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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外专利无效争议之救济模式
被引量:
1
1
作者
丛雪莲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81-85,共5页
由于专利的行政授予性,有关专利无效争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相应地应采取何种救济模式,各国的规定并不相同。通过比较中国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法律制度,挖掘问题的深层根由,进行理论分析,以期对我国专利无效争议机制的...
由于专利的行政授予性,有关专利无效争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相应地应采取何种救济模式,各国的规定并不相同。通过比较中国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法律制度,挖掘问题的深层根由,进行理论分析,以期对我国专利无效争议机制的完善与重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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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无效争议
救济模式
专利法院
原文传递
论专利有效性纠纷的可仲裁性——兼议《仲裁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2
作者
陈子木
《科技创业月刊》
2023年第12期127-130,共4页
专利有效性纠纷不属于现行《仲裁法》第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行政争议”范畴。因此,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仲裁范围并不会受到现行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时,基于仲裁结果的秘密性,专利有效性仲裁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效力,并不会产生...
专利有效性纠纷不属于现行《仲裁法》第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行政争议”范畴。因此,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仲裁范围并不会受到现行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时,基于仲裁结果的秘密性,专利有效性仲裁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效力,并不会产生公示效力,因而不会减损公共利益。在《仲裁法》修改过程中,应当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以提交仲裁的事项范畴之内,并继续严守我国在《纽约公约》中作出的条约保留,从而弱化外国专利有效性仲裁在中国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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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有效性纠纷
行政争议
《仲裁法》修改
可仲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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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权力与权利的分离:专利权产生机制的历史考察——兼论专利权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
被引量:
3
3
作者
胡洪
《科技与法律》
2016年第5期868-894,共27页
从16世纪中段到19世纪中期,专利权产生机制经历了从特权时期到权利时期的转变,在专利特权时期,王权是专利特权的基础与来源,因此专利特权的产生与消灭与王权裁量休戚相关,但在专利权利时期,专利行政机关的行政授权权力与专利权利被分割...
从16世纪中段到19世纪中期,专利权产生机制经历了从特权时期到权利时期的转变,在专利特权时期,王权是专利特权的基础与来源,因此专利特权的产生与消灭与王权裁量休戚相关,但在专利权利时期,专利行政机关的行政授权权力与专利权利被分割开来,发明创造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应当被授予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利效力纠纷更是被置于司法权范围之内。因此,专利行政授权机制不仅使专利权摆脱特权属性而成为普通权利,也实现了授权权力与权利的相分离,进言之,授权专利的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并不会因为专利权利的行政授权机制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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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权模式
权利模式
王权裁量
行政权力
专利权效力纠纷
民事纠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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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试析中外专利无效争议之救济模式
被引量:
1
1
作者
丛雪莲
机构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81-85,共5页
文摘
由于专利的行政授予性,有关专利无效争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相应地应采取何种救济模式,各国的规定并不相同。通过比较中国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法律制度,挖掘问题的深层根由,进行理论分析,以期对我国专利无效争议机制的完善与重构有所裨益。
关键词
专利无效争议
救济模式
专利法院
Keywords
patent
validity
disputes
remedy
model
patent
court
分类号
DF5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专利有效性纠纷的可仲裁性——兼议《仲裁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2
作者
陈子木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
2023年第12期127-130,共4页
文摘
专利有效性纠纷不属于现行《仲裁法》第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行政争议”范畴。因此,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仲裁范围并不会受到现行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时,基于仲裁结果的秘密性,专利有效性仲裁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效力,并不会产生公示效力,因而不会减损公共利益。在《仲裁法》修改过程中,应当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以提交仲裁的事项范畴之内,并继续严守我国在《纽约公约》中作出的条约保留,从而弱化外国专利有效性仲裁在中国的可执行性。
关键词
专利有效性纠纷
行政争议
《仲裁法》修改
可仲裁性
Keywords
patent
validity
disputes
Administrative
disput
e
Arbitration
Law
Amendments
Arbitrability
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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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权力与权利的分离:专利权产生机制的历史考察——兼论专利权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
被引量:
3
3
作者
胡洪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6年第5期868-894,共27页
文摘
从16世纪中段到19世纪中期,专利权产生机制经历了从特权时期到权利时期的转变,在专利特权时期,王权是专利特权的基础与来源,因此专利特权的产生与消灭与王权裁量休戚相关,但在专利权利时期,专利行政机关的行政授权权力与专利权利被分割开来,发明创造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应当被授予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利效力纠纷更是被置于司法权范围之内。因此,专利行政授权机制不仅使专利权摆脱特权属性而成为普通权利,也实现了授权权力与权利的相分离,进言之,授权专利的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并不会因为专利权利的行政授权机制而有所改变。
关键词
特权模式
权利模式
王权裁量
行政权力
专利权效力纠纷
民事纠纷属性
Keywords
Privilege
Stage
Right
Stage
Royalty
Discretion
Administrative
Power
patent
validity
disput
e
Civil
disput
e
Nature
分类号
D956.1 [政治法律—法学]
DD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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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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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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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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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中外专利无效争议之救济模式
丛雪莲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
1
原文传递
2
论专利有效性纠纷的可仲裁性——兼议《仲裁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陈子木
《科技创业月刊》
2023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权力与权利的分离:专利权产生机制的历史考察——兼论专利权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
胡洪
《科技与法律》
2016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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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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