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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地管理措施对2代26年生杉木林生产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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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比·热西塔洪 阮颖超 +3 位作者 何宗明 范少辉 翁贤权 马祥庆 《森林与环境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67-273,共7页
为研究1代杉木林采伐后采用不同立地管理措施对更新的2代26年生杉木林生产力的影响,在1代20地位指数级的29年生杉木林(起源于本地普通杉木种子)中设置固定试验地,采伐后采用5种采伐剩余物处理方式和2代杉木种子园种子培育的苗木营造2代... 为研究1代杉木林采伐后采用不同立地管理措施对更新的2代26年生杉木林生产力的影响,在1代20地位指数级的29年生杉木林(起源于本地普通杉木种子)中设置固定试验地,采伐后采用5种采伐剩余物处理方式和2代杉木种子园种子培育的苗木营造2代杉木试验林,研究造林后26 a 5种不同采伐剩余物处理对2代杉木人工林生产力的影响。结果表明,2代26年生杉木林平均蓄积量为666.312 m^(3)·hm^(-2),平均出材量为536.805 m^(3)·hm^(-2),年平均蓄积增长量为25.627 m^(3)·hm^(-2)·a^(-1)。不同处理的蓄积量和总材种出材量排序均为:保留采伐剩余物处理(BL2)>加倍采伐剩余物处理(BL3)>炼山处理(SB)>全树收获处理(BL1)>移除采伐剩余物处理(BL0),5种不同处理的大径材出材量均在65.52%以上,不同处理间蓄积量和出材量差异不显著。本试验的2代26年生杉木林并没有出现前人报道的连栽生产力下降的情况,且不同采伐剩余物处理之间的生产力也无显著差异。采伐后保留采伐剩余物、适地适树(杉木造林选择20以上地位指数级的林地)和采用经遗传改良的苗木造林是缓解杉木连栽地力衰退、维持杉木大径级无节材人工林可持续经营的有效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杉木 采伐剩余物处理 多代连栽 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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