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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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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田昌司 《中国语文》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537-544,共8页
根据清初的制度,担任朝仪唱赞的"鸿胪寺序班"选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而到乾隆十七年,以山东等三省"土语难变",清朝把序班的籍贯限定在直隶,从此以后直隶音成为朝廷唯一公认的权威性语音。但明清时期... 根据清初的制度,担任朝仪唱赞的"鸿胪寺序班"选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而到乾隆十七年,以山东等三省"土语难变",清朝把序班的籍贯限定在直隶,从此以后直隶音成为朝廷唯一公认的权威性语音。但明清时期的江南人不大重视"北音",把"南音"视为自己的标准官话。利玛窦等传教士重视南京话,可能受到了南方这种正音观念的影响。清代直隶音在宫廷里享有权威性语音的地位,但它还没有成为整个汉人的共同语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鸿胪寺 清代 语音规范 北京话 官话
全文增补中
朝鲜时期汉语教材中“给”与“馈”的记音及其他——关于“给”读音的资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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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葵欣 《方言》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61-166,共6页
本文全面考察朝鲜时期汉语教材文版中“给”和“馈”的记音,指出在这些对音文献中给与义“给”与“馈”当时读音完全不同:“给”现实音读[tçi],而“馈”为[kəi]。朝鲜文献对“给”记音的处理,还显示了当时学者对给予义“给”直承... 本文全面考察朝鲜时期汉语教材文版中“给”和“馈”的记音,指出在这些对音文献中给与义“给”与“馈”当时读音完全不同:“给”现实音读[tçi],而“馈”为[kəi]。朝鲜文献对“给”记音的处理,还显示了当时学者对给予义“给”直承中古缉韵见母“给居立切”的认识。不见于本土文献的给予义“馈”在朝鲜文献中分布也很不均衡,它应该是新兴的方言口语音(北京音)一时不被认知和接纳的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朝汉对音 老乞大 朴通事 北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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