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元分治的法理逻辑与优化路径 被引量:48
1
作者 高志宏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207-224,共18页
从范围上看,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者之间存在重合,个人信息的范围最大,数据的范围次之,隐私的范围最小。从属性上看,隐私仅具有人格权属性,数据仅具有财产权属性,而个人信息兼具人格权属性和财产权属性。个人信息保护中存在着不同的... 从范围上看,隐私、个人信息、数据三者之间存在重合,个人信息的范围最大,数据的范围次之,隐私的范围最小。从属性上看,隐私仅具有人格权属性,数据仅具有财产权属性,而个人信息兼具人格权属性和财产权属性。个人信息保护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应把握好数据开发与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从世界立法演进历程来看,存在着一条从名誉权到隐私权再到个人信息权最后到数据权的发展轨迹。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形成了以美国立法为代表的分散立法保护模式和以欧盟立法为代表的统一立法保护模式。二者各有优劣,分别根植于独特的法治体系。我国隐私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保护的三元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应通过逻辑自洽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并重,通过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处理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的内部协调与外部衔接,完善关于数据分级分类、权利体系、救济机制等的具体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 个人信息 大数据 利益平衡 数字经济促进法
原文传递
论《数字经济促进法》法律责任章之应然建构 被引量:1
2
作者 王文华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0-83,共14页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了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先后有10余个省、市制定了地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数字经济促进...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了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先后有10余个省、市制定了地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数字经济促进法》列入第二类项目,属于“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数字经济促进法》法律责任的设计不仅关乎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涉及社会公平、公正和法治建设。《数字经济促进法》法律责任单独成章存在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在进行宏观制度和具体条款设计时,应秉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的原则,明确对数字经济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同时避免过度监管抑制创新,从而保障数字经济在法律框架内有序、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促进法》 法律责任 立法规划 制度设计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