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公开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中国方案
被引量:5
- 1
-
-
作者
丁晓东
-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16,共14页
-
文摘
公开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可以有多种方案。美国将公开个人信息排除在其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外,欧盟将公开与非公开信息一体保护,我国则采取中间道路,对公开个人信息进行弱化保护。我国方案整体具有合理性,但应进一步阐释其法理、设计其制度。在法理层面,公开个人信息在公开环节已经经过利益权衡,这降低了其法律保护特别是个体控制的正当性。然而公开个人信息的大规模处理仍然可能汇聚风险,同时信息处理者与个体往往形成缺乏信任的陌生人关系,强化某些风险。在制度层面,应将我国对公开个人信息的自由处理限定在收集环节,从理性个体与社会合理预期角度解释“在合理的范围内”“个人明确拒绝的除外”“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等规定,避免以个体主观标准进行判断。在个人信息利用环节,应整体弱化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维持信息处理者义务。
-
关键词
公开个人信息
个体控制
信息处理者义务
合理预期
风险预防
-
Keywords
public personal information
individual control
obligations of information processors
reasonable expectations
risk prevention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16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