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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土地征收民主协商视域下的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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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启江
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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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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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法学》
2022年第5期22-3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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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司法审查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YBA224)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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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时间由征地审批后调整到审批之前,不仅拓展了政府征收土地决策的回旋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凸显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内在的民主协商之应然性制度功能,弱化了土地征收强制性交易的实然面相。但由此也面临着协议附条件生效项下的条件之类型、协议未生效责任承担以及签约率与征收决定关系等诸多全新的问题,只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妥善解决该类问题,方可真正发挥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应有的征地民主协商之功能和作用,从而保障被征收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推动征地民主协商制度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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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征收
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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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e-expropriation
land expropriation procedures
land compensation and resettlement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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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3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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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集体土地预征收补偿协议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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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云
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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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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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4年第7期97-10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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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项目“乡村治理司法嵌入机制研究——以硬法软法双重规制模式为视角”(2022CX537)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试点样态与法律设计”(2022AH05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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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预征收补偿协议的性质,也没有明确此类协议纠纷的解决机制。通过对相关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分析,本文认为,预征收补偿协议作为附生效条件的行政协议,法院在审查中,应当重点审查与征收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是否达成等事实,而不能简单地以征收协议尚不生效,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为由程序性地驳回起诉。同时,应对预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履行等行为应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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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体土地
预征收补偿协议
效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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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llectively-owned land
pre-expropriation compensation agreements
review of legal 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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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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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效力及责任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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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巍
唐旭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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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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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土地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0-1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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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研究目的:分析在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中的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状态,厘清相关案件的裁判思路。研究方法:立法目的解释、实证研究和原理论证。研究结果:(1)在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未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承认协议效力不会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相抵触,且可以融入民事合同效力体系当中,有利于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在征地未获批准阶段,由于土地或房屋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定条件尚不具备,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虽然生效但在法律上无法得到完整的履行。研究结论:未约定生效条件的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效力状态为已生效,在确定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协议的行政性和协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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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法学
集体土地
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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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nd law
collective land
pre-expropriation compensation and resettlement agreements
validity of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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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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