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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基本权利保护范围的界定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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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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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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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05-121,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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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课题“以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19VHJ01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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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明确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是对国家干预基本权利的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前提。要准确界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需对法律上形成的保护范围和事实上形成的保护范围作出区分。前者主要由立法界定,后者主要通过解释确定。国家通过立法界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先要确定基本权利的核心,并围绕基本权利的核心形成保护范围,同时还要考虑国家履行基本权利保障义务的可能性;针对事实上形成的保护范围,宜采狭窄的界定思路,并对保护范围的事实领域和保障领域分别进行解释。基本权利的内在限制是基本权利保护范围的固有边界。在界定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时,内在限制不可逾越,否则将导致立法违宪或解释违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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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宪性审查
基本权利保护范围
基本权利干预
基本权利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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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itutional review
protection scope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intervention in constitutional rights
dogmatics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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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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