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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复兴与纽伦堡审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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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仕彤 《政法论丛》 2006年第3期93-96,共4页
拉德布鲁赫终身信守其法律概念并无改变,只不过不同时期其所强调法律价值的着重点不同而已,并无所谓从古典实证分析法学到古典自然法的转向。同样,新自然法不过是对19世纪以来过于强调实证法而忽略法的内在价值的一种矫正,是传统实证分... 拉德布鲁赫终身信守其法律概念并无改变,只不过不同时期其所强调法律价值的着重点不同而已,并无所谓从古典实证分析法学到古典自然法的转向。同样,新自然法不过是对19世纪以来过于强调实证法而忽略法的内在价值的一种矫正,是传统实证分析法学和古典自然法学的一个折衷。历史表明纽伦堡审判受到了自然法复兴的影响,其审判过程可以看做是对新自然法精神的最好注解:自然法不再是一个法律体系中具体的高出实在法的存在。它指的是一种方法,一种判断实在法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复兴 纽伦堡审判 正义 法的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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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复兴与近代欧洲平等思想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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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勤华 刘铭倩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2期30-44,共15页
在欧洲大陆权利意识尚未觉醒的时代,承继古希腊思想精髓的古罗马已然具有了反抗贵族压迫和改善奴隶生活的平等理想。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研究的恢复,罗马精密的律法在得以复现的同时,近代欧洲关于平等的思想也得以塑造。从意识到不平等... 在欧洲大陆权利意识尚未觉醒的时代,承继古希腊思想精髓的古罗马已然具有了反抗贵族压迫和改善奴隶生活的平等理想。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研究的恢复,罗马精密的律法在得以复现的同时,近代欧洲关于平等的思想也得以塑造。从意识到不平等的存在到古代希腊罗马阐发关于万物平等的理想,从斯多葛学派肯定平等的现实可能性到将法律—政治权利的平等引入现实,平等理论的谱系随着欧洲思想史的演变而展开。罗马法复兴运动除去了蒙在人们眼前的封建荫翳,唤醒了人们对平等的渴望,为无数追求人类进步的繁星指明了方向。在现实意义之上,罗马法的研究不仅打破了中世纪法律思想的沉寂,也拉开了欧洲近代化的帷幕。得益于罗马盛期强大的统治力和规整的法典化形式,罗马法内含的平等基因也为拥有近似历史渊源的欧洲各国所吸收,近代欧洲平等思想在漫长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中得以成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法复兴 平等 自由 自然法 近代欧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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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中的格里塞-菲尼斯学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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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天江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9年第2期27-38,共12页
格里塞-菲尼斯学派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正值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之际。这个学派在理论目标、论证方法和评价标准上与其他自然法学者不同。格里塞是这个学派的奠基者,菲尼斯把他的道德理论贯通到法律领域,乔治则为他们的理论进行了最... 格里塞-菲尼斯学派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正值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之际。这个学派在理论目标、论证方法和评价标准上与其他自然法学者不同。格里塞是这个学派的奠基者,菲尼斯把他的道德理论贯通到法律领域,乔治则为他们的理论进行了最为强劲的辩护。他们根据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传统阐发了一种关注现代的道德、政治和法律理论。他们信赖实践理性对基本善的把握,坚持通过实践理性化的基本规定可以形成道德准则,提供一种解释和捍卫关于人类选择和行为之对错的理论。在他们看来,自然法是一批首要的实践原则,法律原则建立在这些实践原则基础之上。这个学派已历经半个世纪,对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理论复兴 格里塞-菲尼斯学派 实践理性 法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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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勒的新自然法学对当代法治国家的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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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红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67-69,共3页
富勒的新自然法学继承了以往自然法学的传统,追求法律的道德价值,强调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他还把法律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特别强调过程的重要性。他的思想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启示,中国的法治之路,应实现中国式的法... 富勒的新自然法学继承了以往自然法学的传统,追求法律的道德价值,强调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他还把法律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特别强调过程的重要性。他的思想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启示,中国的法治之路,应实现中国式的法治与西方法治的互补与整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富勒 新自然法学 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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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富勒新自然法学的方法论特征
5
作者 孔玲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73-75,80,共4页
富勒的新自然法学(The revival of natural law theory)继承了以往自然法学(Classical natural law theory)的传统,追求法律的道德价值,强调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但是,在研究重点和以往自然法学有着很大的不同。 以往自然法学研究的重... 富勒的新自然法学(The revival of natural law theory)继承了以往自然法学(Classical natural law theory)的传统,追求法律的道德价值,强调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但是,在研究重点和以往自然法学有着很大的不同。 以往自然法学研究的重点是一种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上的外在道德价值目标,即法的目的的道德性,追求实体正义(external morality of law)。富勒的新自然法学的研究重点则是国家制定法本身所具有的内在道德价值目标,即手段的道德性,追求程序正义(inner morality of law),并明确提出符合程序正义的八项具体法律原则或标准。 研究重点不同,其方法也就不同。富勒的研究方法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个是把法律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强调手段与目的的整体性和过程的内在健全性;另一个是在坚持追求法律道德根本目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达到法律目的的具体标准,将抽象的价值观变成非常具体和具有高度实践性的事业,强调应该与实际的结合,以及具体与抽象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富勒 新自然法学 方法论 道德性 实体正义 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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