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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责任的基础研究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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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志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84-193,共10页
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有相关立法规范用于规范和约束生态修复行为,目前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立法体系。从法条的梳理可知,法律层面的生态修复责任包含两个方面:即直接的生态修复和间接的... 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有相关立法规范用于规范和约束生态修复行为,目前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立法体系。从法条的梳理可知,法律层面的生态修复责任包含两个方面:即直接的生态修复和间接的生态修复。直接的生态修复,即人为采取各项修复措施,直接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间接的生态修复,即通过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转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功能修复。文章在简要分析生态修复基本内涵及生态修复责任法律表达的基础上,从目标法益、判断标准、责任形式和实际成效等四个方面对比生态修复责任与恢复原状责任的不同之处。而这也是生态修复责任作为新型环境责任形式,其“新”主要体现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环境责任形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实现进程中面临着诸多障碍,诸如生态修复责任能否被法律予以明确表达,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程序是否有章可循,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是否具备充足的保障措施。面对这些实践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我们应理性、客观地思考问题,从而解决问题。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是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生态修复责任的法制度安排通过法实践的方式得以实现,是从应然到实然的一个过程。为实现生态修复责任的最优价值,文章认为可以从明晰生态修复责任的概念与性质,从单行法或者相关法的实施细则中健全生态修复责任法律规范体系,从制度设计和物质方面完善生态修复责任实现的保障措施,从建立第三方参与制度等方面提出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路径,以期对生态修复责任制度的良好施行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责任 恢复原状责任 生态修复责任 法律表达 法律实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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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在生态环境犯罪中的运用——以海南省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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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兆进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74-83,共10页
在环境司法领域,恢复性司法通常也被称为“生态恢复性司法”“修复性司法”。修复是恢复性司法区别于其他传统司法制度的核心功能与价值。优质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经济发展的基石。传统刑罚的局限性、保护生态环境犯罪法益的要求以及环境... 在环境司法领域,恢复性司法通常也被称为“生态恢复性司法”“修复性司法”。修复是恢复性司法区别于其他传统司法制度的核心功能与价值。优质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经济发展的基石。传统刑罚的局限性、保护生态环境犯罪法益的要求以及环境犯罪的逐利性特点,决定了海南环境保护中恢复性司法制度的必要性。近些年来海南在环境犯罪司法实践中,一直在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制度的适用。但恢复性司法在实践中显现出了法律依据不足、监督机制不完善、司法适用不规范等问题。为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统一司法适用标准,以使得恢复性司法制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生态环保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恢复性司法 海南 环境犯罪 生态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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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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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美娜 《四川环境》 2020年第6期166-171,共6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年6月5日正式出台,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并排在第一顺位,突出了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在各类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年6月5日正式出台,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并排在第一顺位,突出了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在各类司法实践中,修复责任已经得到了较为灵活的适用,也因地制宜地发展出各具特点的责任承担方式,但是依然存在诸多困境,需要在进一步的环境司法实践中加以突破和创新。故而通过对于近十几年来涉及到环境修复责任的环境司法案件进行实证研究和考察,探析修复责任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适用路径和面临的困境,对环境修复的目标和标准、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适用环境修复责任的程序性问题提出建议,从而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修复责任,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生态修复责任 法律适用 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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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领域生态修复责任适用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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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菡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72-76,共5页
作为环境刑法发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修复责任的刑法适用事关刑法体系的长远发展。生态保护的根源性压力、独立环境法益的提倡以及量刑协商制度的改革证成了生态修复责任刑法适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生态修复责任的刑法适用仍然陷... 作为环境刑法发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修复责任的刑法适用事关刑法体系的长远发展。生态保护的根源性压力、独立环境法益的提倡以及量刑协商制度的改革证成了生态修复责任刑法适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生态修复责任的刑法适用仍然陷入了双重困境的“泥潭”。在适用理论层面生态修复责任的法律属性尚未明确;在司法实践层面由于缺乏统一的刑法规范依据和实施方案评估机构以及金钱化修复方式的“异化”执行导致生态修复责任适用细则不明。鉴于此,应当在理论层面明确生态修复责任的民事法律属性,在实践层面完善其适用细则以解决当前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生态修复责任 困境检视 困境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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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行政主导实质及其启示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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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静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2-117,共16页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属于公法责任,可以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方式实现。考察外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诸形式均呈现实质行政主导特征。从应然层面,鉴于修复责任的公法属性,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启动和生态环境修复决定内容的...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属于公法责任,可以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方式实现。考察外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诸形式均呈现实质行政主导特征。从应然层面,鉴于修复责任的公法属性,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启动和生态环境修复决定内容的形成上,行政机关都应居于主导地位。我国救济方式的顺位和司法救济具体制度设计应遵循有利于行政机关发挥作用的原则。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方式顺位应该如下:首先运用行政命令,其次适用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最后采用由环保组织或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为了弥补法院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应授权法院要求行政机关编制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草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 行政主导 顺位
原文传递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行的监管权配置及运行保障——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中心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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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京涛 《学术探索》 CSSCI 2022年第6期98-106,共9页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有效执行重在强化监管。由于我国立法上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行的规范存在缺失,以法院为主导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行的监管,存在着司法权对行政权越位的理论困境和法院自身量能不足的实践困境。立足于司法权、行政权和...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有效执行重在强化监管。由于我国立法上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行的规范存在缺失,以法院为主导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行的监管,存在着司法权对行政权越位的理论困境和法院自身量能不足的实践困境。立足于司法权、行政权和社会权力的关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行监管权的配置应遵循法院审判权恪守、行政机关管理权主导、公众参与权保障的三重逻辑,建构起“环保行政机关主导、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监管权框架。其监管权的运行需要从确立可行的生态环境修复目标、规范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的调整情形、构建生态环境修复验收评估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修复第三方监督给予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监管权 司法权 行政权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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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构建的实践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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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世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126-139,共14页
我国环境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三种执行模式,均致力于帮助人民法院克服专业技术短板,无法真正解决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结构性困境。个案中创设的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将执行的事务性工作通过法定形式交由专业机构或组织代管,并以管理人为平台... 我国环境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三种执行模式,均致力于帮助人民法院克服专业技术短板,无法真正解决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结构性困境。个案中创设的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将执行的事务性工作通过法定形式交由专业机构或组织代管,并以管理人为平台回应公共利益代表的监督诉求,更加契合生态环境修复执行需求,具备作为一项专门性执行制度的价值。细化执行实施权的多元配置,是通过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破解“执行难”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该制度规范的内在逻辑。在制度构建过程中,有必要对管理人选定程序、代管费用的使用管理以及公众监督机制等核心规范予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生态修复管理人 执行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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