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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拟制自认的类型化及其法理基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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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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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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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与法》
2018年第4期100-10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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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主义视野中城镇基层纠纷解决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3XFX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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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拟制自认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自认,它是立法者为达到一定的诉讼目的或追求某种诉讼价值,通过法律将一方当事人的"不争执""不知陈述"或其他消极的诉讼行为拟制为对另一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认可,从而使之产生自认上的法律效果。尽管我国有司法解释对拟制自认作出了规定,但由于相关理论及法律条文的欠缺,实务中的操作依然捉襟见肘。为使拟制自认能够在诉讼中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应当明晰其表现形式及正当性依据,通过类型化的分析和构建,对我国自认制度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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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拟制自认
不知陈述
辩论主义
法官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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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uasi self admissiori
ignorance of statements
debate doctrine
judg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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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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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拟制自认制度司法适用考察及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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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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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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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85-8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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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解释已经对拟制自认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但条文单薄难以充分指导司法实践操作。从相关案例裁判文书切入,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情形扩张、证据影响异化、法官释明不当的乱象。在剖析其法理与规范成因的基础上,多维度重构拟制自认制度的法理根基,正确定位制度属性,进一步探寻合适的制度构建路径,提出释明制度、适用类型、生效及追复方面的思考,以期有利于拟制自认制度司法适用维度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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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拟制自认
辩论主义
不知型陈述
释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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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ictitious confession
Debate doctrine
ignorant statement
Right of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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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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