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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青四省(区)薪炭林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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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礼 马刊欣 +3 位作者 吴春荣 诸福谋 丁长生 马维俊 《西北林学院学报》 CSCD 1992年第2期77-94,共18页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省(区)农村能源消费量2944.94万t标准煤,其中薪柴消费量666.41万t标准煤,占22.6%,少于煤炭,居第二位。薪柴满足度0.719。到2000年,农村生活用能需薪柴587.77万t标准煤,除去可开发资源量,缺114.23万t。薪炭林...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省(区)农村能源消费量2944.94万t标准煤,其中薪柴消费量666.41万t标准煤,占22.6%,少于煤炭,居第二位。薪柴满足度0.719。到2000年,农村生活用能需薪柴587.77万t标准煤,除去可开发资源量,缺114.23万t。薪炭林产量以每公顷3t标准煤计,尚需发展38.8万ha的薪炭林。按区划原则和区划指标体系,将四省(区)划分为11个类型区,并按重点发展、中等发展,一般发展、补充发展归纳为四大类。重点发展区是秦巴山区和子午岭——黄龙桥山山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薪炭林 区划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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