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探讨
被引量:11
- 1
-
-
作者
潘海滨
-
机构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
出处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8年第1期9-13,共5页
-
文摘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由来已久,我国自然保护区审批体制不够完善,部分自然保护区范围划定不尽合理、功能不够明确,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内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规定不尽一致,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退出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尚不完善,保护区矿业权处置涉及国家和地方各类保护区的清理和处置。初步排查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数量较多,相关矿业权处置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将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全部纳入处置范围,处置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在坚持依法有序的前提下,成熟一批、处置一批,有序退出,同时要注重切实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矿业权清理
矿业权处置
安徽
-
Keywords
nature reserves
mining right clearing
mining right disposition
Anhui
-
分类号
F407.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062.1
-
-
题名“绿色民法典”视角下采矿权的用益物权性质研究
- 2
-
-
作者
刘琦豪
-
机构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
出处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AS
2019年第3期14-17,35,共5页
-
文摘
尽管我国的物权法已将采矿权定义为一种用益物权,但由于采矿权与传统的用益物权理论仍存在一些差异,如何分析和处理这些差异仍是当下及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立足于我国的采矿权实际情况和“绿色民法典”的思路,通过比对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来着重分析采矿权作为用益物权,与传统用益物权相比其有特殊性,并由此得出拓宽用益物权的客体;扩大用益物权权能;渗入“绿色民法典”思想三点启示。
-
关键词
采矿权
用益物权
权利客体
处分权能
绿色民法典
-
Keywords
mining right
usufructuary right
object of right
disposition power
green civil code
-
分类号
D922.62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