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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中的转化犯之立法检讨——兼论刑法规范的内部协调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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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少华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5期108-122,共15页
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犯罪之时或之后 ,由于特定事实因素的出现 ,使整个行为符合另一犯罪的构成 ,法律规定以后一犯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考察我国现行刑法中转化犯的立法例 ,不难发现其中至少有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立法例与... 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犯罪之时或之后 ,由于特定事实因素的出现 ,使整个行为符合另一犯罪的构成 ,法律规定以后一犯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考察我国现行刑法中转化犯的立法例 ,不难发现其中至少有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立法例与其转化罪条文之间存在协调性不够的技术性欠缺 ,二是还有部分立法例作为转化犯的理论根据不足。转化犯立法有其积极的意义 ,但是法定刑配置不协调 ,必然导致罪与刑的不均衡和实质上的不公正 ;部分立法例设置根据的不足 ,也给转化犯理论本身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立法 转化犯 规范协调 罪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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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成功经验 被引量:12
2
作者 张进 《审计与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21-24,共4页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为推进绩效审计,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回顾历史,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积极借助议会的影响,成功获得立法的支持;第二,面对困难,从"短、频、快"的项目做起,积累经验,锻炼队伍,树立信心;第三是...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为推进绩效审计,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回顾历史,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积极借助议会的影响,成功获得立法的支持;第二,面对困难,从"短、频、快"的项目做起,积累经验,锻炼队伍,树立信心;第三是协调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积极争取被审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澳大利亚 绩效审计 政府 议会制 联邦审计署 公共会计联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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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境立法发展走向分析——以广东环境立法为考察重点 被引量:21
3
作者 李挚萍 《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2期1-10,共10页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后,地方环境立法进入一个新纪元,270多个新获得立法权的地方的加入,使地方环境立法呈现多元化、差异性的发展,必将推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新发展。但同时,由不同立法发展历...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后,地方环境立法进入一个新纪元,270多个新获得立法权的地方的加入,使地方环境立法呈现多元化、差异性的发展,必将推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新发展。但同时,由不同立法发展历程、立法水平、立法需求、立法层级等带来的地方环境立法的潜在冲突也在增加,地方环境立法中需要更多的协调。完善地方环境立法应该精准确定地方立法需求,有效解决地方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机构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在保持地方立法差异性的同时加强地方立法协调,保障环境法制建设的和谐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环境立法 立法协调 立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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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旅游立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5
4
作者 万国华 《旅游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83-89,共7页
与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趋势相比,同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实践相比,甚至与我国其他经济领域的法治进展相比,我国的旅游法治尤其旅游立法还相当滞后,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旅游立法模式不明、立法的宗旨太乱、旅游市场监管... 与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趋势相比,同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实践相比,甚至与我国其他经济领域的法治进展相比,我国的旅游法治尤其旅游立法还相当滞后,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旅游立法模式不明、立法的宗旨太乱、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定性欠准、法律法规缺乏统一和协调以及市场准入制度有待调整等五个方面。笔者在分析前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或立法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旅游立法 监管模式 法律协调 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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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被引量:14
5
作者 付琳 周泽宇 杨秀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641-651,共11页
中国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实行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应对气候变化原则,已出台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战略、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但总体来看,中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法规制度缺位、监测评估不足、组织协调机制... 中国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实行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应对气候变化原则,已出台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战略、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但总体来看,中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法规制度缺位、监测评估不足、组织协调机制不完善等挑战,适应气候变化政策的类型、数量和力度都明显弱于减缓。为完善中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机制的框架设计,文中梳理了相关研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适应气候变化国际机制及主要国家经验,提出了一套完整闭环的适应气候变化核心决策流程及关键支撑机制,并重点从开展法制建设、制定适应战略(计划)、建立监测评估机制、构建协调机制和完善资金机制等五方面,归纳了主要国家的经验与启示,最终研究提出完善我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机制框架设计的建议,包括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气候变化法制建设、加快构建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机制设计、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支撑能力建设、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应气候变化 政策机制 评估 立法 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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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模式及制度协调 被引量:5
6
作者 朱炜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110-113,共4页
政府信息公开对于知情权保障有重要宪政价值。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特点表明我国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立法模式的选择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一个基础,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进程中,同时也需要相关具体制度的... 政府信息公开对于知情权保障有重要宪政价值。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特点表明我国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立法模式的选择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一个基础,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进程中,同时也需要相关具体制度的配套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 公开 立法 制度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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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区域发展中的立法协调机制及其构建 被引量:8
7
作者 陈光 孙作志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1期50-54,73,共6页
区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区域立法应该作为调整区域性法律关系或公共事务所需法律的主要来源。依托于地方立法,实施区域内地方立法机关的合作立法应是最优的区域立法模式选择。协调是区域立法实施过程中... 区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区域立法应该作为调整区域性法律关系或公共事务所需法律的主要来源。依托于地方立法,实施区域内地方立法机关的合作立法应是最优的区域立法模式选择。协调是区域立法实施过程中的必然要求,区域立法的主体、内容、程序和完善等都需要相应的协调。对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区域立法协调机制来实现协调的目的,比如,可通过省(市)际立法协议的签订进行概括性协调,通过立法论证机制对区域立法的内容进行协调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发展 区域立法 立法协调 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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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框架内澳门与珠海法律衔接与协同立法 被引量:10
8
作者 陈欣新 《港澳研究》 2020年第1期88-92,M0005,共6页
以澳门和内地的客观现实差异,实现完全的法律统一,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澳门和广东之间特别是澳门与珠海之间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实现立法协调和法律衔接创造了条件。澳门和珠海之间协同立法旨... 以澳门和内地的客观现实差异,实现完全的法律统一,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澳门和广东之间特别是澳门与珠海之间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实现立法协调和法律衔接创造了条件。澳门和珠海之间协同立法旨在充分利用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权和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针对“一国两制”条件下澳门和内地互涉事务纷繁复杂、缺乏经验和范例、不确定的因素在所难免的实际情况,先就互涉领域或需要法律规则衔接的领域的立法事宜取得共识,再通过各自的立法程序制定、修改法律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冲突及其不利后果,因此,协同立法本质上是新型“法制协调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同立法 法制协调 规则衔接 粤港澳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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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瑕疵决议诉讼中裁量驳回规则的建构与适用——兼评法释[2017]16号第4条 被引量:9
9
作者 南玉梅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75-184,共10页
正式颁布并实施的法释[2017]16号第4条引入的裁量驳回规则,其体系性意义在于补充现行《公司法》过于宽泛的瑕疵决议救济制度的准入条件,是在瑕疵决议救济与决议稳定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的司法调整手段。司法规则的引入不仅要与《公司法》... 正式颁布并实施的法释[2017]16号第4条引入的裁量驳回规则,其体系性意义在于补充现行《公司法》过于宽泛的瑕疵决议救济制度的准入条件,是在瑕疵决议救济与决议稳定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的司法调整手段。司法规则的引入不仅要与《公司法》确立的瑕疵决议救济模式相匹配,亦要与既存规则相适应。立法模式方面,裁量驳回规则应坚持以表决权的共益权属性为基础建构的瑕疵决议撤销之诉的体系效应,兼顾并协调与诉讼担保制度的衔接,注重区分适用为前提的制度规则的一体性;司法适用方面,"轻微瑕疵与实质影响"的价值判断上,需明确适用范围与条件的指向对象,避免结果导向而忽略程序规则的重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量驳回规则 决议瑕疵诉讼 立法模式 制度协调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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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被引量:9
10
作者 陈光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1-4,共4页
区域立法协调指的是区域立法过程中,在各立法主体之间,以及就其所要共同调整的事项或社会关系该如何进行立法规制所进行的沟通和协调,以保证立法结果(规范性法文件)的区域性协调和有效适用。区域立法协调是完善我国立法体制的需要,是缓... 区域立法协调指的是区域立法过程中,在各立法主体之间,以及就其所要共同调整的事项或社会关系该如何进行立法规制所进行的沟通和协调,以保证立法结果(规范性法文件)的区域性协调和有效适用。区域立法协调是完善我国立法体制的需要,是缓解立法冲突的选择机制之一,同时它对于促进区域开发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必要的。当前我国区域立法协调从理论上、实践中和制度层面看都是可行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立法 协调 必要性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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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视域下的区域立法协同研究 被引量:8
11
作者 刘瑞瑞 刘志强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32-40,共9页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客观上要求法律一体化,进而达到更高层次的法治一体化,区域立法协同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性环节。在理论层面,区域立法协同需要解决区域立法协同的定位与合法性依据问题。在实践层面,区域立法协同呈现出从政策主导到法...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客观上要求法律一体化,进而达到更高层次的法治一体化,区域立法协同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性环节。在理论层面,区域立法协同需要解决区域立法协同的定位与合法性依据问题。在实践层面,区域立法协同呈现出从政策主导到法律治理的过渡阶段特点,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立法协同格局建构的动态关联中,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城市群扩容与区域立法协同相互作用、共同演进,形成有别于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圈—行政导向”的“城市群—经济导向”特征,决定了长三角区域立法协同的实践形态。当前,长三角区域立法协同的进一步强化需完善区域立法的顶层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立法 立法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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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3
12
作者 蔡雪冰 罗小光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76-79,共4页
由于我国财产申报制度存在的巨大缺陷,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实际上流于形式。文章主要论述了我国财产申报制度完善的设想,并对我国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关法律的完善和协调进行了阐述,以期对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完善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 财产申报制度 立法完善 法律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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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研究 被引量:7
13
作者 李丽红 杨博文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29-137,共9页
京津冀区域是我国碳排放量较大的经济圈之一,如何控制这一区域的碳排放量来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实行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构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设立... 京津冀区域是我国碳排放量较大的经济圈之一,如何控制这一区域的碳排放量来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实行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构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协调机制,设立立法协调机构,实现排放总量控制,并在不同区域间交易,联合监督管理与执法,给区域性碳交易提供制度保证,实现"1+1>2"的区域协同碳减排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变化 碳排放权交易 立法协调 京津冀协同发展 低碳环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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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正到修订:我国《体育法》修改的模式选择 被引量:6
14
作者 卫学芝 汪全胜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36-144,共9页
我国《体育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后,至今修改过2次,总共涉及5个条款。从法律修改模式来看,我国《体育法》的2次修改是法律修正模式的适用,采用的是包裹立法模式,但它不能对《体育法》进行全方位的修改,而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客观情势... 我国《体育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后,至今修改过2次,总共涉及5个条款。从法律修改模式来看,我国《体育法》的2次修改是法律修正模式的适用,采用的是包裹立法模式,但它不能对《体育法》进行全方位的修改,而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客观情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体育观念、行为模式等都需要作出全面的修改,故修正模式不适合《体育法》全面修改的要求。基于文献资料、规范研究以及逻辑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关于《体育法》修改的成果进行梳理与分析。研究认为:我国《体育法》需要在立法理念、结构框架以及立法技术方面进行全面修改,而这种全面修改的模式就是法律的修订模式,我国《体育法》的修改要从修正模式转向修订模式。鉴于此,研究提出:对现行《体育法》进行修订,必须要做好《体育法》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整理、研究国外的《体育法》;做好《体育法》修改的专题研究;加强体育法修改的协调与论证工作等。通过此研究,为我国立法机关慎待《体育法》的修改模式有参考意义,提出的观点为我国《体育法》完善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改 修正模式 修订模式 包裹立法 全面修改 法律协调 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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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的冲突与协调 被引量:5
15
作者 刘旭霞 周燕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49-157,166,共10页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囿于缺乏统一立法,地方立法监管无序,标识制度难以落实。基于立法体制特征与立法文本呈现,审视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体系,转基因食品标识中央立法分散、相互交叉冲突;转基因食品标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规定和立法精神...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囿于缺乏统一立法,地方立法监管无序,标识制度难以落实。基于立法体制特征与立法文本呈现,审视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体系,转基因食品标识中央立法分散、相互交叉冲突;转基因食品标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规定和立法精神相违背。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矛盾丛生的主要根源在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理念不一,立法权限划分模糊,地方立法保护主义滥用,国家立法监督制度缺位,制约了立法效果的实现。借鉴美国统一标识制度安排及其协调立法冲突的经验,进而立足本土需求,消解我国标识立法冲突之虞,中央立法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转基因食品具体标识规则,完善立法监督制度;地方立法应坚持"不抵触原则",提升立法质量,实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立法价值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标识 中央立法 地方立法 不抵触原则 冲突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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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视角下的党内立规协调 被引量:5
16
作者 陈光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01-112,共12页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要求党内立规的协调。党内立规协调是指党内立规的结果——党内法规,应当在保持自身内容得当一致及其与已有党内法规体系相融合基础上,满足党内治理制度和规则需要的同时,与国家立法和党治国理政需要相匹配,实现内部...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要求党内立规的协调。党内立规协调是指党内立规的结果——党内法规,应当在保持自身内容得当一致及其与已有党内法规体系相融合基础上,满足党内治理制度和规则需要的同时,与国家立法和党治国理政需要相匹配,实现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协调。党内立规协调包括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两个层面。党内立规协调的实现需要借助相应的协调机制。党内立规协调机制体系的构成主要规定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之中,它涵盖了党内立规的准备、确立和完善各个阶段。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的实质推进离不开协调机制的有效作用,而加强起草和评估这两个环节的协调尤为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 党内立规 内部协调 外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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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立法中三大利益冲突的公平协调 被引量:5
17
作者 曾军平 宋航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4-19,共6页
增值税改革是否真正到位,取决于增值税立法所涉及的利益冲突能否都得到公平协调。鉴于此,本文就增值税立法所涉及的三大利益冲突的公平协调方式作了探讨。研究认为:其一,在公众间利益的协调上,对于可税商品和服务,公共成本的公平分摊要... 增值税改革是否真正到位,取决于增值税立法所涉及的利益冲突能否都得到公平协调。鉴于此,本文就增值税立法所涉及的三大利益冲突的公平协调方式作了探讨。研究认为:其一,在公众间利益的协调上,对于可税商品和服务,公共成本的公平分摊要求增值税以税率统一的单一税率为目标,为调节经济实施税收优惠以及为保障财政收入而实行歧视性税率的做法均不可取。其二,在政府与公众间利益的协调上,增值税的税率不应通过参照国外的情况来确定,也无法由某个政治经济精英通过理性计算而事先得到,只能基于民主的公共决策程序而事后确定。其三,政府间的利益协调主要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增值税收入的分享比例确定问题,此等协调应以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分为基础并基于权责对等的原则来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 立法 利益冲突 公平 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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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协同机制探究 被引量:5
18
作者 丘川颖 易清 《政法学刊》 2019年第5期58-64,共7页
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观的重大举措。大湾区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协同机制,实质上是把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生态保护和创建生态文明价值观纳入国家立法体系的一种协同机制。现实中,建构立法协同机制在中央和地方... 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观的重大举措。大湾区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协同机制,实质上是把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生态保护和创建生态文明价值观纳入国家立法体系的一种协同机制。现实中,建构立法协同机制在中央和地方立法层级以及地方立法与政府决策等领域都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阐发大湾区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协同机制的内涵基础上,分别从中央立法层级、地方立法层级以及地方立法与政府决策等三方面提出了立法协同机制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湾区 水污染 地方立法 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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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区域管理立法协调机制建构研究 被引量:3
19
作者 吕建华 苟英英 《行政与法》 2010年第2期94-96,共3页
海洋区域管理是海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海洋事业的不断发展,如何加强海洋区域管理的立法协调机制问题已提到海洋法制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本文主要针对我国海洋区域管理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试图构建一套有效的海洋区域管理的立法... 海洋区域管理是海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海洋事业的不断发展,如何加强海洋区域管理的立法协调机制问题已提到海洋法制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本文主要针对我国海洋区域管理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试图构建一套有效的海洋区域管理的立法协调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区域管理 立法 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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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区域立法中的省(市)际协议 被引量:5
20
作者 陈光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75-80,共6页
省(市)际协议是我国区域立法重要的事前协调机制之一。尽管省(市)际协议缺乏直接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但其签订及效力则存在相应的法理依据。省(市)际协议的签订要经过发出合作意向、达成协议、拟定协议草稿等程序。省(市)际协议在区域立... 省(市)际协议是我国区域立法重要的事前协调机制之一。尽管省(市)际协议缺乏直接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但其签订及效力则存在相应的法理依据。省(市)际协议的签订要经过发出合作意向、达成协议、拟定协议草稿等程序。省(市)际协议在区域立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功能。受我国立法体制等影响,省(市)际协议存在先天的制度缺陷,如内容的有限性、市际协议作用空间的狭小等,为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立法 省(市)际协议 协调功能 法理依据 制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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