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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犯罪中中立性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认定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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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亚龙
王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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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江苏金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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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探索》
2019年第5期62-6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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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中,存在大量的中立行为,即形式上是一般的日常行为或业务行为,但实际上却对某些犯罪行为产生了帮助作用的行为。对于中立性帮助行为,限制处罚说具有合理性。限制处罚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对处罚范围进行限制,同时还需要具体地判断刑罚效果。中立性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认定应当区分行为样态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中,不作为的方式,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保证人义务,还需要考虑行为可能性以及期待可能性,即如果行为在技术上不可行,或者成本过高,则没有合法行为的行为可能性,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如果阻止帮助行为对犯罪的促进,只能通过侵犯通信秘密、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的方式进行,则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也不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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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立性帮助行为
限制处罚
可罚性认定
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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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eutral assistance acts
restrictive penalties
determination of punishability
network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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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1.0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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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平台运营者成立帮助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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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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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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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年第2期44-52,6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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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CSC20220604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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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网络平台运营者而言,只要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了故意犯罪,就可能产生帮助犯的刑事可罚性。尽管理论和实践普遍认为网络平台运营者能够成立用户犯罪的帮助犯,但是,其中具体的成立条件仍然有待澄清。运营网络平台的行为成立用户所实施之主行为的帮助犯,需要满足2个条件:平台运营者对网络平台的运营必须对用户借助平台所实施之主行为具有客观上可归责的帮助作用;平台运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帮助故意。因此,有必要分别从这2个方面对网络平台运营者之帮助犯的成立条件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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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帮助犯
网络平台
帮助作用
帮助故意
中立帮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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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ccomplice
Internet platform
assistance
intent to assist
neutral assistance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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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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