识,但在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基本只依据医疗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意见判断。医学鉴定意见虽能帮助法官判断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却无法规范审查结果的客观可归责性。非法行医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应当采用从归因到归责的双层因果关系判断模式。在归因层面以条件说等因果关系学说为基础,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为补充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以此为基础,根据客观归责理论的三项规则,通过分别审查医疗行为是否创设法所不容许的医疗危险、医疗行为所创设的医疗危险是否实现以及结果是否在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射程之内,判断危害结果的客观可归责性。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在归因层面具有事实因果关系,在归责层面具有客观可归责性时,才能肯定具备非法行医罪因果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因果关系 客观归责理论 双层因果关系判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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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出卖卵子行为的刑事定性
15
作者 黄昕琳 《医学与哲学》 2020年第23期48-53,共6页
被原卫生部规章禁止的组织出卖卵子行为有增长之势,为防止本行为的泛化,需要深入研究。采取实证统计的方法分析国内现有组织贩卖卵子行为的社会及司法现状,反映以组织出卖卵子、被取卵女性的身体权为案由的司法判决数量与社会现实不均... 被原卫生部规章禁止的组织出卖卵子行为有增长之势,为防止本行为的泛化,需要深入研究。采取实证统计的方法分析国内现有组织贩卖卵子行为的社会及司法现状,反映以组织出卖卵子、被取卵女性的身体权为案由的司法判决数量与社会现实不均衡的现象。同时,组织出卖卵子行为可能存在一定法益危害,因而本行为有必要以刑事定性。再结合文献比较的研究方法,评价目前学界对本行为刑法适用的各种争议,得出现行刑法体系下应以非法行医罪、故意伤害罪定性本行为合理性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出卖卵子 非法行医罪 故意伤害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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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整形的法律性质及规制 被引量:1
16
作者 陈禹衡 刘敏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15-17,共3页
随着微整形技术的发展,各类微整形致人损害的事故屡见不鲜。对于微整形致人损害的医疗事故的刑法规制,首先需要确定微整形的法律性质,辨析其与普通生活美容的关系;其次需要讨论不同情形下微整形致人损害分别构成何种罪名,包括微创手术... 随着微整形技术的发展,各类微整形致人损害的事故屡见不鲜。对于微整形致人损害的医疗事故的刑法规制,首先需要确定微整形的法律性质,辨析其与普通生活美容的关系;其次需要讨论不同情形下微整形致人损害分别构成何种罪名,包括微创手术类致害、非手术类致害、药剂器材类致害;最后,结合发达国家的法律经验,进行合理的刑法规制,妥善使用罚金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微整形 非法行医罪 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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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兼与非法行医罪比较
17
作者 陈洪兵 安文录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1期25-28,共4页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两个罪名。关于这两个罪名的理解适用,学界有过一些探讨,但是探讨得不够深入。应结合与非法行医罪的比较,进行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医疗事故罪 认定 实体 新刑法 罪名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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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行医罪的若干问题
18
作者 任彦君 吴昊 《平顶山工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87-89,共3页
文章对非法行医罪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非法行医罪也是一种非法定目的犯。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罪的罪过形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并存在共同犯罪。而它的结果加重犯是出于过失,故不存在未遂形态和共同犯罪。
关键词 刑法 非法行医罪 非法定目的犯 共同犯罪 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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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未完成形态
19
作者 王凌 沈春明 《医学教育探索》 2008年第6期657-660,共4页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中止形态的成立,从而得出非法行医罪未遂犯与中止犯的成立。接着通过比较分析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中止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来说明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与中止的认定标准及对其研究的意义,最后以一具体案例来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未完成形态 情节犯 行为犯 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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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犯非法行医罪案例评析
20
作者 朱秀恩 《医学与法学》 2016年第3期73-75,共3页
孙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改判的背后,反映了我国目前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仍然存在不少的困扰,其中包括已取得医师资格证者能否成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卫生行政部门所出具的《医学技术... 孙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改判的背后,反映了我国目前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仍然存在不少的困扰,其中包括已取得医师资格证者能否成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卫生行政部门所出具的《医学技术讨论意见》能否成为定案依据、"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等,本文结合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评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医师资格 鉴定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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