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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差异:量差说的辩护与拓展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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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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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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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18-132,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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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法官激励机制优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1BFX180)
2022年度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法学)研究课题“四川省食药安全领域行刑衔接的制度优化研究”(2022fxzy-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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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质·量差异”理论原本是形塑行政罚与刑罚关系的立法政策理论,若作为解释理论框架,应当先明确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实在法差异以及这种差异背后的立法理念。行政犯的规范结构以及“行刑衔接”的制裁模式,反映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确是一种量差关系。量差格局的出现,根源于立法者采取的量差立法理念,即根据行为轻重不同“阶段性”地分配力度不同的两种处罚。具体到应用层面,量差说具有限制行政犯成立范围的“双向”解释机能,一方面明确行政犯的限制解释方向,另一方面明确应当根据行政犯的构成要件来反向制约行政不法的构成;而且,结合犯罪论的基本原理,还可以发现量差说具有树立理想的行政犯类型的立法指导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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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量差说
可刑的行政不法
双向解释
理想的行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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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uantitative difference theory
punishable administrative illegality
two way interpretation
ideal administrative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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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2.1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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