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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侵权法的发展 被引量:16
1
作者 曹明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145-149,共5页
日本的环境侵权法并非单纯由过失责任原则直接发展为无过失责任原则 ,而是经历了从客观过失理论到过失推定 ,再从过失推定到无过失责任主义的演进过程。日本法制在环境侵权的私法救济上将损害赔偿与排除侵害分割开来 ,各自开创新说。且... 日本的环境侵权法并非单纯由过失责任原则直接发展为无过失责任原则 ,而是经历了从客观过失理论到过失推定 ,再从过失推定到无过失责任主义的演进过程。日本法制在环境侵权的私法救济上将损害赔偿与排除侵害分割开来 ,各自开创新说。且排除侵害制度的重心在于权利本身 ,即对何种权利于何种程度上承认排除侵害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 客观过失 过失推定 无过失责任 排除侵害制度 环境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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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被淡化的侵权责任能力——对侵权责任能力制度若干功能的考察与审思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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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晓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04-113,共10页
侵权责任能力在我国侵权法上的地位和作用正在被淡化,但是这种现象并不合理。侵权责任能力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能力,其在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能力。侵权责任能力具有独特的应然功能,亦有着相当重要的体系功能。侵权责任能力可使过错侵权责... 侵权责任能力在我国侵权法上的地位和作用正在被淡化,但是这种现象并不合理。侵权责任能力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能力,其在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能力。侵权责任能力具有独特的应然功能,亦有着相当重要的体系功能。侵权责任能力可使过错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承担具有合理性,能够实现侵权法的利益平衡等功能。侵权责任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历史上形成的两个具有特定内涵、发挥特定功能的法学/法律概念,二者之间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包容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能力 过错能力 监护人责任 衡平责任 客观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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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过失判定标准的构造与适用 被引量:14
3
作者 郑永宽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32-141,共10页
过失客观归责以信赖原则为其基础,所以过失系依附载信赖价值的合理人标准来判定。依拟制之合理人,使其处于与行为相同的情境,结合过失的法律构造,通过法官心理机制在确认合理人可合理预见损害风险的基础上,再判断合理人通常会实施什么... 过失客观归责以信赖原则为其基础,所以过失系依附载信赖价值的合理人标准来判定。依拟制之合理人,使其处于与行为相同的情境,结合过失的法律构造,通过法官心理机制在确认合理人可合理预见损害风险的基础上,再判断合理人通常会实施什么行为以回避损害,以此作为合理人的"当为",并与行为人之"实为"相对照,从而判定过失之有无。该判定模式中,合理人的具体型构最为重要,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为人的合理注意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过失 信赖原则 合理人 可合理预见性 可合理避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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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师组织协助义务框架中的客观归责与信赖原则 被引量:5
4
作者 刘跃挺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96-101,共6页
客观归责如何在医师组织协助义务框架中得以适用,是困扰刑法理论及其实务的一道难题。在组织医疗分工行为中,为防止医师及其辅助人员出现技术性瑕疵之危险,医师必须有效履行组织与协调义务。若没有组织分工与彼此协调,而病人因此出现危... 客观归责如何在医师组织协助义务框架中得以适用,是困扰刑法理论及其实务的一道难题。在组织医疗分工行为中,为防止医师及其辅助人员出现技术性瑕疵之危险,医师必须有效履行组织与协调义务。若没有组织分工与彼此协调,而病人因此出现危害结果,相关医师就无法主张信赖原则并以此排除其行为客观归责之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师 医疗过失 信赖原则 社会分工 客观归责 共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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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发送侵权警告函的合法性判断——最高法(2015)民申字第191号民事裁定评析 被引量:4
5
作者 夏昊晗 《现代法治研究》 2017年第3期135-147,共13页
宜严格认定专利权人发送侵权警告行为的合法性,并且应该采取客观认定标准,即专利权客观上必须是始终有效存在的,并且涉嫌侵权行为确实成立。至于专利权人在发送侵权警告当时主观上的善意恶意在非所问,主观上的过失与否只是影响专利权人... 宜严格认定专利权人发送侵权警告行为的合法性,并且应该采取客观认定标准,即专利权客观上必须是始终有效存在的,并且涉嫌侵权行为确实成立。至于专利权人在发送侵权警告当时主观上的善意恶意在非所问,主观上的过失与否只是影响专利权人是否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专利权人发送侵权警告函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的基础上,如果专利权人主观上对此亦存在过失,则其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所规定的商业诋毁。如果造成被控侵权人损害,则需要根据该法第20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判断专利权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应以其对专利侵权是否成立有无善尽必要的调查取证义务为主要标准,同时要结合侵权警告函的内容、发送对象、发送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警告 合法性 客观标准 过失 商业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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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之结果加重犯的规范诠释 被引量:2
6
作者 陈山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26-30,52,共6页
对于非法拘禁罪之结果加重犯,"重伤"的判断原则上应以行为时为准,"死亡"的判断应以综合说为据"重伤"与"死亡"应能客观地向非法拘禁行为归责,非法拘禁行为必须制造出导致"重伤"、&qu... 对于非法拘禁罪之结果加重犯,"重伤"的判断原则上应以行为时为准,"死亡"的判断应以综合说为据"重伤"与"死亡"应能客观地向非法拘禁行为归责,非法拘禁行为必须制造出导致"重伤"、"死亡"的不可容许的风险并使之现实化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的主观罪过只能是过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拘禁罪 结果加重犯 客观归责 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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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被引量:10
7
作者 李冠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62-175,180,共14页
我国刑法学界在如何完善过失论的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论。尽管客观归责论对过失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其自身在方法论上也存在许多不足。客观归责论与传统过失论在方法论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并未构成对其全面超越。批判客观归... 我国刑法学界在如何完善过失论的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论。尽管客观归责论对过失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其自身在方法论上也存在许多不足。客观归责论与传统过失论在方法论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并未构成对其全面超越。批判客观归责论本身,并不等于完全否定客观归责方法论。我国刑法过失论不应存在路径依赖,在适当借鉴客观归责方法论的基础上,即使不全面引入客观归责论,也能合理追究过失犯的刑事责任。我国学者对新过失论的批判不能成立,它比修正的旧过失论更为可取。我国刑法理论应以新过失论为主线,使之贯穿过失犯刑事政策学、过失犯总论和过失犯各论,通过完善过失论体系,强化过失的规范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论 修正的旧过失论 新过失论 危惧感说 结果回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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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客观要件探析 被引量:4
8
作者 谭晓莉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7年第2期122-126,共5页
认定医疗事故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存在合法的医疗行为。其次必须在合法的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认定严重不负责任,应当主要结合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把违反常规性、常识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常发性的过失行为认定为严重不负责... 认定医疗事故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存在合法的医疗行为。其次必须在合法的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认定严重不负责任,应当主要结合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把违反常规性、常识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常发性的过失行为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再次,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当根据《刑法》所规定的重伤标准去判断。最后,严重不负责任是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主要原因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事故罪 客观要件 严重不负责任 严重损害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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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过失理论比较
9
作者 张丹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46-49,共4页
过失侵权指一个人没有在法律所规定的以保护其他人免受不合理的伤害危险的法律义务范围内的行为,对其责任的认定取决于谨慎义务存在与否,客观过失理论是大陆法系的主流。在我国侵权法过失责任的构建中,应当摒弃现有的主观过失概念及判... 过失侵权指一个人没有在法律所规定的以保护其他人免受不合理的伤害危险的法律义务范围内的行为,对其责任的认定取决于谨慎义务存在与否,客观过失理论是大陆法系的主流。在我国侵权法过失责任的构建中,应当摒弃现有的主观过失概念及判断标准,确立客观过失及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法 过失理论 客观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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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客观处罚条件的否定——兼议“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责 被引量:1
10
作者 朱志炜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85-93,共9页
客观处罚条件由于缺少与之对应的主观要素,自诞生以来就面临着责任主义的质疑。现有的进路可分为三条。一是将其作为构成要件要素,问题在于无法回应责任主义的疑问;二是将其置于犯罪论的第四阶层,缺陷是破坏了犯罪论体系的结构;三是将... 客观处罚条件由于缺少与之对应的主观要素,自诞生以来就面临着责任主义的质疑。现有的进路可分为三条。一是将其作为构成要件要素,问题在于无法回应责任主义的疑问;二是将其置于犯罪论的第四阶层,缺陷是破坏了犯罪论体系的结构;三是将其归入刑罚论的范畴,在德国刑法中,第三条进路是可行的。但在中国语境下,承认客观处罚条件会与犯罪概念相矛盾,也不符合中国刑法的语言表达。将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解释成故意不可行。行为人对严重后果存在预见可能性,履行结果回避义务能规范性实现违法阻却,因此应解释为过失。丢失枪支不报罪与交通肇事罪等过失犯罪具有相同的结构。将丢失枪支不报罪解释为过失犯实现了其体系性回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处罚条件 责任主义 丢失枪支不报罪 构成要件要素 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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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视域下的监督过失责任再思考——以生产安全事故为背景 被引量:1
11
作者 郭智媛 《长治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25-29,共5页
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内部监督者是安全防范的核心。现有的过失论框架下,监督过失者的责任在实行行为方面存在认定困境。一方面由于传统的做法通常由结果倒推行为,导致客观性贬损;另一方面认定监督者的实行行为依据不明确,是否能将法律规... 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内部监督者是安全防范的核心。现有的过失论框架下,监督过失者的责任在实行行为方面存在认定困境。一方面由于传统的做法通常由结果倒推行为,导致客观性贬损;另一方面认定监督者的实行行为依据不明确,是否能将法律规定之外的企业内部规范作为刑事评价依据存有很大争议。因此,针对监督过失的不法层面需要重新构建。将客观归责理论作为新的理论基础适用于对监督过失的不法构造,在于客观归责理论将归因于归责相分离,在判断危险是否可归属于结果之后,才对行为进行认定。因此,对于监督过失的理论基础再审视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理论 监督过失 不法 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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