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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刑事鉴定意见的审查认定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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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丹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42-48,共7页
我国一方面借鉴了英美法系专家证言的可采性规则,确立了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以规范法官在审查认定鉴定意见时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移植了大陆法系国家的专家辅助人制度,旨在专家的辅助下,使控辩双方能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的质证。但是... 我国一方面借鉴了英美法系专家证言的可采性规则,确立了鉴定意见的排除规则,以规范法官在审查认定鉴定意见时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移植了大陆法系国家的专家辅助人制度,旨在专家的辅助下,使控辩双方能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的质证。但是,我国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实际上停留在对鉴定报告书的书面审查层面,非庭前或庭上的实质审查。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和鉴定意见排除规则的有效适用,有赖于"审判中心主义"的裁判模式改革的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鉴定意见规则 实质审查 鉴定人出庭 审判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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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中心主义”建构下的侦查应对 被引量:2
2
作者 黄政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57-62,共6页
"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的确立,必然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公安侦查部门必须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新常态的挑战,转变观念,理解、接受、掌握"审判中心主义"思想,摈弃侦破工作中存在的旧... "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的确立,必然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公安侦查部门必须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新常态的挑战,转变观念,理解、接受、掌握"审判中心主义"思想,摈弃侦破工作中存在的旧习,积极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各种设计,并在其指导下努力实现侦查能力的实质性提升,最终确立以"打赢诉讼"为目标的全新侦查价值。同时,通过法院、法官对审判权的行使塑造侦查品质,构建侦查文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侦查应对 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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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主义视阈下的审辩关系探究 被引量:2
3
作者 李承阳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第9期26-30,共5页
近年来审辩关系呈现对抗、冲突的形态,现有的诉讼构造、审判性质和辩护功能都是诱发因素。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势必会影响我国现有的审辩关系和权利体系,权威型法官的建立一方面对审判公正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求律... 近年来审辩关系呈现对抗、冲突的形态,现有的诉讼构造、审判性质和辩护功能都是诱发因素。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势必会影响我国现有的审辩关系和权利体系,权威型法官的建立一方面对审判公正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求律师的辩护活动回归理性,通过加强审判方和辩护方之间的沟通、监督、职业流通,最终构建出理想的审辩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审辩关系 审判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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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角下的体育法治进路--基于司法中心主义的思考 被引量:2
4
作者 姜世波 王睿康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53-158,共6页
我国体育法学研究尚缺乏学派意识和学术批判意识,关于体育法理学和法律方法论的研究逐渐边缘化,体育法学学科建设缺少基础法学理论的支撑。近年来,法教义学在法学领域逐渐占据了一席之地,与社科法学形成了分庭抗礼的趋势。通过对法教义... 我国体育法学研究尚缺乏学派意识和学术批判意识,关于体育法理学和法律方法论的研究逐渐边缘化,体育法学学科建设缺少基础法学理论的支撑。近年来,法教义学在法学领域逐渐占据了一席之地,与社科法学形成了分庭抗礼的趋势。通过对法教义学的内涵、立场与方法论的分析,从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体育司法裁判的"同案同判"以及体育法法源明确的角度,探索在法教义学信奉的司法中心主义指导下我国体育法治建设与发展的路径,并将法教义学的概念引入体育法学视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学 法教义学 司法中心主义 体育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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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表象与底色——兼谈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检察监督
5
作者 叶继林 《萍乡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42-45,共4页
司法改革不仅仅是改革司法,也是政治改革不可或缺的部分。从这一路径来审视近年来司法改革的实践和理论,无论是宏观层面抑或技术层面的许多改革措施和主张,可还原其表象背后隐藏的底色。特别是审判中心主义的提出,必须坚持监督制衡的原... 司法改革不仅仅是改革司法,也是政治改革不可或缺的部分。从这一路径来审视近年来司法改革的实践和理论,无论是宏观层面抑或技术层面的许多改革措施和主张,可还原其表象背后隐藏的底色。特别是审判中心主义的提出,必须坚持监督制衡的原则,这不但是确保司法公正这一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也是当下特定政治和法律语境的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司法公正 审判中心主义 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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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主义对证明标准的要求 被引量:1
6
作者 曹晖 《嘉应学院学报》 2018年第7期42-46,共5页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绝对确定的客观证明标准,但实践中却只能降格适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吸收了英美法系中的"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证据确实、充分"的补充,具有突破性...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绝对确定的客观证明标准,但实践中却只能降格适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吸收了英美法系中的"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证据确实、充分"的补充,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在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遵循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需要对证明标准存在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探索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排除合理怀疑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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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策略探析 被引量:1
7
作者 景明浩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第11期80-83,共4页
当前我国国际私法本科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方法为主,虽辅以不同的案例教学方式,但存在着教学内容庞杂、法律术语晦涩、理论抽象、课时有限等问题,以至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效果不佳。由此而言,国际私法本科教学应切实贯彻以应用型法... 当前我国国际私法本科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方法为主,虽辅以不同的案例教学方式,但存在着教学内容庞杂、法律术语晦涩、理论抽象、课时有限等问题,以至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效果不佳。由此而言,国际私法本科教学应切实贯彻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教学理念,在增加固定学时进行案例分析和训练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不同的教学设计,特别是着重选取国内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案件作为讨论案例,只有如此,我国国际私法教学才能提升质量,真正培养出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本科教学 司法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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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之合理性反思
8
作者 任建新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40-46,共7页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这一制度在实践中运行了多年,在相应制度环境下对于有效行使监督权、加强检法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公益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逐步凸显...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这一制度在实践中运行了多年,在相应制度环境下对于有效行使监督权、加强检法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公益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逐步凸显,庭审对于查清事实、明晰焦点、证据采信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刑事案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与庭审实质化视域下控辩平等、审判中立、法官独立等要求不相符合,造成庭审空置,违背检法应有的职能定位。缺乏诉讼法理支撑的制度运行在实践中引起了质疑,应对该制度作出适时修正,以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审判委员会 控辩平等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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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规制:审判中心主义下的诱惑侦查目的论
9
作者 严义挺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63-70,共8页
关于诱惑侦查的规制问题,理论上一般遵循为诱惑侦查行为设置严格的适用条件,以此来防止侦查权滥用的研究模式,缺乏从制度目的着手进行研究的路径,而后者可以为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在对诱惑侦查的内涵和制度正当性进行考量、对其特殊属性... 关于诱惑侦查的规制问题,理论上一般遵循为诱惑侦查行为设置严格的适用条件,以此来防止侦查权滥用的研究模式,缺乏从制度目的着手进行研究的路径,而后者可以为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在对诱惑侦查的内涵和制度正当性进行考量、对其特殊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发现,通过诱惑侦查的目的来规制这种侦查行为的研究方法,将诱惑侦查视为刑事诉讼制度的子系统之一,进而去理解和运用这项特殊的侦查制度,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实践意义。从诉讼整体角度看,诱惑侦查目的包括收集证据、保证证据资格以及提高证据证明力、证明法律事实这三个主要构成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诱惑侦查 反向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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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以司法为导向的法学研究范式
10
作者 李俊才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33-36,共4页
司法中心主义法学研究范式让中国法学教育过度的为司法实践提供支持,但在解决实际司法实践问题时还是显得力不从心,并且这种研究范式和中国现实状况的契合存在脱节。契合立法、行政、人民利益的法学研究范式都有自身存在的必要,这三种... 司法中心主义法学研究范式让中国法学教育过度的为司法实践提供支持,但在解决实际司法实践问题时还是显得力不从心,并且这种研究范式和中国现实状况的契合存在脱节。契合立法、行政、人民利益的法学研究范式都有自身存在的必要,这三种研究范式作为法学研究思维都对法学研究有促进作用,为了转变这种一切以司法为导向的法学研究思维,法学教育需要从立法、实务、法学研究三个方面率先进行改变,在进行更深层次上的司法改革后,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实践转换,同时努力促进多研究范式的共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面依法治国 司法中心主义 研究范式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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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心主义视域下的检察制度改革 被引量:10
11
作者 姜涛 蒋国强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3-40,共18页
庭审中心主义意味着审判案件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以改变以往卷宗复制主义带来的诉讼结构偏失,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与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立足于庭审中心主义诉讼模式,检察权应当坚守"法律的... 庭审中心主义意味着审判案件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以改变以往卷宗复制主义带来的诉讼结构偏失,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与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立足于庭审中心主义诉讼模式,检察权应当坚守"法律的守护人"的角色定位,建构侦查权、检察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功能秩序,这就要求正确处理侦诉关系、实现公诉工作的精确化和重视刑事审前程序。为此,检察制度改革需要正确处理上命下从与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的关系,通过立法赋予主任检察官对案件分类管理的职权,并以契约主义为理论基础,建构我国的认罪协商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言词证据原则 庭审中心主义 非法证据排除 公诉的精确化 功能秩序 客观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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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庭审中心主义之困境与解决 被引量:4
12
作者 程衍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09-114,共6页
庭审中心主义是保障法庭审判实质性和法院裁判中立性的关键原则,在此种审判模式下各诉讼主体才能够真正富有意义地参加到法庭审判中来。近年来,庭审中心主义在学界备受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也都提及对于庭审中心主义的贯... 庭审中心主义是保障法庭审判实质性和法院裁判中立性的关键原则,在此种审判模式下各诉讼主体才能够真正富有意义地参加到法庭审判中来。近年来,庭审中心主义在学界备受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也都提及对于庭审中心主义的贯彻和保障。但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在现阶段贯彻和实施庭审中心主义仍面临很多问题,其中诉讼资源不足和法官综合素质不到位是最突出的,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以完善诉讼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法官诉讼能力为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中心主义 直接言词原则 诉讼效率 法官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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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庭审为中心”下辩方地位的提升及实现 被引量:2
13
作者 周青莹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21-26,共6页
受侦查中心主义影响,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方地位式微,辩方正常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而"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对辩方地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控辩平等对抗。真正实现控辩平等对抗,应当从树立"审判中心主义"司法... 受侦查中心主义影响,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方地位式微,辩方正常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而"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对辩方地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控辩平等对抗。真正实现控辩平等对抗,应当从树立"审判中心主义"司法观念、完善卷宗制度等方面落实法官裁判独立形成机制,在侦查起诉和审查起诉阶段同时强化辩方制约地位,并赋予辩方司法责任追究程序申请启动权以建立辩方对抗的保障机制,切实提升辩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制度 庭审中心主义 辩方 直接言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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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庭审中心主义视野中的直接言词原则 被引量:2
14
作者 毕亮杰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39-47,共9页
庭审中心主义改革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实现庭审实质化,为推进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奠定基础。确立和落实直接言词原则是庭审中心主义改革的必然路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审判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直接言词原则在中... 庭审中心主义改革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实现庭审实质化,为推进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奠定基础。确立和落实直接言词原则是庭审中心主义改革的必然路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审判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直接言词原则在中国立法上有间接体现,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与直接言词原则相违背以及不完全吻合之处。因此,应调整案卷笔录的诉讼地位,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坚持和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明确集中、连续审理原则,以使直接言词原则在中国尽快确立并得到贯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中心 审判中心 直接言词原则 案卷笔录 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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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心主义”下的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研究 被引量:1
15
作者 周青莹 吴璨 《嘉兴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40-144,共5页
实践中,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因受检察监督、联合办案、"侦查中心主义"影响而呈现出形式化特征,严重背离了分工负责的分权制约和纠错理论要求。"庭审中心主义"要求摒除造成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形式化的原因要素,这将... 实践中,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因受检察监督、联合办案、"侦查中心主义"影响而呈现出形式化特征,严重背离了分工负责的分权制约和纠错理论要求。"庭审中心主义"要求摒除造成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形式化的原因要素,这将会带动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回归理性。而侦诉审分工负责关系回归理性还需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规范检察诉讼监督权合理行使,强化辩方制约地位等相关举措的密切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中心主义” 侦诉审 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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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心主义理念下侦查模式的变革
16
作者 李寒松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2期95-99,共5页
在强调法治、人权的时代,无论从价值取向还是实践的效用来看,英美法国家“庭审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越来越得到理论界的认可。大陆法国家也已经、正在并将继续从英美法国家中吸收越来越多的制度设计,可以说“庭审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 在强调法治、人权的时代,无论从价值取向还是实践的效用来看,英美法国家“庭审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越来越得到理论界的认可。大陆法国家也已经、正在并将继续从英美法国家中吸收越来越多的制度设计,可以说“庭审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是各国发展的一个趋势。在这种潮流下,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已经作了部分变革,基本上可以说是已经具有“准庭审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但是,侦查模式却与“庭审中心主义”的要求格格不入,怎么办?笔者尝试找出这一矛盾的深层原因并以各国侦查模式的共性作为我国侦查模式变革的模板,进而提出我国侦查模式变革的目标和保障这些目标实现的途径和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中心主义理念 侦查模式 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程序 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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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宪制设计的庞德方案:安全与自由的衡平 被引量:1
17
作者 陈范宏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76-189,共14页
近代中国政潮汹涌,立宪频仍,实验了欧美成功宪制的诸多范例,然未尝胜绩。国民政府根据孙中山博稽中外的五权宪法理论,绍承清季以来的立宪之路。美国法儒庞德此时应邀来华,试图以宪法文本的解释与适用取代政治道德、政治权势之变来实现... 近代中国政潮汹涌,立宪频仍,实验了欧美成功宪制的诸多范例,然未尝胜绩。国民政府根据孙中山博稽中外的五权宪法理论,绍承清季以来的立宪之路。美国法儒庞德此时应邀来华,试图以宪法文本的解释与适用取代政治道德、政治权势之变来实现宪法的制度化。其将三民主义解读为国族统一、私权保障与服务国家。服务国家对应孙文之万能政府;而私权保障则暗合孙文所谓"听人民的话"。庞德借助这一契合重构民国宪制,从而导向其以盎格鲁美国宪政民主模式为底本,因应服务国家中社会安全与个体自由衡平之需要的司法中心模式。具体而言之,即强势且独立的司法权、弱势立法权、必要而节制的行政扩权这一服务国家理念下维持文明生活方式不易的宪制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庞德 司法中心 三民主义 司法审查 服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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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中央化改革的误区及修正
18
作者 孟高飞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130-137,共8页
推动地方法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和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等改革部署彰显出司法权中央化的改革趋向。这种中央化改革的理路背后存在两大误区,即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地方化导致司法地方保护。中央化改革将产生冲击基本宪政秩序、损害法治生态... 推动地方法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和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等改革部署彰显出司法权中央化的改革趋向。这种中央化改革的理路背后存在两大误区,即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地方化导致司法地方保护。中央化改革将产生冲击基本宪政秩序、损害法治生态多样性、加剧司法系统内部行政化等预料外后果。修正司法中央化改革的路径在于激活地方人大监督职能、改造专门法院系统、保障审级双向独立、落实法官履职保护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权中央化 中央事权 司法权地方化 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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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审判权力的配置——以日本为视角
19
作者 黄毅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95-102,共8页
一个国家的审判权力配置是受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从日本古代、近代以及战后审判权力配置的演变过程可知,日本一方面通过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以解决审判带来的弊端,实现繁简分流,另一方面改革了传统的民事审判权力配置... 一个国家的审判权力配置是受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从日本古代、近代以及战后审判权力配置的演变过程可知,日本一方面通过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以解决审判带来的弊端,实现繁简分流,另一方面改革了传统的民事审判权力配置,使大量的家庭纠纷案件和小额纠纷案件得以向专门法院或专门程序分流,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这对优化民事审判权力配置、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元化纠纷解决 审判权力配置 司法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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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债权问题——基于破产法与税法的冲突 被引量:20
20
作者 唐媛媛 王虹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3-70,共8页
税法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之上的征税规则,并没有对企业破产作出特别规定;而破产法突出的是资不抵债、破产免责、公平受偿的秩序规则。破产法与税法法律规则冲突,导致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在破产税收债权确认过程中难以协调,具体表现为税... 税法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之上的征税规则,并没有对企业破产作出特别规定;而破产法突出的是资不抵债、破产免责、公平受偿的秩序规则。破产法与税法法律规则冲突,导致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在破产税收债权确认过程中难以协调,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破产程序权利问题、欠税滞纳金计算问题、发票管理冲突问题、税收债权优先性争议问题、税收债权债务抵销问题,以及破产清算终结后的税务注销问题等。为加强破产税收征管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破产清算过程中税收债权的实现,国家征税权力应秉承谦抑态度,在破产程序中作适当限缩;企业破产法与税法的制度建设要在坚持司法权中心主义基础上,实现理念上融合与规则上互认;《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应充分考虑企业破产例外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清算 税收债权 税收优先权 司法权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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