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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摄影作品保护期与国际版权条约的衔接——兼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第62条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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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47-61,共15页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为首次发表后50年,该规定并不符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有关摄影作品保护期应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的要求。《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将自然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延长至作者有生之年...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为首次发表后50年,该规定并不符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有关摄影作品保护期应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的要求。《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将自然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延长至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但又规定如摄影作品依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届满而进入公共领域的,即使其保护期限依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尚未届满,也不受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的保护。该规定并不符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因为该条约早在2007年6月9日就已对我国生效。修改著作权法的适当方式是:只要摄影作品依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在2007年6月9日尚未届满,那么该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就应当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它将导致对之前利用一些摄影作品的合法行为受到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的追溯,但这是我国为履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的义务所付出的必要代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摄影作品保护期 著作权法 国际版权条约 追溯保护 法不溯及既往 著作权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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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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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爱东 《民俗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0-54,158,共16页
民间文艺保护缘起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博弈,是国际政治斗争的产物。中国率先实施该项保护可能存在巨大的政治风险:一是国际社会的民间文艺保护只施用于“土著”,这是以承认弱势族群和文化歧视为前提的,中国实施该项保护与... 民间文艺保护缘起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博弈,是国际政治斗争的产物。中国率先实施该项保护可能存在巨大的政治风险:一是国际社会的民间文艺保护只施用于“土著”,这是以承认弱势族群和文化歧视为前提的,中国实施该项保护与国情不符、与宪法相悖;二是民间文艺保护不适用于多民族国家,会对民族关系造成严重破坏;三是著作权法具有地域性,无权对境外的侵权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所有成员国同步立法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四是民间文艺本属公有领域,当作私有财产加以保护既破坏社会公平原则,也损害公众利益。中国如果非要对民间文艺实施私法保护,建议以精神权利保护为主,暂不对经济权利做出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间委员会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民族关系 国际政治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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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空间的著作权归属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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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琪 《编辑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397-399,共3页
介绍国际版权公约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 ,探讨我国开放体系下著作权的归属与维护 ,分析发展中国家在执行国际版权公约中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关键词 世界版权公约 伯尔尼公约 著作权法 开放空间 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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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的国际可保护性——以文学艺术领域生成物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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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忠法 任成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52-61,共10页
近年来,人工智能的活动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其在文学和艺术领域的"创作"得到了广泛应用,产生了包括歌曲、绘画和诗集在内的生成物,这些生成物在外观上具备作品的基本特征。在此情形下,国际著作权制度有必要对人工智能生成... 近年来,人工智能的活动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其在文学和艺术领域的"创作"得到了广泛应用,产生了包括歌曲、绘画和诗集在内的生成物,这些生成物在外观上具备作品的基本特征。在此情形下,国际著作权制度有必要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保护性作出回应,避免著作权争议的产生。通过分析现有国际著作权条约及有关国际组织的文件,总结国际著作权制度中作品的判断标准及作品的归属主体,进而主张并论证将人工智能生成物纳入国际著作权制度保护的范围内,但其权利主体并非人工智能,而应是运行该人工智能进行必要安排和创作的自然人或组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国际著作权制度 作品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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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国际著作权侵权中被请求保护地法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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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昕怡 《天津法学》 2023年第2期80-92,共13页
网络国际著作权侵权领域,存在着一国实施侵权行为,多国产生侵权后果,导致存在多个被请求保护地法可适用的情况。但是我国《法律适用法》第50条对著作权侵权纠纷只有一般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规则存在说理不明的问题。... 网络国际著作权侵权领域,存在着一国实施侵权行为,多国产生侵权后果,导致存在多个被请求保护地法可适用的情况。但是我国《法律适用法》第50条对著作权侵权纠纷只有一般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规则存在说理不明的问题。采用效果主义原则,将被请求保护地法解释为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法,更符合学理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对由此而产生的多个准据法可适用的情形,则采用最密切联系方法,从多个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法中挑选出单一的准据法适用于网络国际著作权侵权案件,既能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又能实现对著作权的全球性救济,达到著作权地域性原则与国际私法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国际著作权侵权 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法 效果主义 最密切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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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国际接轨进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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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廷成 杨迪 《高校图书馆工作》 2005年第2期62-65,共4页
加入WTO以后,为了适应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统一化趋势,根据《知识产权协定》( TRIPS)和《专利合作条约》( PCT)等国际公约的要求,我国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中国知识... 加入WTO以后,为了适应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统一化趋势,根据《知识产权协定》( TRIPS)和《专利合作条约》( PCT)等国际公约的要求,我国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基本与国际接轨,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实现了与《知识产权协定》及其他国际公约的共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与国际接轨 中国 《知识产权协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专利合作条约》 进展 国际公约 加入WTO 保护标准 著作权法 保护力度 保护范围 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统一化 商标法 专利法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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