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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谈判进展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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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茂芳
郭寅峰
马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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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植被与环境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中国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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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1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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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专项(80016F2005)
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专项(KFJ-COP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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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将审议通过正在编制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该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持续丧失,只有通过变革式的转型,才能实现到2050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框架以变革理论为基础,拟制定雄心勃勃又务实平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生物多样性与人类息息相关,目标的制定将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消费等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约》机制和框架磋商的复杂性等多种原因,仅极少数人完整地了解框架的内容和谈判进程。经过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下简称“OEWG”)4次会议的磋商,框架结构和要素已基本确定,其中最受关注的是22个2030年行动目标,包括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行动目标1-8)、通过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来满足人的需求(行动目标9-13)和执行工作和主流化的工具和解决方案(行动目标14-22)3个部分。本文介绍了OEWG第四次会议磋商的框架草案中行动目标的谈判进展,对框架中30×30目标、资源调动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为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从事生物多样性教育和保护的广大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了解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对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塑提供视角和方法上的参考,从而更好地把握参与科技、贸易、投资、制造等领域国际竞争的环境政治动态与方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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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生物多样性公约》
保护目标
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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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iodiversity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
fifteenth meeting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targets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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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Q16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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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进展
被引量: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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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伟
周越
田瑜
李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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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与功能评估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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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48-61,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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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217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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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总体来看,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主要围绕关键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等保护对象的状态以及变化两个层面进行,并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保护了多少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能否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一系列科学问题。然而,在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方面,还缺少针对上述研究领域的系统性综述。为此,本文系统梳理了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及其与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系、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及其保护成效等近20年来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布局以及与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系主要围绕自然保护地与生物多样性在某一阶段的状态开展研究,致力于探究自然保护地“保护多少”“代表性如何”“在哪儿保护”等一系列关键科学问题。同时,自然保护地内的生物多样性会随着气候变化、人类活动以及自身演替等发生时空动态变化,基于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分析,各国学者在全球尺度、国家尺度和单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大量的保护成效评估研究,并逐渐发展出了自然保护地内外配对分析方法以提升保护成效评估的精度,进而识别出不同自然保护地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提出了展望,主要包括:(1)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状态和变化;(2)开展多目标协同的自然保护地空间优化布局;(3)强化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的识别、调查与监测;(4)提升自然保护地的质量和连通性;(5)探究自然保护地管理措施与保护成效的关联机制。本文可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制定与实施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优化方面提供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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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爱知目标
保护成效
代表性
国家公园
生物多样性关键区
自然保护区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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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Aichi biodiversity targets
conservation effectiveness
representativeness
national parks
key biodiversity areas
nature reserves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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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Q16
[生物学—普通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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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履约进展及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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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磊
王蕾
胡飞龙
杨礼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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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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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生物多样性》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77-18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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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0009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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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核心议题之一,对世界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和饮食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农业扩张已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本文基于《公约》条款、第二次至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相关决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与政策平台评估报告、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GBO-5)等内容,系统梳理了《公约》谈判中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履约进展和演变进程,分析了农业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深入农业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研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非国家利益相关方参与等层面,就加强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建议,以期有利于塑造中国良好对外形象,也为维护世界农业稳定和粮食安全、推动《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顺利召开和成果达成奠定科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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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指标
COP决定
利益相关方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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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argets of the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indicator
COP decision
stakeholders
Nature based S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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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S1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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