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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数据保护的现状与作用分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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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刁天喜 武士华 《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60-162,165,共4页
药品数据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药产品的开发有非常重要的激励作用。数据的获得需要巨大投入,对数据进行保护是一种政府行为,是WTO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新药研究数据进行保护,但保护的... 药品数据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药产品的开发有非常重要的激励作用。数据的获得需要巨大投入,对数据进行保护是一种政府行为,是WTO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新药研究数据进行保护,但保护的期限不一,使用的保护标准不同,我国入世后承诺对未披露的新药研究数据实施保护。了解药品数据保护的现状与趋势,对新药的原研者和药物的仿制者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用制剂 试验数据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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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试验数据的保护与限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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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婧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87-92,共6页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在专利权之外政府为鼓励药品创新而提供的另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药品试验数据专属权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赋予创新药试验数据所有人以其药品试验数据申请药品上市的权利。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期内,禁止提出该创新药的...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在专利权之外政府为鼓励药品创新而提供的另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药品试验数据专属权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赋予创新药试验数据所有人以其药品试验数据申请药品上市的权利。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期内,禁止提出该创新药的学名药上市申请,以保障创新药研发企业在此期间内收回研发药品的投资。通过分析《TRIPS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规定,从公共健康的角度梳理了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例外限制及强制许可制度。在比较药品试验数据独占保护和非独占保护两种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品试验数据 资料专属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多哈宣言 强制许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美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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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下对药品试验数据的保护及限制——以国际法和比较法为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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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洁菡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0年第1期125-144,共20页
TRIPS协议第39条第3款规定了对药品试验数据的保护义务:不披露和防止不公平的商业使用。考察该条款的谈判历史以及美国、欧盟、加拿大和发展中国家的立法保护模式与司法判例,得出的结论为各国国内立法和判例对这两项义务解释不尽相同。... TRIPS协议第39条第3款规定了对药品试验数据的保护义务:不披露和防止不公平的商业使用。考察该条款的谈判历史以及美国、欧盟、加拿大和发展中国家的立法保护模式与司法判例,得出的结论为各国国内立法和判例对这两项义务解释不尽相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中美国和欧盟所采取的策略和贸易措施及其对实施《多哈健康宣言》的影响,并结合实际对我国关于药品试验数据的保护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品试验数据 TRIPS协议 不公平的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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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创新与可及视角下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完善——以欧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为借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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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慧 宋晓亭 《中国软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10-18,共9页
《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明"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与专利保护制度有机衔接".发展为互补于专利制度的中药知识产权特有保护制度应是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修订方向.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是欧美用于鼓励... 《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明"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与专利保护制度有机衔接".发展为互补于专利制度的中药知识产权特有保护制度应是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修订方向.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是欧美用于鼓励药品创新的重要的非专利手段,作为新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它行政色彩浓厚,互补于专利,并为国际社会认可.两者的比较研究应有利于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发展为中药知识产权特有保护制度的可行性论证及保护策略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品试验数据 中药品种 药品创新 药品可及性 绝对独占权 相对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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