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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立法演进与司法驱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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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欢 《经贸法律评论》 2023年第4期125-141,共17页
一人公司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围绕两条基线展开。第一条基线为理论静态,围绕公司社团理论的存与弃;第二条基线为实践动态,围绕一人公司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制衡。由此产生修法的两条路线,坚持现行公司法的特别规范模式,立法规制实质一... 一人公司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围绕两条基线展开。第一条基线为理论静态,围绕公司社团理论的存与弃;第二条基线为实践动态,围绕一人公司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制衡。由此产生修法的两条路线,坚持现行公司法的特别规范模式,立法规制实质一人公司,或者摒弃公司社团理论,不予一人公司特别义务,治理模式与普通公司无异。一人公司九成以上人格否认率表明,现行《公司法》的特别规范模式事实上剥夺(限制)了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选择后者具有合理性。具体表现在:对一人公司的设立限制,阻碍现实制度需求,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法院在“法人格滥用推定”规则适用中,过度倚重“财产混同”的形式标准,忽视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实质要件,实践中一人公司陷入难以“自证清白”的窘境。立法者认为,继续强化特别规范模式已无实际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并非静态的形式立法,而应回归司法的实践理性。这符合本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制度选择、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修法宗旨,与世界通行做法一致。但是,《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又回归现行法的股东“自证清白”规则,这会将一审稿所做的努力付之阙如。毕竟,通过隔离股东财产鼓励社会创新,慎重揭开一人公司面纱,这是一人公司的制度初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人公司 公司法修订草案 法人格滥用推定 法人格否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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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对“资本显著不足”的适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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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明月 泽君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4期3-13,共11页
认缴资本制确立后,“资本显著不足”作为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之一,仍然具有独立的司法适用价值。在以“资本显著不足”为由否定公司法人格时,应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对行为、主观状态、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进行认定。认定... 认缴资本制确立后,“资本显著不足”作为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之一,仍然具有独立的司法适用价值。在以“资本显著不足”为由否定公司法人格时,应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对行为、主观状态、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进行认定。认定过程应遵循先结果与因果关系要件,后行为与主观状态要件的判断进路。“资本显著不足”中的“资本”应为认缴资本,“显著不足”的对比对象应为公司从事正常经营的客观潜在风险。在主观状态的认定方面,应适用客观过错标准并考虑相关因素,对股东的过错和恶意作出准确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本显著不足 法人格否认 资本认缴制 滥用股东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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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以最高法第15号案例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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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晴晴 《市场周刊》 2023年第1期164-167,175,共5页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关联公司发生法人人格否认的认定与裁判依据发布了第15号指导案例。该指导意见将法人人格否认的主体即公司股东扩大为关联公司,但并未追及关联公司背后的控制股东。同时对“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要素说理不清,...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关联公司发生法人人格否认的认定与裁判依据发布了第15号指导案例。该指导意见将法人人格否认的主体即公司股东扩大为关联公司,但并未追及关联公司背后的控制股东。同时对“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要素说理不清,因此启动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应该完善其构成要素,还应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问题,明确该制度的价值意义所在,更好地促进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公司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人格混同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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