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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综合认定”的应然解读与实践进路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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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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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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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94-112,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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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苏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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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现实,"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综合认定"此类犯罪中的证据,但因规则缺乏操作性,理论及实践中难以就此形成共识,以致"规则虚置"。除了印证的外部阻滞性因素外,综合认定难以实行的内在原因主要是对间接证据使用的疑惧以及基于传统认知理论的理性自负,坚持认识中的本质主义及对案件事实的客观主义幻觉。实践综合认定的应然进路是:吸纳法律论证理论,重视言述知识与非言述知识的统一,融体验哲学及知识的默会方式于既有认知模式中,重新体认案件事实形成中的程序及证成属性,廓清间接证据使用中的误区,认真对待情状证据所蕴含信息的加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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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电信犯罪
综合认定
刑事证明标准
印证模式
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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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etwork telecommunication crime
comprehensive recognition
standard of criminal certification
confirm pattern
indirect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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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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