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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物范围的设置
被引量:
3
1
作者
彭鸣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56-59,共4页
《担保法》34条、37条在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财产范围"的同时,又规定"不得设置抵押财产的范围"。就其立法技术而言,具有明显的缺陷。这样的立法对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抵押物时形成困惑,它与现代市场经...
《担保法》34条、37条在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财产范围"的同时,又规定"不得设置抵押财产的范围"。就其立法技术而言,具有明显的缺陷。这样的立法对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抵押物时形成困惑,它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规则存在明显的矛盾和不协调。随着经济的发展,能作为担保的物的价值及属性是不断变化的,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日益增多。因此,抵押权的立法,应摆脱传统立法中的保全抵押的限制,以充分发挥抵押权作为一种财产的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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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抵押物
范围设置
立法缺陷
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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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抵押物范围的设置
被引量:
3
1
作者
彭鸣
机构
西南师范大学高职学院
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56-59,共4页
文摘
《担保法》34条、37条在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财产范围"的同时,又规定"不得设置抵押财产的范围"。就其立法技术而言,具有明显的缺陷。这样的立法对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抵押物时形成困惑,它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规则存在明显的矛盾和不协调。随着经济的发展,能作为担保的物的价值及属性是不断变化的,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日益增多。因此,抵押权的立法,应摆脱传统立法中的保全抵押的限制,以充分发挥抵押权作为一种财产的利用价值。
关键词
抵押物
范围设置
立法缺陷
发展趋势
Keywords
mortgaged
property
setting
up
the
scope
legislative
fault
tendency
to
development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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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抵押物范围的设置
彭鸣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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