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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城镇化背景下农民自愿退出农村地权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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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力 杨绎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3-123,共11页
作为人口城镇化配套措施的农民自愿退出农村地权,与现有法律制度在适用范围、自愿性、补偿标准等方面均有出入。这揭示了现有物权体系对被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所推动的,农村地权体系向身份型与市场型双向分化趋势的回应与调整能力不足,也... 作为人口城镇化配套措施的农民自愿退出农村地权,与现有法律制度在适用范围、自愿性、补偿标准等方面均有出入。这揭示了现有物权体系对被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所推动的,农村地权体系向身份型与市场型双向分化趋势的回应与调整能力不足,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推动人口城镇化过程中遭遇的转户农民与非农主体之间利益平衡的两难。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并借助将农村集体组织改组为特别法人,可促使经营权自传统承包经营权的分化而出,以及剩余承包权向法人成员权的转化,进而形成转户农民有偿退出经营权,并有条件保留法人成员权的利益分配方案,以作为人口城镇化背景下农民自愿退出农村地权的规制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口城镇化 退出农村地权 三权分置 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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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舍弃抑或改造:《民法典》编纂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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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平基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23-131,共9页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一审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民法典》中的农地“三权”分置应采用“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而非“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之结构。在农地法制改革中,应坚持和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而不能将其虚置;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为扮演所有权的角色,而应坚持其为派生自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定位,并以充实其用益物权权能为基点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造;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为分离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权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定性和权利称谓,不应受土地经营权生成和定性的影响,也不应被“土地承包权”所替代。在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用益物权权能前提下,经由债权定性的土地经营权的生成和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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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政策下宅基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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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鹏鹏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1年第6期22-29,共8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使用权权能不完整和资格权立法缺失等法律困境,同时现有法律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宅基地流转的配套措施也明显不足。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充实使用权权能, 另一方面也要有限制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并构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 所有权 资格权 使用权 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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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土地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思考和质疑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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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关良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9年第3期3-13,共11页
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已成为当今深化农村改革之重要内容和创新之重要举措,基于政策之权利只有上升为法律之权利才有生命力这一方略和使命,对此,国家立法部门对农地“三权分置”实施“法律化”,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 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已成为当今深化农村改革之重要内容和创新之重要举措,基于政策之权利只有上升为法律之权利才有生命力这一方略和使命,对此,国家立法部门对农地“三权分置”实施“法律化”,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先后两次都坚持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形成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上述两种涉及农地这一利用机制的不同法律条文设计思路和“法律规范”出现了较大差异。本文只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立土地经营权从而形成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新“两权并行”进行学界观点梳理,该立法条文设计“法律规范”问题剖析,需要法理创新若干内容思考,法理考量引起多方内容质疑考问,最后也提出了农地流转制度法律化的深层探索;研究目标是希望能为农地流转创造更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新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地“三权分置” 新“两权并行” “法律化”草案 法理创新思考 法理考量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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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农地股份制改革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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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颖 刘光星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30-35,共6页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地股份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学界对农地股份制改革的研究也主要以东部沿海地区为对象,而对于我国西南地区在农地股份制改革方面的理论探...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地股份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学界对农地股份制改革的研究也主要以东部沿海地区为对象,而对于我国西南地区在农地股份制改革方面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明显不足。地理条件和区位特征的不同决定了西南地区的农地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应在适度借鉴东部地区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西南地区农地股份制改革的实施路径,具体而言,包括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配套措施两方面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流转 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股份制 农地三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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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的性质——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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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思源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68-72,共5页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农村土地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日益发生分离;促进农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化农业;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载过多的制度功能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功能。这些因素是"三权分置&qu...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农村土地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日益发生分离;促进农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化农业;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载过多的制度功能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功能。这些因素是"三权分置"政策出台的动因。落实"三权分置"政策重点在于放活土地经营权,政策目标是赋予经营主体更稳定、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性质不应界定为农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而应界定为可以进行登记的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用益物权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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