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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职律师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以湖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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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智敏
顾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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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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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23-2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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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建立以人大主导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体系研究”(18BFX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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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职律师制度是我国"法治一体化"建设中的重要制度设计。通过实证调查显示,湖南省公职律师制度存在市县乡"全覆盖"的格局尚未形成,决策参与力度不够,独立性不强,职责功能大都局限于事后补救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公职律师角色定位不准确,管理机制不健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制度供给与执行不力。新时期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的全面实施,我们需要坚持独立性、专业性和团队化的原则,将公职律师的角色定位为"法治监护人",建立集中型+团队化的管理机制,推动公职律师进入《律师法》的调整范围,完善公职律师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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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职律师
法治一体化
法治监护人
重大决策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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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blic lawyer
integr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guardian of the rule of law
major decisions
indep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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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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