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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探讨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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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海滨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8年第1期9-13,共5页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由来已久,我国自然保护区审批体制不够完善,部分自然保护区范围划定不尽合理、功能不够明确,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内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规定不尽一致,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退出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由来已久,我国自然保护区审批体制不够完善,部分自然保护区范围划定不尽合理、功能不够明确,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内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规定不尽一致,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退出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尚不完善,保护区矿业权处置涉及国家和地方各类保护区的清理和处置。初步排查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数量较多,相关矿业权处置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将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全部纳入处置范围,处置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在坚持依法有序的前提下,成熟一批、处置一批,有序退出,同时要注重切实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矿业权清理 矿业权处置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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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民法典”视角下采矿权的用益物权性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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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琦豪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AS 2019年第3期14-17,35,共5页
尽管我国的物权法已将采矿权定义为一种用益物权,但由于采矿权与传统的用益物权理论仍存在一些差异,如何分析和处理这些差异仍是当下及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立足于我国的采矿权实际情况和“绿色民法典”的思路,通过比对我国现行... 尽管我国的物权法已将采矿权定义为一种用益物权,但由于采矿权与传统的用益物权理论仍存在一些差异,如何分析和处理这些差异仍是当下及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立足于我国的采矿权实际情况和“绿色民法典”的思路,通过比对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来着重分析采矿权作为用益物权,与传统用益物权相比其有特殊性,并由此得出拓宽用益物权的客体;扩大用益物权权能;渗入“绿色民法典”思想三点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采矿权 用益物权 权利客体 处分权能 绿色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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