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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的原因 被引量:26
1
作者 杨会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85-93,共9页
当第三人在公共场所实施直接侵权行为侵害受害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时,该公共场所的控制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他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抽象的原因是损失分担观念下的"深口袋"。具体的原... 当第三人在公共场所实施直接侵权行为侵害受害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时,该公共场所的控制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他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抽象的原因是损失分担观念下的"深口袋"。具体的原因是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或有因果关系。所谓的"受益型补充责任"并非补充责任,而是补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补充责任 “深口袋” 或有因果关系 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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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运营商对虚拟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 被引量:15
2
作者 林旭霞 杨垠红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21-29,共9页
运营商对虚拟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与虚拟财产生成、运行的特定的技术条件以及虚拟财产对特定的网络平台的依赖性是密不可分的。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更强大的保护功能和更广泛的保护范围,确立侵权法上对虚拟财产的安全保障义... 运营商对虚拟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与虚拟财产生成、运行的特定的技术条件以及虚拟财产对特定的网络平台的依赖性是密不可分的。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更强大的保护功能和更广泛的保护范围,确立侵权法上对虚拟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十分必要。运营商违反对虚拟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构成要件应取"三要件说"。运营商违反对虚拟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财产 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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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视域下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对第140、141号指导案例的理论回应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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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倪杰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13-125,共13页
第140、141号指导案例传递出最高人民法院限缩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态度,此举有利于减少安全保障义务泛化的现象。我国安全保障义务泛化的根源在于:我国学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经营者义务排他性地认定为侵权义务,... 第140、141号指导案例传递出最高人民法院限缩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态度,此举有利于减少安全保障义务泛化的现象。我国安全保障义务泛化的根源在于:我国学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经营者义务排他性地认定为侵权义务,抽离了安全保障义务背后的合同属性;又受德国法上“一般交往安全义务说”的影响,将安全保障义务扩张为侵权法上的一般注意义务。在比较法上,“一般交往安全义务说”系少数德国学者基于想象的英美过失侵权提出的一家之言,与各国侵权法的通行理念均不符。欲重构安全保障义务,需回归物件型与债因型义务的基本类别,并将其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结构中,明晰其在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中的角色,明辨其与一般过错责任及“过错(推定)-无过错”归责体系的交错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交往安全义务 违法性 过失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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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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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良雄 杨垠红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第4期58-62,共5页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且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且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形下,安全人保障义务人与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补充责任 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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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责任的反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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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良雄 杨垠红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8年第5期14-17,共4页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且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且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与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补充责任 多类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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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范围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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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会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78-180,共3页
安全保障义务人因为违反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向受害人承担的侵权责任,不论称"补充责任"还是称"相应的补充责任",都是部分的赔偿责任。确定该部分的范围应当考虑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和第三人向受害人的赔偿情况两个... 安全保障义务人因为违反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向受害人承担的侵权责任,不论称"补充责任"还是称"相应的补充责任",都是部分的赔偿责任。确定该部分的范围应当考虑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和第三人向受害人的赔偿情况两个因素。法官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应当慎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不应在法定因素之外自由裁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赔偿范围 补充责任 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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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人场所所有人对进入者之安全保障义务
7
作者 杨垠红 李良雄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46-50,共5页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忽视了私人场所所有人对进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美国法上关于土地所有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合理注意义务却有可借鉴的规范,我国应汲取其精华之处,肯定私人场所所有人对非法进入者、被许可人及被邀请...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忽视了私人场所所有人对进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美国法上关于土地所有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合理注意义务却有可借鉴的规范,我国应汲取其精华之处,肯定私人场所所有人对非法进入者、被许可人及被邀请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人场所所有人 注意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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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被引量:1
8
作者 杨会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54-58,共5页
认定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不作为是否违反其安全保障义务意义重大。认定的前提是安全保障义务本身不能过重。由于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弹性,认定的方法是个案进行。认定时应当考量的因素包括营利与否及程度、公共场所的开放程度、保护的客体、... 认定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不作为是否违反其安全保障义务意义重大。认定的前提是安全保障义务本身不能过重。由于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弹性,认定的方法是个案进行。认定时应当考量的因素包括营利与否及程度、公共场所的开放程度、保护的客体、被保护的对象等。一旦认定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违反其安全保障义务的,就不能再根据公平责任原则让其向受害人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合理措施 个案认定 综合考量 公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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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饮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9
作者 朱倩倩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1期1-4,共4页
社会生活中,因饮酒后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使饮酒人人身伤亡的事件频频发生。由于我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无明文规定,共饮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仍充满争议。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确立共饮人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合理限度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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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中民事责任探析
10
作者 胡亚林 朱丽涛 《医学与哲学(A)》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46-48,共3页
药物临床试验是由申办者、研究者和受试者共同参与的一项实验性医疗行为。申办者与研究者应当对受试者因试验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共同民事责任。其中,因研究者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申办者也要基于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 药物临床试验是由申办者、研究者和受试者共同参与的一项实验性医疗行为。申办者与研究者应当对受试者因试验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共同民事责任。其中,因研究者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申办者也要基于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承担有利于受害人的损害能得到及时完全的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物临床试验 安全保障义务 共同责任 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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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及行使范围
11
作者 张长青 房昀玮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45-152,共8页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保义务人在第三人侵权时未尽到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及其追偿权。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安保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就超出自己责任的部分对直接侵权人享有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基于当事人间的利益衡量、...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保义务人在第三人侵权时未尽到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及其追偿权。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安保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就超出自己责任的部分对直接侵权人享有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基于当事人间的利益衡量、《民法典》规范体系和比较立法例,安保义务人追偿权的行使范围应采用全部补充+部分追偿模式,即安保义务人在第三人下落不明或者无资力赔偿时,在承担全部的补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就超出其内部责任份额的部分向第三人追偿,而且安保义务人就清偿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清偿产生的损害赔偿亦对第三人享有追偿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保义务 第三人侵权 补充责任 追偿权 行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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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之检视
12
作者 尹进辉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第4期104-105,121,共3页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予以放宽,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期望契合。但透过实践不难发现,对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仍存有较多争议和缺憾,故有必要对现有...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予以放宽,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期望契合。但透过实践不难发现,对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仍存有较多争议和缺憾,故有必要对现有立法予以检视,以期对完善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制度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公共场所管理人 现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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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被引量:1
13
作者 杨垠红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41-44,共4页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标准,包括法定标准、行业标准和合理人标准。在第三人实行的侵权行为中,由经营者承担补充义务的制度不符合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在实施中会与其他制度相抵触。为此,应由经营者与...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标准,包括法定标准、行业标准和合理人标准。在第三人实行的侵权行为中,由经营者承担补充义务的制度不符合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在实施中会与其他制度相抵触。为此,应由经营者与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判断标准 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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