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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视野下著作权法价值构造研究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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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利华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17-129,共13页
著作权法在保护权利人基于作品的专有性著作权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专有权例外的公共领域保留机制,确保其促进文化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的制度目标得以实现。在著作权法中,专有权保护与公共领域保留及其相关的公共利益的实现,形成了其价值... 著作权法在保护权利人基于作品的专有性著作权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专有权例外的公共领域保留机制,确保其促进文化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的制度目标得以实现。在著作权法中,专有权保护与公共领域保留及其相关的公共利益的实现,形成了其价值构造的基本内核。我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公共领域保留的概念,但其制度设计在多方面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公共领域保留价值,司法实践中对此也有充分体现。通过深入研究著作权法的公共领域保留原则,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著作权法的价值构造与制度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领域 著作权法 价值构造 专有权利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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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网络公共领域异化的反思与功能再定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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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恒 《前沿》 2022年第6期58-67,共10页
既往的学术研究普遍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存在与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期待网络公共领域能够承担起培育理性共识与提供合法性供给的任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网络公共领域的表现与理论上的期待相去甚远,出现了公共议题缺失、“敌我对抗”的... 既往的学术研究普遍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存在与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期待网络公共领域能够承担起培育理性共识与提供合法性供给的任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网络公共领域的表现与理论上的期待相去甚远,出现了公共议题缺失、“敌我对抗”的逻辑怪圈、情绪化极端言论频发、表达与倾听机制的不对称等异化现象。网络公共领域异化的原因可以从个体素养不高、群体心理因素以及经济力量的控制三个方面理解,这些问题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很难被完全解决。网络公共领域的理论期待应调整为:通过激发社会中非建制主体的活力,刺激社会各子系统中的组织力量对既有的系统规则和运作逻辑进行自我反思,进而开启社会系统的合理化进程。为确保这一功能的实现,可借助反身法建立“网络半自主”的治理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公共领域 异化 功能再定位 反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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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对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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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丽娟 《前沿》 2019年第2期75-80,共6页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公共领域的构建为公民权利批判功能的呈现提供了公共空间,并使这种私法权利对政治权利的抗争具有了普遍性。哈氏的论断为现代国家的市民社会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市民社会在现代社...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公共领域的构建为公民权利批判功能的呈现提供了公共空间,并使这种私法权利对政治权利的抗争具有了普遍性。哈氏的论断为现代国家的市民社会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市民社会在现代社会的美好民主生活展现提供了愿景,作为我国市民社会组成结构之一的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借鉴哈氏公共领域的建设理论来提升这一机制的形成价值及其实现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 基层协商民主 法治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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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知识产权流失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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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信贵 《广东商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91-97,共7页
研究生知识产权的流失既有制度原因也有经济原因。构建研究生知识产权监管的博弈模型,分析影响博弈模型纳什均衡的因素,指出研究生知识产权增值的不确定性使研究生知识产权界定具有渐进性,研究生知识产权的均衡状态是暂时的,因此,研究... 研究生知识产权的流失既有制度原因也有经济原因。构建研究生知识产权监管的博弈模型,分析影响博弈模型纳什均衡的因素,指出研究生知识产权增值的不确定性使研究生知识产权界定具有渐进性,研究生知识产权的均衡状态是暂时的,因此,研究生有流失知识产权的激励和动机,高校必须加强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研究生知识产权 公共领域 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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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公物法制路径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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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昱衡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102-108,共7页
现存的大量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由多种原因导致,且当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存在着明显弊端。公物法制能够进一步拓宽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有效渠道,但其具体路径需要证成。从公物法制的视域出发,认识到公物法制的方法论价值及适用可能性;... 现存的大量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由多种原因导致,且当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存在着明显弊端。公物法制能够进一步拓宽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有效渠道,但其具体路径需要证成。从公物法制的视域出发,认识到公物法制的方法论价值及适用可能性;通过论证公物分类体系能够完全包含国有资产类型为研究公物法制手段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提供了合理前提;通过过程化视角厘清国有资产监管的现有机制,提出从“物”的角度切入,构建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物”的机制作为现有机制的有机补充;进一步从组织保障、管理体系、使用体系、衔接机制四个角度出发进行具体制度设计,构筑起全方位、体系化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资产 公物法 公物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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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视野下汇编作品著作权保护边界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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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利华 张乐琳 《大理大学学报》 2021年第9期11-18,共8页
汇编作品强调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实践中不确定权利属性的新类型作品归入汇编作品,会导致汇编作品范围无限扩大、权利保护范围无限扩张,从而影响公共领域范围内作品的使用和传播。为保证汇编作品的权利范围与公共领域属性不产生冲突,... 汇编作品强调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实践中不确定权利属性的新类型作品归入汇编作品,会导致汇编作品范围无限扩大、权利保护范围无限扩张,从而影响公共领域范围内作品的使用和传播。为保证汇编作品的权利范围与公共领域属性不产生冲突,从而维持两者之间的平衡,需要明确汇编作品的权利边界。从公共领域的视角出发,探求汇编作品的权利边界规则,可以总结出具体的规范内容,从而给予汇编作品以适当的著作权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汇编作品 公共领域 权利边界 著作权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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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中的警察权 被引量:1
7
作者 张洪波 《政法学刊》 2008年第4期108-112,共5页
从传统警察国到现代法治国的转变意味着重新调整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分配格局,随着私权利的扩张进入到警察权管控的公共领域,冲突至始而生。公共舆论视野下警察权的行使以公共场所的物理空间为权利的自由基础,以公共舆论的理性达成为权利... 从传统警察国到现代法治国的转变意味着重新调整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分配格局,随着私权利的扩张进入到警察权管控的公共领域,冲突至始而生。公共舆论视野下警察权的行使以公共场所的物理空间为权利的自由基础,以公共舆论的理性达成为权利的原则。警察权的现实转变根源于自由主义理念的深化和新公共管理的运用,最终将保障私权利的安全性和最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警察权 公共领域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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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利益原则对不动产征收法律实施的影响——兼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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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英 冯桂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2-16,共5页
公共利益原则在我国不动产征收制度体系中具有不可置疑的基本原则地位,但在司法和行政实践中其贯彻执行却不尽如人意。通过深入分析公共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尴尬现状,认为若按照国外不动产征收的公共利益概念,我国并不存在私人利益征收... 公共利益原则在我国不动产征收制度体系中具有不可置疑的基本原则地位,但在司法和行政实践中其贯彻执行却不尽如人意。通过深入分析公共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尴尬现状,认为若按照国外不动产征收的公共利益概念,我国并不存在私人利益征收。同时,通过深入梳理美国二战后不动产征收判例,结合我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实践,揭示了公共利益概念不断扩大化的立法和法理发展趋势,并提出应当对公共利益原则进行深度的修正和完善,扩大对公共利益的解释,强化不动产征收拆迁项目的程序控制,严格控制拆迁总量,以协调立法与司法和行政的脱节关系,缓和政府拆迁工作与不动产所有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利益 征收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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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上公共领域的衰落与兴起 被引量:27
9
作者 黄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30-40,共11页
版权法上公共领域是人类自由文化创造的源泉,但20世纪晚近以降,一种将"版权财产"与"公共领域"对立起来加以看待的做法开始变得日益兴盛,致使版权法上公共领域日趋衰亡。该种衰落背后的近因还在于当今的版权受到两... 版权法上公共领域是人类自由文化创造的源泉,但20世纪晚近以降,一种将"版权财产"与"公共领域"对立起来加以看待的做法开始变得日益兴盛,致使版权法上公共领域日趋衰亡。该种衰落背后的近因还在于当今的版权受到两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其一,是"浪漫主义的作者观"在版权法上的错误配置;其二,是"有价值便有权利"以及"版权保护必须和复制技术成反比例变化"的观念在版权人世界的广为流传。而为了使版权法公共领域重获兴起,除了需要展开理念上的转型而推行"义务公共领域"的理论学说外,我们还需要展开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如展开"创作共享"公有领域运动、迈向"自由演绎"公共领域的未来以及建立网络时代的"默示许可"公有空间等等,由此我们才能看到版权法上公共领域重获兴起的曙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法公共领域的衰落 版权法上公共领域的兴起 理念转型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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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守法:一个被忽视的法治维度 被引量:14
10
作者 胡国梁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1期66-72,共7页
从法治实践来看,我们的守法观经历了从以服从为中心的消极守法观到以维权为中心的有限积极守法观的变迁,并已经有了朝以护法为中心的全新积极守法观进化的趋势。从法律规范性角度分析,积极守法可以分为法定的积极守法与法律未予以禁止... 从法治实践来看,我们的守法观经历了从以服从为中心的消极守法观到以维权为中心的有限积极守法观的变迁,并已经有了朝以护法为中心的全新积极守法观进化的趋势。从法律规范性角度分析,积极守法可以分为法定的积极守法与法律未予以禁止的积极守法;从行为表现角度分析,积极守法可以分为制止与劝阻两类行为。从公共领域的视角来看,积极守法观其实是一种个体公民意识的表达,并能够在此基础上生成社会整体公民意识与公共理性。积极守法所蕴含的公民意识及公民参与的要求对破除臣民意识、建设法治社会与实现善治具有重要意义,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维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守法 公共领域 公民意识 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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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域治理结构转型与行政组织法发展 被引量:5
11
作者 陈可翔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74-88,共15页
互联网发展改变了公域的社会基础、时空场景、内部结构、利益关系、制度体系等,为公域发展设定了现实语境。圈于管理滞后、结构封闭等缺陷,政府无力应对互联网公域秩序建构与服务供给之需求,推动了公域治理结构转型。然而,权力来源复杂... 互联网发展改变了公域的社会基础、时空场景、内部结构、利益关系、制度体系等,为公域发展设定了现实语境。圈于管理滞后、结构封闭等缺陷,政府无力应对互联网公域秩序建构与服务供给之需求,推动了公域治理结构转型。然而,权力来源复杂、功能分域不清、权力运转越界等因素亦桔着政府与互联网社会主体合作共治的有序展开,暴露了传统行政组织法难以回应社会主体组织形态模糊、多元主体权责配置失范、平台治理正当性存疑等问题。应通过拓展权力主体范畴、反思权力配置体系、设定权力运行边界等路径完善组织法理论和规范体系,以有效应对互联网社会公共行政兴起、厘定多元治理主体功能界限和提升平台治理正当性,从而实现互联网公域治理结构转型与行政组织法建设的有机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公域治理结构转型 行政组织法 社会组织法 权力配置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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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公共领域视野下的转换性使用研究 被引量:5
12
作者 沈伟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20年第5期24-32,共9页
转换性使用在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中并不存在,但司法实践中却已凸显对其引入的需求。以版权公共领域的功利主义价值、责任豁免机制与创新驱动功能作为解构基础,转换性使用在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与制度功效上与版权公共领域存在多维度耦合... 转换性使用在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中并不存在,但司法实践中却已凸显对其引入的需求。以版权公共领域的功利主义价值、责任豁免机制与创新驱动功能作为解构基础,转换性使用在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与制度功效上与版权公共领域存在多维度耦合。通过结构性解释,转换性使用在我国虽呈现出杂糅式、混搭式的适用模式,但却能借助版权公共领域在我国合理使用体系内占有一席之地。展望生存路径,《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第43条第1款第13项应修改为"其他特殊情形",以便转换性使用嫁接至合理使用体系并符合"三步检验法"第一步的正当解释;同时,运用"四要素判断法"进行解释适用并辅以第2款进行限定,以此排除转换性使用的不当扩张,最终形成开放条款与限定条款统一的合理使用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公共领域 转换性使用 合理使用 四要素判断法 三步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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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公有领域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2
13
作者 冯文瑞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38-40,共3页
公有领域是知识产权法上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在著作权法中尤其应该值得重视。一般认为,公有领域是社会的公共财富,社会成员皆可自由之利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著作权中公有领域是不受法律规制的法外领域。相反,它不仅受著作权法的调整,而且... 公有领域是知识产权法上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在著作权法中尤其应该值得重视。一般认为,公有领域是社会的公共财富,社会成员皆可自由之利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著作权中公有领域是不受法律规制的法外领域。相反,它不仅受著作权法的调整,而且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还可能受到相关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物权法的调整和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法 公有领域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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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领域传统中医药知识的获取和惠益分享 被引量:4
14
作者 李一丁 《医学与法学》 2016年第3期3-6,共4页
《中医药法(草案)》提出了传统中医药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而公共领域传统中医药知识在权利主体、存在形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因而更需要特殊保护。我国应在创设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制专门立法的同时,在《中医药法》及其配套规定中对公共... 《中医药法(草案)》提出了传统中医药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而公共领域传统中医药知识在权利主体、存在形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因而更需要特殊保护。我国应在创设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制专门立法的同时,在《中医药法》及其配套规定中对公共领域传统中医药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进行特殊的制度设计:明确国家作为形式权利主体;适用对象限定为传统中医药知识;创设传统中医药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基金;适当考虑"法不溯及既往"的例外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领域 传统中医药知识 获取和惠益分享 《中医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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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法制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抉择——基于功能主义进路的考察 被引量:1
15
作者 朱志昊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30-136,共7页
在实际运作中,人民政协组织具有"机关性"的特征。在应然理念层面上,人民政协制度则具有"场域性"的特征,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政治活动的运行平台,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生场域。基于结构主义的观点忽... 在实际运作中,人民政协组织具有"机关性"的特征。在应然理念层面上,人民政协制度则具有"场域性"的特征,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政治活动的运行平台,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生场域。基于结构主义的观点忽视了人民政协独特的政治定位。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政协职能活动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与表意性,人民政协应定位在政治公共领域,而与国家权力体系平行。应采纳功能主义的视角,实现人民政协法制化切实可行的途径是完善政治协商程序的法律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政协法制化 政治公共领域 政治协商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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