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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演者权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13
1
作者 杨建斌 《求是学刊》 CSSCI 2000年第3期80-82,共3页
表演者权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邻接权之一 ,在这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有争议的问题 ,反映出相关的立法有许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之处。本文对表演者权的主体、职务表演的表演者权归属、表演者权与肖像权的关系等几个典型问题进行了... 表演者权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邻接权之一 ,在这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有争议的问题 ,反映出相关的立法有许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之处。本文对表演者权的主体、职务表演的表演者权归属、表演者权与肖像权的关系等几个典型问题进行了较全面地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法 邻接权 表演者权 职务表演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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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中的新闻侵权与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11
2
作者 杜鹏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61-69,共9页
社会发展的急剧变化以及新兴媒体的蓬勃涌现,致使新闻侵权现象愈来愈多,对新闻侵权的研究也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媒体报道中新闻侵权问题的规制首先需要界定新闻侵权的责任类型与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应的抗辩事由。新闻侵权主要包括... 社会发展的急剧变化以及新兴媒体的蓬勃涌现,致使新闻侵权现象愈来愈多,对新闻侵权的研究也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媒体报道中新闻侵权问题的规制首先需要界定新闻侵权的责任类型与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应的抗辩事由。新闻侵权主要包括:名誉侵权、肖像侵权和隐私侵权,不同的侵权类型需要承担不同的侵权责任,也具有不同的抗辩事由,需要具体分析分别对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侵权 名誉权 肖像权 抗辩事由
原文传递
运动员肖像权的商业利用研究——兼论公开权 被引量:6
3
作者 常娟 邱小梅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33-35,共3页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法理学的角度揭示运动员肖像权商业利用中出现的问题,人格权法保护的不足,提出公开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问题,认为应对具有财产性质的人格权提供保护,规范运动员肖像权商业利用的市场,保护运动员的...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法理学的角度揭示运动员肖像权商业利用中出现的问题,人格权法保护的不足,提出公开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问题,认为应对具有财产性质的人格权提供保护,规范运动员肖像权商业利用的市场,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权 公开权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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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肖像权纠纷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4
4
作者 关中烈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90-92,共3页
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个人享有 ,集体是没有集体肖像权的。集体肖像作为商业用途时 ,应分别取得集体肖像中每个个体肖像权人的同意。行政规定与现行法律不一致 ,基于上述规定的“再授权性质”的合同则有可能是无效合同 ,它不因当事人的同意... 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个人享有 ,集体是没有集体肖像权的。集体肖像作为商业用途时 ,应分别取得集体肖像中每个个体肖像权人的同意。行政规定与现行法律不一致 ,基于上述规定的“再授权性质”的合同则有可能是无效合同 ,它不因当事人的同意或默认而生效。即使本人签约同意相关部门使用其肖像权 ,并不等于他允许相关部门“再授权”他人使用。尊重权利人的权利最好的方法 ,就是运动队和运动员之间签订部分转让肖像权的协议 ,从而推动中国体育产业领域的法制化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权 集体肖像权 默认 再授权 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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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的特质与规则表达 被引量:8
5
作者 温世扬 刘昶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1年第4期55-69,共15页
肖像权作为一种实证权利,并非天然地属于人格权范畴,其规范内涵于各国的司法裁判中不断扩张,最终形成现代面貌,被纳入我国人格权保护体系。肖像权的客体具有复合性,兼具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民法典》遵从大陆法系传统理念,秉持"... 肖像权作为一种实证权利,并非天然地属于人格权范畴,其规范内涵于各国的司法裁判中不断扩张,最终形成现代面貌,被纳入我国人格权保护体系。肖像权的客体具有复合性,兼具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民法典》遵从大陆法系传统理念,秉持"一元化"的保护立场。防御权能为人格权的消极权能,当肖像权受到他人侵害造成损失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得利剥夺作为一种损害赔偿方式,兼具预防与惩罚功能。肖像使用者于合理使用情形下利用的并非他人肖像中的经济利益,因而不需要支付报酬。使用权能为肖像权的积极权能,《民法典》针对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与解除制定了特别规范,对第1021条应当作目的性限缩,即仅存在两种以上解释可能时才适用有利于解释规则。肖像权合同解除规范中"正当理由"的认定,应当基于人格尊严与人格自由作综合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肖像权 得利返还 有利解释 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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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运动员肖像权的法律探析——刘翔肖像权案引起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4
6
作者 周召勇 万小丽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36-38,共3页
以刘翔肖像权案为引子,就肖像权的归属与形象权构想、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合理使用、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冲突”3个相关法律问题作了分析。认为国家运动员的肖像权应该属于运动员本人,提倡设定形象权;取消“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 以刘翔肖像权案为引子,就肖像权的归属与形象权构想、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合理使用、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冲突”3个相关法律问题作了分析。认为国家运动员的肖像权应该属于运动员本人,提倡设定形象权;取消“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作为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肖像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只是形式上的竞合,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冲突,应该平等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刘翔 肖像 肖像权 形象权 肖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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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肖像的可识别性及其判断 被引量:7
7
作者 王叶刚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27-31,共5页
肖像具有可识别性是其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不论是权利人请求行为人承担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还是权利人积极利用其肖像权,都以其肖像具有可识别性为前提。在判断肖像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时,对于直接展现个人形象的肖像载体而言,可以通过... 肖像具有可识别性是其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不论是权利人请求行为人承担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还是权利人积极利用其肖像权,都以其肖像具有可识别性为前提。在判断肖像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时,对于直接展现个人形象的肖像载体而言,可以通过将其与权利人对比的方式予以认定;对于非直接展现个人形象的肖像载体而言,应考虑权利人的社会知名度、社会交往范围,同时结合相关肖像载体所配文字、图片等,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可识别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权 肖像 可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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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的宪法学省思 被引量:5
8
作者 骆正言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42-52,156,共12页
民法典人格权立法不仅是民法学界的事情,也与宪法学有关。因为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人格权最早又是从宪法规范衍生出来,民法典人格权规范的设定要符合宪法的精神。从宪法视角看人格权立法可以发现,近现代的"人格权"... 民法典人格权立法不仅是民法学界的事情,也与宪法学有关。因为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人格权最早又是从宪法规范衍生出来,民法典人格权规范的设定要符合宪法的精神。从宪法视角看人格权立法可以发现,近现代的"人格权"概念与古罗马时期表示人的主体资格的"人格"概念没有实质联系。人格权是个人自由建构、自由维持和自由展现其人格(或个性)的权利,是在人性尊严(人格尊严)之下,和平等权并列,并作为宪法列举的特别人格权之补充的概括权利。从宪法视角看《民法典》人格权立法,在姓名权方面,应将姓名登记和变更规范列入行政立法的范围;在肖像权方面,应将肖像制作权纳入肖像权的范畴,并将公众人物作为肖像权的抗辩事由;在名誉权方面,应将内在名誉(或名誉情感)列为名誉权的保护对象,并把对抗性言论作为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在隐私权方面,应注意给予个人最核心的私密领域以绝对保护,并为隐私侵权设定相应的抗辩事由;而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也应在兼顾大数据经济的前提下,要求信息收集者对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 宪法学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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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像权的独立价值与体系地位——由宠物“肖像”维权案说开去 被引量:3
9
作者 宋旭明 刘旭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67-74,共8页
物像作为物之外观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于其上成立物像权,具有独立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物像权是指法律主体对基于其拥有一定权利的物所形成的物像享有的直接支配的排他性权利。它与人格权、知识产权等并行不悖,不隶属于原物物权,... 物像作为物之外观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于其上成立物像权,具有独立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物像权是指法律主体对基于其拥有一定权利的物所形成的物像享有的直接支配的排他性权利。它与人格权、知识产权等并行不悖,不隶属于原物物权,而是一类独立的新型物权。由于物像与一定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属于人格物的范畴,法律主体就其享有的是具有诸多不同于传统物权之特征的人格物权。对于物像权,我们一方面可以根据传统物权理论的指导,通过它来实现物尽其用、保护人格利益和防止不法获利的价值,另一方面也应当在此过程中注意到物像作为人格物的法律属性,在适当的范围内承认物像权并划分其与他人权利之间的合理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像权 物权 人格物权 肖像权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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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刘翔肖像权案的相关法律问题 被引量:3
10
作者 杜华才 黄继章 《浙江体育科学》 2005年第5期22-25,共4页
刘翔肖像权侵权纠纷案引起了轩然大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笔者就三个方面作了分析,认为国家运动员的肖像权应该属于运动员本人,提倡设定形象权;取消“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以重构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肖像作品... 刘翔肖像权侵权纠纷案引起了轩然大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笔者就三个方面作了分析,认为国家运动员的肖像权应该属于运动员本人,提倡设定形象权;取消“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以重构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肖像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冲突,只是形式上的竞合,应该平等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 肖像权 形象权 肖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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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18条(肖像权内容)评注
11
作者 曹相见 《荆楚法学》 2024年第2期34-44,共11页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了肖像权的内容,修正了原《民法通则》关于肖像权侵权须以营利为目的的错误。虽然通说认为肖像权的权利对象为肖像利益,但外部形象说亦为有力学说,并为立法者所采纳。在界定外部形象时,体貌说获得了广泛支持。肖...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了肖像权的内容,修正了原《民法通则》关于肖像权侵权须以营利为目的的错误。虽然通说认为肖像权的权利对象为肖像利益,但外部形象说亦为有力学说,并为立法者所采纳。在界定外部形象时,体貌说获得了广泛支持。肖像具有可识别性、他为性和隐私性,因此肖像可依其承载利益的不同分别成立肖像权、隐私权,但肖像权并非专用权。肖像的制作、使用、公开及许可使用权能可归纳为制作、使用两种异质的权能,后者本质上为独立的财产权。集体肖像上的人格利益具有独立性,财产利益则构成共有。“物像权”作为物的特殊利用形式,是所有权使用权能的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权 外部形象 他为性 隐私性 集体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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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冲突初探 被引量:2
12
作者 范方红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71-73,共3页
在肖像作品上既存在肖像权又存在著作权,当两种权利归属于同一主体时,一般不会产生冲突;当两种权利归属于不同主体时,权利竞合和冲突由此产生。本文分析了肖像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类型、立法规定;阐述了协调肖像作品著作权与肖像... 在肖像作品上既存在肖像权又存在著作权,当两种权利归属于同一主体时,一般不会产生冲突;当两种权利归属于不同主体时,权利竞合和冲突由此产生。本文分析了肖像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类型、立法规定;阐述了协调肖像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一般规则与例外规定。指出了肖像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相互制约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作品著作权 肖像权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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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像摄影的著作权及其限制 被引量:2
13
作者 马蒂 朱江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36-45,共10页
权利的相互交叉性是民事权利种类多样化的自然结果,在权利异其主体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权利冲突。鉴于摄影不同于其他作品的特性,并非所有摄影都当然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根据摄影作品所包含的创作性成分、是否具有创作的意思等因... 权利的相互交叉性是民事权利种类多样化的自然结果,在权利异其主体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权利冲突。鉴于摄影不同于其他作品的特性,并非所有摄影都当然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根据摄影作品所包含的创作性成分、是否具有创作的意思等因素来判定一个人像摄影是否受著作权保护。对于受著作权保护的委托人像摄影作品而言,其可能同时并存着作者著作权、作品载体所有权和被摄者肖像权三种合法权利。由于委托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常常与相片所有权主体相分离,在著作权人不掌握著作权物质化载体的情况下,受托人著作权的行使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委托人所有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具体权利的实现成为事实不能。因此与其徒留理论意义的受托人著作权,不如修改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将著作权赋予委托人,以实现委托人像摄影作品权利主体的统一,充分实现委托作品的可利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像摄影 可著作权性 著作权 所有权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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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舆论监督中的新闻侵权行为 被引量:1
14
作者 刘红春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45-47,共3页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大。但与此同时,新闻侵权诉讼也呈增加之势。本文通过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新闻侵害隐私权、新闻侵害肖像权等新闻侵权行为的分析,认为新闻记者只有加强法制意识,"有所为、有所...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大。但与此同时,新闻侵权诉讼也呈增加之势。本文通过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新闻侵害隐私权、新闻侵害肖像权等新闻侵权行为的分析,认为新闻记者只有加强法制意识,"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将舆论监督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名誉权 隐私权 肖像权 新闻侵权 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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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格权保护规定的基本原则——与新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比较 被引量:1
15
作者 黄麟啸(译) 《中德法学论坛》 2021年第2期53-75,共23页
在中国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人格权法的新修始终是一个重要且令人热议的亮点。目前,与人格权相关的规定已独立成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并特别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 在中国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人格权法的新修始终是一个重要且令人热议的亮点。目前,与人格权相关的规定已独立成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并特别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在德国,人格权法同样是一个令人热议的话题。它部分被规定于《德国民法典》之中,部分则以特别法的形式呈现,而这些特别法又往往来源于欧盟法律。这使得中德人格权法之间存在丰富的可比内容和比较意义。该比较展示了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逐渐成长的人格权法与经历了现代法典化的人格权法之间的区别。内容上,本文既从法益评价的角度也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比较了二者的差异。总体而言,与现行的德国法律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加开放,也更着眼于预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权 法益 生命、身体和健康权 姓名和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个人名誉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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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六小龄童”诉蓝港在线侵犯“孙悟空”形象权 被引量:1
16
作者 赵杰宏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4年第5期59-61,共3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人物形象的侵权已经拓展到网络游戏中。"六小龄童"认为游戏公司侵犯其表演者权、肖像权和商标权。就表演者权而言,"六小龄童"无法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孙悟空"形象的唯一指向性,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人物形象的侵权已经拓展到网络游戏中。"六小龄童"认为游戏公司侵犯其表演者权、肖像权和商标权。就表演者权而言,"六小龄童"无法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孙悟空"形象的唯一指向性,即普通民众看见"孙悟空"形象即认为是"六小龄童"。就肖像权而言,"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是非人形象,与其本人肖像相差太多。就商标权而言,如果游戏形象与商标相同或类似,则可以构成侵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游戏形象 表演者权 肖像权 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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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伪造”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困境与应对 被引量:1
17
作者 冯婉淇 《人权法学》 2022年第1期97-114,157,158,共20页
“深度伪造”技术只是侵犯人格权益的手段,通过“深度伪造”技术制作的视频在视听呈现上使用了他人的肖像和声音,在作为不实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可能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面对被侵权人识别障碍、侵权责任认定困难、被侵权人的举证负... “深度伪造”技术只是侵犯人格权益的手段,通过“深度伪造”技术制作的视频在视听呈现上使用了他人的肖像和声音,在作为不实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可能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面对被侵权人识别障碍、侵权责任认定困难、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沉重等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修正肖像权“可被识别”标准,细化表演者权内涵,从而扩大权利人识别的范围,更周全地保护潜在被侵权人。另一方面,须在事前对使用“深度伪造”技术的行为人课以更高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深度伪造 换脸技术 人格权 肖像权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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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伪造侵犯自然人肖像权的民事救济
18
作者 马文 杨静怡 《河南工学院学报》 CAS 2023年第5期70-75,共6页
司法实践中,深度伪造技术给肖像权保护带来挑战,如认定侵权责任困难、被侵权人举证困难、我国现有的侵权赔偿制度不明确、对个人信息保护存在威胁等。结合我国现有立法关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的规定,借鉴美国的《深度伪造责任法案》与... 司法实践中,深度伪造技术给肖像权保护带来挑战,如认定侵权责任困难、被侵权人举证困难、我国现有的侵权赔偿制度不明确、对个人信息保护存在威胁等。结合我国现有立法关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的规定,借鉴美国的《深度伪造责任法案》与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保护自然人肖像权的民事救济途径,即完善侵权责任认定机制、增强被侵权人举证可操作性、健全侵权赔偿责任制度、加强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以达到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深度伪造 肖像权 侵权责任 民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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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问题研究
19
作者 彭桂兵 张凤逸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18-126,共9页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从肖像权保护的角度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了规制,将“深度伪造”法定化为不同于“丑化”“污损”的肖像侵权类型,原因在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侵权客体复杂,归责主体特殊,且侵权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肖像侵权...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从肖像权保护的角度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了规制,将“深度伪造”法定化为不同于“丑化”“污损”的肖像侵权类型,原因在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侵权客体复杂,归责主体特殊,且侵权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肖像侵权行为。然而,《民法典》第1019条对“深度伪造”技术的规制也存在局限,应当完善第1019条,使其作为法律规制的核心,并且在第1019条的框架下鼓励行业自治,构建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深度伪造”技术的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深度伪造 《民法典》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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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婚纱照多余毛片的所有权归属
20
作者 黄福玲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96-98,共3页
由于肖像权和著作权共同存在于同一张婚纱照多余毛片上,影楼和顾客便因为主张多余毛片的所有权发生了冲突。但由于肖像权是民法规定的一种人身权利,也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著作权毕竟是一种人身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其行使不应侵犯基... 由于肖像权和著作权共同存在于同一张婚纱照多余毛片上,影楼和顾客便因为主张多余毛片的所有权发生了冲突。但由于肖像权是民法规定的一种人身权利,也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著作权毕竟是一种人身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其行使不应侵犯基本的人身权。因此,著作权无力对抗肖像权,对顾客肖像权的保护,要优于对影楼著作权的保护。其法律后果是顾客因肖像权而直接取得对婚纱照多余毛片的所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纱照 毛片 肖像权 著作权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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