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0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抽象危险犯立法的整体考察及法益分析
1
作者 刘浩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52-165,共14页
抽象危险犯的构成要件表述中缺乏实害结果或者危险结果的内容,其存在立法推定的危险要件设置。在对我国刑法关于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整体考察后可以发现,抽象危险犯的数量较多且法定刑相对较重,其合理性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应当在解释论层... 抽象危险犯的构成要件表述中缺乏实害结果或者危险结果的内容,其存在立法推定的危险要件设置。在对我国刑法关于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整体考察后可以发现,抽象危险犯的数量较多且法定刑相对较重,其合理性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应当在解释论层面围绕不同的法益内容予以目的解释,从而合理限缩抽象危险犯的处罚范围与处罚力度。抽象危险犯的安全法益与秩序法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个人法益对不同类型的抽象危险犯具有不同的平衡内容。一方面,需要以传统的个人法益进行目的解释的指引,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其他法益内容间的价值协调。除了在定罪方面外,在对抽象危险犯的量刑中应坚持比例原则意义上的罪刑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立法 抽象危险犯 安全法益 秩序法益 个人法益 解释论
原文传递
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诠释与风险防控 被引量:55
2
作者 陈京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16-126,共11页
风险刑法所关注的风险(危险)已经不局限于风险社会理论中的典型的现代性风险,抽象危险犯原本不是风险刑法的产物。抽象危险犯除了有法益保护前置化和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的支撑外,避免证明上的困难也是重要的、独立的理由。抽象危险犯的... 风险刑法所关注的风险(危险)已经不局限于风险社会理论中的典型的现代性风险,抽象危险犯原本不是风险刑法的产物。抽象危险犯除了有法益保护前置化和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的支撑外,避免证明上的困难也是重要的、独立的理由。抽象危险犯的抽象危险可以是强制性推定的,但大多数是可以反驳的。抽象危险犯不同于行为犯、具体危险犯和行政犯,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对抽象危险犯的立法应当限制。对推定抽象危险的犯罪,司法认定需要进行两个层次的判断。对抽象危险推定的反驳并不意味着举证责任的转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法益 抽象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 行为犯
原文传递
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28
3
作者 梅传强 胡雅岚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2-51,共10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旨在规制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严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危及公共安全"应该限定为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对车内或车外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旨在规制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严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危及公共安全"应该限定为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对车内或车外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可能的危险。乘客妨害安全驾驶主要表现为对驾驶人员使用狭义的暴力以及抢夺或控制驾驶操作装置,达到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程度。驾驶人员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主要表现为在车辆行驶途中没有尽到安全驾驶义务,与他人互殴或殴打他人。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存在竞合可能。认定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应根据具体时空条件、手段方式等所导致的危险程度的差异确定不同罪名,充分发挥刑法的行为规制机能、司法裁判机能,为社会治理贡献刑法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 公共安全 抽象危险犯
下载PDF
“高空抛物”入罪的法教义学分析与方案选择 被引量:24
4
作者 李晓明 《天津法学》 2020年第4期56-63,共8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设置了"高空抛掷物品罪",与去年最高法《高空抛物意见》解释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冲突,目前对是否设置该罪名争论甚久。文章主张可以设置该罪名,但法定刑既不是拘役,也不是3...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设置了"高空抛掷物品罪",与去年最高法《高空抛物意见》解释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冲突,目前对是否设置该罪名争论甚久。文章主张可以设置该罪名,但法定刑既不是拘役,也不是3至10年有期徒刑,而应当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用法教义学来理性分析主观主义刑法观和客观主义民法观立场上的对立,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理要做好刑民交叉的合理衔接,既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教育、预防功能,又动用民法对侵权后果进行建筑使用人"共同补偿"的救济效果,以达到惩处和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的最终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高空抛物”行为 刑法教义学 抽象危险犯
下载PDF
我国生物刑法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18
5
作者 姜涛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92-208,共17页
随着生物安全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生物刑法成为新兴领域,体系日渐成熟,但也存在保护不严密、定位不准确、预防不到位之困局。从理论上分析,生物刑法属于弱预防性刑法,刑法保护的早期化与严密化是生物刑法的规范取向,也是其摆脱困境... 随着生物安全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生物刑法成为新兴领域,体系日渐成熟,但也存在保护不严密、定位不准确、预防不到位之困局。从理论上分析,生物刑法属于弱预防性刑法,刑法保护的早期化与严密化是生物刑法的规范取向,也是其摆脱困境的出路。刑法保护的早期化强调基于“防患于未然”的立法政策,以抽象危险犯合理划定个罪的犯罪圈,即立法者需要在合理评估生物安全风险并对之进行类型区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生物安全风险设置不同的危险犯类型。刑法保护的严密化意味着生物刑法需结合生物安全风险的新类型而增加相关罪名,以堵截处罚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风险 抽象危险犯 预防性刑法 生物刑法
下载PDF
抽象危险犯的解构:从法益关联和危险控制展开 被引量:12
6
作者 于润芝 《南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3期110-126,共17页
抽象危险犯理论,可以通过正当根据路径、限制解释对象、危险判断方式三种不同视角予以解构。抽象危险犯的适用,要区分正当根据的证成和抽象危险的判断。正当根据从法益关联中建立:判断抽象危险犯构成要件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法益,是否具有... 抽象危险犯理论,可以通过正当根据路径、限制解释对象、危险判断方式三种不同视角予以解构。抽象危险犯的适用,要区分正当根据的证成和抽象危险的判断。正当根据从法益关联中建立:判断抽象危险犯构成要件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法益,是否具有刑法独立保护必要性,若是,则不能再以背后实体法益的危险认定限制入罪。确立法益关联的实质内容后,据此具体地判断抽象危险,或者据此拒绝对部分抽象危险犯的限制。在事实层面证明抽象危险的存在状态是困难的,即使因偶然因素导致客观上无法发展至法益侵害,也不能否认抽象危险发生;只有当行为人有效控制了可能导致法益侵害的危险发展过程,客观上没有发展至法益侵害的可能,才否认抽象危险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抽象危险犯 法益关联 秩序法益 抽象危险
下载PDF
社会风险控制视域下的危险驾驶罪研究 被引量:10
7
作者 张心向 王强军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03-111,共9页
为了实现对危险驾驶行为有可能导致的公共风险的控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尽管其罪名设置为危险驾驶罪,但实际上其行为模式只有两种: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从犯罪形态上讲,二者尽管都属于危险犯,但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需... 为了实现对危险驾驶行为有可能导致的公共风险的控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尽管其罪名设置为危险驾驶罪,但实际上其行为模式只有两种: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从犯罪形态上讲,二者尽管都属于危险犯,但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需要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故此属于具体危险犯;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理论上是一旦实施醉酒驾驶犯罪即告既遂,故此属于抽象危险犯。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我们可以将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危险驾驶行为定罪处罚,但基于人权保障的安全,我们也需要对这种危险犯的构成做出必要的限定,以防止刑罚权的肆意发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控制 危险驾驶罪 具体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
原文传递
刑事诉讼视野下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引量:11
8
作者 陈京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60-166,共7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抽象危险犯。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毒或有害食品的司法认定、主观上明知和客观上因果关系的证明等问题,应当进行刑法与刑事程序法、刑事证据法的一体化思考和安排。
关键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抽象危险犯 推定 因果关系 明知
下载PDF
恐怖主义犯罪立法中的行为无价值与正当性 被引量:9
9
作者 王耀忠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64-80,共17页
恐怖主义犯罪立法中的预备犯、举动犯、持有犯等体现了现代风险社会刑法的活性化、法益保护早期化与反恐法网的严密化,立法理念逐渐由结果无价值向行为无价值转变。重视规范机能和积极的一般预防的行为无价值在其视角转向行为背后的重... 恐怖主义犯罪立法中的预备犯、举动犯、持有犯等体现了现代风险社会刑法的活性化、法益保护早期化与反恐法网的严密化,立法理念逐渐由结果无价值向行为无价值转变。重视规范机能和积极的一般预防的行为无价值在其视角转向行为背后的重大法益时取得了正当性的依据,其比结果无价值更具有生命力。恐怖主义犯罪立法上的表述与行为无价值理念相吻合,确保了严密的反恐刑事法网,故在司法上应该以二元的行为无价值以及《刑法》第13条"但书"为指导,确保法律反恐的递进性以及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间的相对平衡性,这个神圣的天平应该是"倾斜"而不是"倾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恐怖主义犯罪 法益早期化 抽象危险犯
原文传递
理论与实践:醉酒驾驶出罪问题探析
10
作者 孙飘扬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7期56-60,共5页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规制对象,实现了对公共安全这一法益更为有利的保护。但醉驾行为是否一律入罪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理论上,区分入罪论为目前主流观点,主张对部分醉驾行为进行出罪是基于对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规制对象,实现了对公共安全这一法益更为有利的保护。但醉驾行为是否一律入罪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理论上,区分入罪论为目前主流观点,主张对部分醉驾行为进行出罪是基于对刑法“但书”条款的考虑和限定抽象危险犯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醉驾的出罪路径依赖于对“但书”条款下“情节显著轻微”和违法阻却事由的适用,但不予定罪处罚的案例较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罪 抽象危险犯 出罪 但书
下载PDF
抽象危险犯的正当性检讨——兼论醉驾入刑的若干问题
11
作者 申伟 周洲 《政法学刊》 2024年第1期67-75,共9页
“醉驾入刑”是风险社会语境下刑法预防转向之体现。欲厘清醉驾入刑相关疑议,应先阐清其不法内涵;学界普遍认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采抽象危险犯的立法形式,然抽象危险犯只是一种拟制危险,其处罚基础需进一步说明... “醉驾入刑”是风险社会语境下刑法预防转向之体现。欲厘清醉驾入刑相关疑议,应先阐清其不法内涵;学界普遍认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采抽象危险犯的立法形式,然抽象危险犯只是一种拟制危险,其处罚基础需进一步说明。从风险社会语境出发,以法益论和规范论两种进路检讨抽象危险犯的处罚基础,并得出结论: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分并无太大意义,维持人们对规范的期待,使人们能够自由行使自身权利,才是对危险行为进行规制的理由。基于此规范—安全性理论,对醉驾条款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入刑 抽象危险犯 法益论 规范论 安全性
原文传递
从刑法泛化现象反思刑事立法的正当性根据 被引量:4
12
作者 徐洋洋 《湘江青年法学》 2015年第1期151-172,共22页
刑法泛化现象的出现,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据。立法是司法的前提,为了不使司法南辕北辙,首先就应该制定一部良好的刑法。以中国的刑事立法为蓝本进行考察,刑法似乎进入立法的活性化时代。自由刑法理论认为,刑事... 刑法泛化现象的出现,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据。立法是司法的前提,为了不使司法南辕北辙,首先就应该制定一部良好的刑法。以中国的刑事立法为蓝本进行考察,刑法似乎进入立法的活性化时代。自由刑法理论认为,刑事立法的正当性根据由内在根据与基本原则构成,内在根据之宏观层面是保障自由,微观层面是法益侵害和责任罪过。其次刑法的谦抑性理念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刑罚功能的正当性不是刑事立法的正当性,对此误解需要澄清。最后,刑法泛化现象反映了刑事立法正当性根据发生了一种流变:刑事政策在过度指导刑事立法;抽象危险犯的大量出现暴露了风险社会中被人为杜撰出来以限制公民自由的风险刑法的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立法 刑法泛化 正当性根据 刑罚功能 抽象危险犯
下载PDF
积极立法观下高空抛物入刑的教义学解读 被引量:1
13
作者 刘夏 闫娇娇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2年第3期86-91,共6页
高空抛物入刑是积极立法观下刑事立法的产物,立法机关增设高空抛物罪是基于我国目前复杂的司法实践现状和人们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是我国刑事立法活跃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在认定高空抛物罪时,应注意对高空抛物罪所... 高空抛物入刑是积极立法观下刑事立法的产物,立法机关增设高空抛物罪是基于我国目前复杂的司法实践现状和人们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是我国刑事立法活跃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在认定高空抛物罪时,应注意对高空抛物罪所侵害法益的把握。从本质上而言,高空抛物罪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属于抽象危险犯,即应从抽象危险犯的角度出发对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做出认定,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进行严格区分,旨在防止其不当扩张,沦为轻罪中的口袋罪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积极立法观 抽象危险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下载PDF
论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排除但书出罪 被引量:3
14
作者 杨适应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75-78,共4页
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理论界及实务界关于能否援引《刑法》总则但书的规定予以出罪一直争论不止。事实上,但书出罪的功能仅是提示性的,提示立法者及有解释权的司法机关,在设置或者解释构成要件时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予以出罪... 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理论界及实务界关于能否援引《刑法》总则但书的规定予以出罪一直争论不止。事实上,但书出罪的功能仅是提示性的,提示立法者及有解释权的司法机关,在设置或者解释构成要件时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予以出罪化。司法实践中绝不能直接援引但书将危险驾驶罪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但书 风险社会 抽象危险犯
下载PDF
论抽象危险犯的谦抑认定——以醉酒型危险驾驶分析为例 被引量:2
15
作者 孔祥参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406-411,共6页
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为切入点,分析了基于风险社会的来临所导致的刑法大量设定抽象危险犯所带来的问题,认为抽象危险犯的泛化背离了刑法谦抑性的基本理念。在对抽象危险犯进行认定时应坚持实质考察的立场,坚持行为属性与结果属性危险的... 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为切入点,分析了基于风险社会的来临所导致的刑法大量设定抽象危险犯所带来的问题,认为抽象危险犯的泛化背离了刑法谦抑性的基本理念。在对抽象危险犯进行认定时应坚持实质考察的立场,坚持行为属性与结果属性危险的双重判断,适当限制入罪扩张出罪。在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进行司法认定时,应坚持醉驾危险与公共危险的双重判断,发挥但书的反证机能,确保刑法谦抑性的贯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刑法谦抑性 抽象危险犯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
下载PDF
风险刑法理论与刑事法治的疏离与博弈——立足于抽象危险犯的考察 被引量:3
16
作者 毛玲玲 崔志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6期135-147,共13页
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理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与不为... 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理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与不为,而是基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推进国家治理,刑法当然有其自身的使命,其需应对社会整体风险的刑事政策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刑法具有其独立性,不应沦为政策的附庸。刑事法治视域下的刑事政策应该受到谦抑性的节制。针对抽象危险犯,在刑事立法上对风险进行审视和筛选,将严重侵害法益的危险予以犯罪化。在司法过程中,不能绝对排除个别情形下危险的认定,被告人如若有证据提出反驳,便应通过但书的实质解释将不存在实际危险的行为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刑事法治 刑法原则
下载PDF
抽象危险犯概念的再思考
17
作者 柏雪淳 《刑法论丛》 2022年第1期104-125,共22页
抽象危险犯是近年来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作为一个“引入”的概念,我国对抽象危险犯的集中讨论不过短短十几年时间。理论研究需要一定的消化期,这就导致在危险犯及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认识上存在模糊与争议,对概念认知的不... 抽象危险犯是近年来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作为一个“引入”的概念,我国对抽象危险犯的集中讨论不过短短十几年时间。理论研究需要一定的消化期,这就导致在危险犯及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认识上存在模糊与争议,对概念认知的不足直接带来司法适用中的诸多疑虑,加之抽象危险犯在立法中呈现增加趋势,使抽象危险犯定义的再思考成为必要,主要包括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理论发展、抽象危险犯与行为犯的区别与关系、抽象危险犯的“危险”等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抽象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 行为犯 适格犯
原文传递
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刑法修正 被引量:1
18
作者 陈京春 《刑法论丛》 2019年第1期122-150,共29页
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研究轻视或者忽视与刑事诉讼程序法和证据法的衔接和交互作用,容易导致刑法与刑事司法的脱节。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刑法的适用越来越多地受到程序和证据考量的约束。刑事诉讼程序法和证据法对刑法立法和理论具有塑... 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研究轻视或者忽视与刑事诉讼程序法和证据法的衔接和交互作用,容易导致刑法与刑事司法的脱节。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刑法的适用越来越多地受到程序和证据考量的约束。刑事诉讼程序法和证据法对刑法立法和理论具有塑造功能。刑法立法和理论应当与程序法和证据法保持内在的协调性,以便在人权保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刑法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一体化 犯罪构成 罪刑法定的司法化 推定 抽象危险犯 亲告罪
原文传递
目的论视角下高空抛物罪的教义学分析
19
作者 刘嘉林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52-57,共6页
高空抛物独立入罪具有正当性。依附式立法有违明确性原则,并可能导致轻罪重罚。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应当结合同类解释规则认定为公共秩序,而非公共安全。高空抛物罪的规范保护目的是将尚未造成实害后果,且不具有危险扩散可能性的抽象... 高空抛物独立入罪具有正当性。依附式立法有违明确性原则,并可能导致轻罪重罚。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应当结合同类解释规则认定为公共秩序,而非公共安全。高空抛物罪的规范保护目的是将尚未造成实害后果,且不具有危险扩散可能性的抽象危险行为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立基于规范保护目的,对高空抛物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应当采取实质解释的进路。对“高空”的认定,应当在参考其他法规对于高度的规定基础上,进行合目的性判断。过失危险犯在我国尚不具有处罚依据,高空抛物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当是故意而非过失。在判断抽象危险的可罚性时,应当综合考虑抛物次数、抛物时间、抛物场域等情节要素,允许对抽象危险进行反证,以期实现法益前置化保护与传统法益侵害理论的平衡与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公共秩序 抽象危险犯
下载PDF
危险驾驶罪实现量刑均衡的思考——基于299个案例的实证考察
20
作者 万军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91-93,共3页
从湖北法院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审结的299起危险驾驶案件来看,危险驾驶罪存在量刑失衡的问题。应从统一入罪门槛标准、体现各种量刑情节、明确缓刑适用标准、规范罚金数额标准以及平等适用免处标准等方面,来实现危险驾驶罪量刑... 从湖北法院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审结的299起危险驾驶案件来看,危险驾驶罪存在量刑失衡的问题。应从统一入罪门槛标准、体现各种量刑情节、明确缓刑适用标准、规范罚金数额标准以及平等适用免处标准等方面,来实现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量刑失衡 抽象危险犯 量刑情节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