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罪数认定——基于《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分析 被引量:1
1
作者 张成东 《警学研究》 2021年第1期54-64,共11页
刑法学界就《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数罪并罚规定是否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例外说"之争。经分析不难发现,"肯定说"还有待进一步论证,"例外说"的区分标准也... 刑法学界就《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数罪并罚规定是否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例外说"之争。经分析不难发现,"肯定说"还有待进一步论证,"例外说"的区分标准也存在疑问。相较之下,"否定说"更为合理。"否定说"的合理性论证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准确界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合理区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成员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彻底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罪数认定 禁止重复评价 罪责刑相适应
下载PDF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理解适用问题探讨 被引量:12
2
作者 孟庆华 王敏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5期138-143,共6页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不包括敲诈勒索等罪的观点,这与"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不相符。尽管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看成吸收犯并无不当,因为&... 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的"其他犯罪行为"不包括敲诈勒索等罪的观点,这与"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不相符。尽管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看成吸收犯并无不当,因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两者之间确实存在轻重差异;但将其看成牵连犯更有道理。将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又有其他犯罪行为"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这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罪并罚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禁止重复评价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