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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字化电厂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改进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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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梓钰 郭鹏 +2 位作者 张晋宇 倪永中 徐鸿 《热力发电》 CAS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02-104,108,共4页
为了实现数字化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电厂标识系统(KKS)编码数字化电厂建设过程中存在较重要且易发生故障的设备元件无法标识等问题,提出了一种在原KKS编码结构中增加元件编码和后缀信息编码的改进方案,从而使得其能够更加精确地标... 为了实现数字化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电厂标识系统(KKS)编码数字化电厂建设过程中存在较重要且易发生故障的设备元件无法标识等问题,提出了一种在原KKS编码结构中增加元件编码和后缀信息编码的改进方案,从而使得其能够更加精确地标识设备信息。应用结果表明,改进后的KKS编码能够满足数字化电厂建设和管理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化电厂 KKS编码 全生命周期 设备标识 元件编码 信息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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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删除权 被引量: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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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8-52,共15页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在民法典第1037条规定的基础上,对个人信息的删除权作出了细化规定。个人信息删除权在性质上属于个人信息的一项权能,且是人格权请求权的具体体现,该项权利的行使必须满足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条件。删除权虽然可...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在民法典第1037条规定的基础上,对个人信息的删除权作出了细化规定。个人信息删除权在性质上属于个人信息的一项权能,且是人格权请求权的具体体现,该项权利的行使必须满足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条件。删除权虽然可以适用于搜索引擎,但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作出必要限制。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删除权虽然适用范围较为宽泛,但仍然不能等同于域外法中的被遗忘权。在信息主体通过行使删除权保护其个人信息时,既可通过请求和诉讼的方式直接行使该项权利,也可以在个人信息处理者拒绝删除时,依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删除权 被遗忘权 个人信息保护法 侵权损害赔偿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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