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已经不再只是司法领域的概念,它已经运用于行政、立法领域,并形成正当行政立法程序等正当法律程序形式。正当行政立法程序不是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也不是"正当"和"...在中国,"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已经不再只是司法领域的概念,它已经运用于行政、立法领域,并形成正当行政立法程序等正当法律程序形式。正当行政立法程序不是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也不是"正当"和"行政立法程序"两个词汇的简单拼凑,而是一种由行政立法的动议制度、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和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程序制度组成的集合体。这些制度是构造正当行政立法程序制度的起点、关键、中轴和保障。正当行政立法程序制度的构造,还要求公众具有良好的参与意识。展开更多
文摘在中国,"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已经不再只是司法领域的概念,它已经运用于行政、立法领域,并形成正当行政立法程序等正当法律程序形式。正当行政立法程序不是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也不是"正当"和"行政立法程序"两个词汇的简单拼凑,而是一种由行政立法的动议制度、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和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程序制度组成的集合体。这些制度是构造正当行政立法程序制度的起点、关键、中轴和保障。正当行政立法程序制度的构造,还要求公众具有良好的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