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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实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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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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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西大学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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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0-3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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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采矿权法律制度改革研究"(12BFX124)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煤炭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201204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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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实现依赖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能确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完全实现,主要是由于矿产资源使用的"有偿"不能真实体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没有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外部性成本的内部化。比较与借鉴国外的相关制度,提出应建立以权利金为核心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括以权利金取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建立合理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价格形成机制等,以确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和促进矿产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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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
所有者权益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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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ate - owned mineral resources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wners
the paid use of mineral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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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062.1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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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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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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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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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煤炭》
2022年第7期45-5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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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经历了制度创新研究、制度框架确立、制度方案确定实施和资源税条例上升为资源税法4个阶段。该制度是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新形式,是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决定作用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两山”理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针对该制度还存在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与资源税和矿业权占用费重叠、矿业权出让行为行政化、没有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矿业权成本负担加重、探矿权出让收益没有考虑探矿风险和探矿投入补偿等问题,应进一步理清收益、资源税、矿业权占用费的关系;强化矿业权出让行为的民事性质;加快矿产资源法修订,将改革成果法律化;矿业权竞买人要适应新制度要求做好竞买矿业权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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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产资源权益金
矿业权出让收益
资源税
矿业权占用费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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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ineral resources rights income fund
mining rights transfer income
resource tax
mining right occupation fee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ance and restoration fund
paid use of mineral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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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D-9
[矿业工程]
DF462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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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体系的改革思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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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伟
袭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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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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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地质与资源》
CAS
2007年第3期237-24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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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有的矿业税费制度体系,特别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制度体系无论在制度理论、收费项目设置、收取依据、收取标准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就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费制度体系中的制度因子——矿业权价款的经济内涵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矿业权税费制度体系改进的基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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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业税费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费
资源税
矿业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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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ining tax
paid use charging of mineral resources
resources tax
mining right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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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07.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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