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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鄂豫皖苏区法制建设述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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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瑞
郭薪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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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别山干部学院
河南省信阳市城阳城址保护局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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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苏区研究》
2019年第2期75-92,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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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规范,是维护政权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捍卫统治者利益的重要武器。土地革命时期,在异常艰难的处境中鄂豫皖苏区政府开启了法制建设的进程,取得众多成果,尤其表现在苏区社会秩序的重建、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以及苏区人民权益的保障方面。就中国共产党的法制史而言,鄂豫皖苏区是党的监察制度在地方实践最早的地点,创建了最早的人民公诉制度,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土地法、婚姻法等等,总结中国共产党在鄂豫皖苏区执政时期法制建设的经验,对于推进现在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仍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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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鄂豫皖苏区
法制建设
社会秩序
监察制度
机构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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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Hubei-Henan-Anhui Soviet Area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social order
supervision system
institutional and organizational re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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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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