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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声誉罚的行政违法事实公布 被引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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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鲍燕娇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48-53,143,144,共8页
无论立足形式还是实质判断标准去观察,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行政违法事实公布行为都属于一类新型的声誉罚。作为声誉罚的行政违法事实公布之所以倍受青睐,既源于行政执法机关在公益保障与私益侵害之间的权衡,也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耻感文化... 无论立足形式还是实质判断标准去观察,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行政违法事实公布行为都属于一类新型的声誉罚。作为声誉罚的行政违法事实公布之所以倍受青睐,既源于行政执法机关在公益保障与私益侵害之间的权衡,也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耻感文化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延伸,更与信息规制工具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广泛运用息息相关。形式合法性的欠缺、适用范围的模糊以及程序的不规范是目前行政违法事实公布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有效防止行政违法事实的不当公布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应当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程序设置等三个方面实现对这种新型声誉罚的法律控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声誉罚 行政违法事实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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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功能与界限 被引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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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祥稳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619-1637,共19页
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是处罚决定公开的主要目的,实现对社会的风险警示是处罚决定公开的附带功能,声誉制裁并非处罚决定公开的法定目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不适用"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仅有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处罚决定才... 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是处罚决定公开的主要目的,实现对社会的风险警示是处罚决定公开的附带功能,声誉制裁并非处罚决定公开的法定目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不适用"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仅有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处罚决定才应当公开;"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可理解为针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和声誉保护的要求,以自然人为处罚对象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以匿名公开为原则,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基于风险警示功能的要求,以企业为处罚对象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以实名公开为原则。针对错误公开行为,应建立便利当事人行使更正、删除等请求权的机制,允许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并就损害主张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公示 声誉制裁 个人信息保护 去标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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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罚的梯度构造 被引量:1
3
作者 王瑞雪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8-40,192,共14页
声誉罚是行政主体通过对外披露相对人违法行为来贬损其名誉以达到惩戒目标的处罚种类。基于行政主体在污名与负面信息扩散等方面主动作用程度的差异,声誉罚有可能渐次作用于相对人的精神、名誉、财产和资格。声誉罚梯度自下而上共三个层... 声誉罚是行政主体通过对外披露相对人违法行为来贬损其名誉以达到惩戒目标的处罚种类。基于行政主体在污名与负面信息扩散等方面主动作用程度的差异,声誉罚有可能渐次作用于相对人的精神、名誉、财产和资格。声誉罚梯度自下而上共三个层级,分别是以客观披露与克制批评为核心的单一式声誉罚、高度汇聚违法信息或广泛扩展披露渠道的集合式声誉罚、将负面评价加诸行为人而非违法行为的标签式声誉罚。为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行政主体应当优先选择更为温和的声誉罚形式。为兼顾过罚相当与合理威慑目标,行政主体须将违法者和违法行为的异质性纳入裁量因素,并将欺骗类、侵犯他人信息和名誉权益的违法行为与更加严厉的声誉罚形式相匹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声誉罚 负面信息披露 过罚相当 合理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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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隐性壁垒”与中国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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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忠法 王悦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56-70,共15页
“隐性壁垒”是指没有相应国际法规范约束,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能够产生限制贸易和排除竞争效果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及执法情况的“声誉罚”、知识产权单边调查及制裁和将人权等其他问题引入知识产权议题是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中“隐... “隐性壁垒”是指没有相应国际法规范约束,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能够产生限制贸易和排除竞争效果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及执法情况的“声誉罚”、知识产权单边调查及制裁和将人权等其他问题引入知识产权议题是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中“隐性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知识产权“隐性壁垒”的频繁出现,是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以及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私法行为公法化现象共同作用的结果。知识产权“隐性壁垒”具有单边性、霸权性以及间接影响大于直接影响的特征。“隐性壁垒”的存在导致国外企业不敢进口“涉嫌侵权”的产品,国内企业因此丧失交易机会。国内优势产业被排挤出全球产供链的风险提升,从发达国家获取技术的难度增加,导致知识产权国内保护标准被迫提升。对此,我国应当深入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协调,与其他参与国一起应对责难,探索构建规制由国家主导的商业诋毁行为的规则,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国际舆论治理,及时反击不实言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性壁垒 知识产权 声誉罚 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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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通报批评与警告的界限
5
作者 吴健源 《西部学刊》 2023年第14期91-95,共5页
自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1项新增行政处罚种类通报批评以来,学界普遍认同应以通报批评统括实质上具有相同法律效果的声誉罚,而统括观点的一个重要矛盾即是与通报批评并列之警告势必不能纳入通报批评的涵射范围。为了厘... 自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1项新增行政处罚种类通报批评以来,学界普遍认同应以通报批评统括实质上具有相同法律效果的声誉罚,而统括观点的一个重要矛盾即是与通报批评并列之警告势必不能纳入通报批评的涵射范围。为了厘清两者的边界,通过比较通报批评与警告的性质和界限范围发现,两者虽具有一定共性,但在性质倾向、适用对象、制裁力度、处罚方法方面均有一定差异,同时,以处罚方法上的差异为核心界限使得两者得以明确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报批评 警告 声誉罚 行政处罚种类 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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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三责险人伤索赔经济、非经济损失夸大程度估计——基于理赔诉讼样本
6
作者 周建涛 杜景龙 +2 位作者 周建波 徐白凡 张睿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7-33,共17页
近些年,机动车保险欺诈愈演愈烈,案件频发,现有文献大多聚焦于识别车损险硬欺诈,针对机动车三责险人伤索赔夸大的识别研究较少。本文基于索赔夸大程度估计模型,引入法官识别法,将经济、非经济损失索赔均纳入模型,在理论上丰富了原有模... 近些年,机动车保险欺诈愈演愈烈,案件频发,现有文献大多聚焦于识别车损险硬欺诈,针对机动车三责险人伤索赔夸大的识别研究较少。本文基于索赔夸大程度估计模型,引入法官识别法,将经济、非经济损失索赔均纳入模型,在理论上丰富了原有模型。在实证上,基于北京法院判决金额客观识别了夸大索赔,估计了二者夸大程度差异,为索赔夸大程度估计提供了现实依据。研究发现,精神损害抚慰金索赔夸大额远大于所有经济损失索赔子项,且死亡/伤残赔偿金索赔会显著诱发非经济损失和误工损失、住院护理费等其他经济损失的夸大索赔。与保险理赔专家识别法相比,本文提出的法官识别法更加客观,且能够准确区分各索赔子项夸大程度差异。最后,基于本文研究提出应对夸大索赔人“不诚信名单”声誉惩罚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夸大索赔程度 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伤残赔偿金 声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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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声誉罚的程序保障——以行政机关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行为的规制为切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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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娟 黎浩田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84-193,共10页
行政机关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行为的法律属性不明,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制,亟待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优化设计,以兼顾公布前合法性和公布后法律效果的双重目标。将该行为解释为《行政处罚法》第9条其他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仍不足以面对其网络... 行政机关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行为的法律属性不明,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制,亟待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优化设计,以兼顾公布前合法性和公布后法律效果的双重目标。将该行为解释为《行政处罚法》第9条其他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仍不足以面对其网络传播风险扩散对传统行政正当程序的挑战,因此,亟须建立一套网络声誉罚的程序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启动公布的事前程序保障,内嵌“调查-约谈-检查”的程序链,强化听取意见、拓展说明理由内容与双向回避等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要素;其次,辅之以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过程中的“审核-撤销”等程序机制,构建披露内容尺度的“适度标准”,精准控制网络声誉罚的信息含量;最后,增加前置审查程序和“撤销-增删”程序,塑造后续程序性限制措施,全面夯实以程序装置为保障的网络声誉罚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布行为 声誉罚 规制方案 程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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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影响企业银行借款机理探讨——基于第三方声誉惩罚视角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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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洲 周丹琪 冉戎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02-114,共13页
笔者基于第三方声誉惩罚理论,利用2010—2016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2013年出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企业银行借款的影响及其机理。检验结果证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由公权力担任执行者的第三方声誉惩... 笔者基于第三方声誉惩罚理论,利用2010—2016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2013年出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企业银行借款的影响及其机理。检验结果证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由公权力担任执行者的第三方声誉惩罚,提供了声誉惩罚的“公共品”,提高了社会诚信水平并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借款。这种第三方声誉惩罚措施还能够通过两条路径对企业银行借款产生正向影响:一是第三方声誉惩罚增加了企业失信的声誉成本,减少了企业失信行为,提高了企业声誉;二是第三方声誉惩罚能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使企业更加重视并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有助于企业获取更多的银行借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第三方声誉惩罚效果在不同企业中存在差异,企业风险水平越低和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越低,第三方声誉惩罚对企业银行借款的影响也越显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提高企业银行借款的同时减少了企业商业信用融资,改变了企业融资结构;即使设立第三方声誉惩罚退出机制也不会弱化其对企业银行借款的作用。本研究首次从第三方声誉惩罚视角实证检验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企业银行借款的影响,丰富了有关第三方声誉惩罚理论以及企业银行借款影响因素等方面的文献,为政府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第三方声誉惩罚对企业融资的作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银行借款 影响机理 第三方声誉惩罚双重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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